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拖欠工資的法律規定(關于拖欠工資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勞動法拖欠工資的規定
勞動法中關于拖欠工資的規定有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拖欠勞動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加付賠償金;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拖欠農民工工資找誰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自己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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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023年勞動法拖欠工資規定
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拖欠工資規定如下: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綜上所述,在社會活動中,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我國的立法宗旨就是保護勞動成果,維護勞動者的權益。只有為勞動者提的合法權益提供可靠的保障,才能滿足廣大勞動者的根本利益需求,從而維持國家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因此,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維護國家和社會穩定發展的內部需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新民法典勞動法拖欠工資的規定
一、民法典勞動法拖欠工資的規定
勞動法中關于拖欠工資的規定如下:
1、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2、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工資的給付應該按照簽訂的合同,每個月按時,并且數額要足夠的給付工資,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克扣員工的工資。
二、公司詐騙的處罰標準:
1、詐騙公私財產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勞動法中關于拖欠工資的規定有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的給付應該按照簽訂的合同,每個月按時,并且數額要足夠的給付工資,沒有正當理由不可以克扣員工的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三、勞動法里規定多久才算拖欠工資?
1、全日制用工,工資每月用貨幣支付一次。具體每月支付時間由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為拖欠。
2、非全日制用工(小時工)每個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天,具體支付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按時支付的即為拖欠。
3、拖欠工資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