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撤銷協議書時效是多久呢(撤銷協議書的時效是多久)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銷權時效是多久
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對人要撤銷合同的,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使用撤銷權,而行使撤銷權的時效為一個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房屋買賣合同撤銷時效是多久
根據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撤銷時效是: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可以撤銷;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可以撤銷;法定其他情形等。
撤銷拆遷協議時效
請求變更或撤銷拆遷合同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民法典當中規定,當事人知道拆遷合同可以變更或撤銷的那一天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一年內都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話,就意味著有可能會喪失撤銷權,那樣的話就需要履行拆遷合同中的約定。
一、拆遷合同變更撤銷訴訟時效是多久?
可變更、可撤消合同中行使撤消權的期間是1年?!睹穹ǖ洹返谝话傥迨l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二、可變更或者撤銷得合同種類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民事訴訟時效
1、1年訴訟時效。身體收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民法典136條)
2、3年訴訟時效。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環境保護法42條)
3、4年訴訟時效。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提出訴訟或仲裁的。(民法典129條)
5、最長訴訟時效。從權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137條)
變更拆遷合同和撤銷拆遷合同的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但兩者的原因都可能是因為拆遷合同當中的某些條款是在重大誤解的情形下才訂立的,合同當中的某些條款不太合適的話,就要對其適當的進行變更,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變更的話也沒有必要非通過起訴解決。
撤銷合同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合同一方當事人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撤銷調解協議書的時效
法院撤銷調解協議的期限根據可撤銷事由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撤銷權的行使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但是如果是重大誤解的,期限為九十日。
一、法院撤銷調解協議的期限
法院撤銷調解協議的期限根據撤銷的事由不同有所不同:
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
2.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二、撤銷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撤銷合同會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無效或被撤銷后,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都享有的請求對方返還自己投入的財產權,而接受的一方則依法負有返還的義務,要求返還的權利和應返還的義務,是指雙方均應恢復合同履行前的狀況而絕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損失。
2.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遭受的損失。
提醒,賠償損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在負有返還義務的一方不能返還財產的情況下,通過賠償損失的方法恢復合同履行前的原狀;另一種因合同被裁定無效或被撤銷后雙方所受的損失,按責任大小承擔賠償的比例。
三、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可以任意撤銷嗎
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可以任意撤銷,《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另外,如果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履行后,義務人不繼續履行義務的,也可以撤銷贈與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