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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
1.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抵押的管轄法院是什么地方
2024-01-03 12:24:01 閱讀數:817針對這一情況,從兩個方面作出規定:一是在案件的受理上,規定因不動產物權的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產物權登記基礎的買賣、贈與、抵押等產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受案范圍,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受理,民事審判部門應依法予以審理,不動產糾紛管轄范圍的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確定的,下列案件,由《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主要是因不動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占有等發生糾紛而引起的訴訟,以及相鄰不動產之間因通行、通風、采光等相鄰關系發生爭議而引起的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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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2.借款合同管轄法院是否可以約定(借款合同的管轄法院如何規 ...
2024-01-11 09:58:55 閱讀數:508 -
民事
3.債權人代位求償權的法律規定是?(債權人代位求償權管轄的 ...
2024-01-04 09:57:32 閱讀數:449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一、代為清償的法律規定: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鑒于債務人親自清償往往是債權人的意愿或者法律的規定,因此代為清償只有在符合下述條件時才被允許:1、依照債的性質可以由第三人代為清償,一、代位追償權的法律依據是什么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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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4.居間合同的管轄地怎么規定的(居間合同管轄法院規定)
2023-12-27 11:21:07 閱讀數:85《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一、《民法典》關于居間合同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居間合同管轄權是哪里,居間合同與行紀合同的區別法律主觀:居間合同中約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轄權,沒有約定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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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5.追償權管轄的法律依據,追償權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2023-10-12 10:51:44 閱讀數:321追償權糾紛管轄法院的法律規定1、在涉及到民事權益糾紛的案件中,原告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權管轄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根據該法,當事人可以在其住所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是因擔保責任產生的追償權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擔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4、如果是因擔保責任產生的追償權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擔保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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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6.抵押優先受償權法律規定,抵押優先受償權法律規定物權
2023-10-12 10:51:14 閱讀數:776”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1、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清償后有剩余才能清償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2、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 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清償后有剩余才能清償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5、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 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清償后有剩余才能清償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3、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 抵押財產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清償后有剩余才能清償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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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7.現金借款法院認可嗎(現金借條怎么寫有法律效力)
2024-02-05 11:30:06 閱讀數:413法院支持來現金借款嗎法院會支持用現金借款,但是當事人必須舉證證明存在借貸法律關系,當事人需要提供從銀行取出現金的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等證據,或者依法提供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借錢給現金,有借條法律承認嗎法律分析: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因此,借款關系的存在,僅僅以借條來證明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借款的交付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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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8.撤銷之訴的法律規定訴訟時效(撤銷之訴的法律規定訴訟時效 ...
2024-02-05 10:39:03 閱讀數:433、債權人提起撤銷權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放棄債權或轉讓財產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就債權人主張的部分進行審理,依法撤銷的,該行為自始無效,債權人知道撤銷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銷權之訴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撤銷之訴的訴訟時效是什么法律分析:債權人知道撤銷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銷權之訴的訴訟時效為一年,如何進行撤銷權訴訟1、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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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9.關于拖欠工資的法律規定(關于拖欠工資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4-02-05 09:45:00 閱讀數:407【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023年勞動法拖欠工資規定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拖欠工資規定如下: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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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0.建設工程糾紛管轄(建設工程糾紛管轄的規定)
2024-02-02 11:32:18 閱讀數:532根據2015年2月4日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此外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不違反《民事訴訟法》有關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訂立地、原告所在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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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1.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法律規定(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18個月)
2024-02-02 11:29:18 閱讀數:101“工程價款”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3條規定“建設工程款包括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法律規定承包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八個月,自發包人應當給付建設工程價款之日起算,承包人不得對非其承包施工的發包人所有的其他建設工程主張優先受償權,對于工程因裝飾裝修、安裝而增值的部分,亦不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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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2.合同糾紛管轄權最新規定(合同糾紛管轄權規定法條)
2024-02-02 10:08:14 閱讀數:553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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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3.合同相對性的法律規定(突破合同相對性的法律規定)
2024-02-02 09:56:13 閱讀數:512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條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違約責任的相對性是什么法律主觀:依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合同違約責任的相對性指的是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具有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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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4.合同撤銷的法律規定(民法典關于合同撤銷的法律規定)
2024-02-02 09:50:13 閱讀數:362在我國可撤銷合同有哪些規定法律主觀:可撤銷合同的范圍如下:,1.重大誤解即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的損失,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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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5.合同撤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撤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法律 ...
2024-02-02 09:47:13 閱讀數:884《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