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嗎(贈與合同屬于雙務合同)
贈予合同是單務還是雙務
法律主觀:
贈與是雙務合同是單務合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受贈人無需承擔合同的義務,只享有權利,而雙務合同是雙方都承擔義務享有權利的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是單務還是雙務
贈與是單務還是雙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贈與合同一般屬于單務合同,但是贈與合同附義務的,屬于雙務合同。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一、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還是單務合同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1、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其中轉讓財產的一方為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為受贈人。贈與合同中,贈與人向受贈人移轉的一般是財產的所有權(當然并不限于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經營權、股權、債權等也可以成為贈與的財產)。
2、雙務與單務的區別在于是否雙方都負有義務。在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并無對待給付義務,僅贈與人負有給付贈與財產的義務,故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享有雙務合同當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辯權,也不要求受贈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樣可以成為贈與合同的受贈人,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無民事行為能力為由而主張贈與合同無效。
二、簽訂贈與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么
1、贈與合同的內容要具體明確
贈與合同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雙方、贈與的財產名稱、財產目前狀況、贈與合同履行的時限以及方式、贈與是否附條件以及什么條件、贈與合同的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方式。
2、從贈與人的角度考慮
若贈與行為在交付財產或轉移權利之前有可能撤銷,建議不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因為一旦公證將很難撤銷。
3、贈與合同是否存在條件
如果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時對受贈人有一定的要求,則可作為一個贈與的條件。如果受贈人無法滿足贈與人提出的條件,或者受贈人的行為讓贈與人不滿意,則贈與人可以名正言順的拒絕履行贈與義務。
4、贈與財產是否需要等級手續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約定辦理有關手續的內容。
5、 贈與人應說明財產瑕疵
贈與人應在贈與合同中說明贈與財產存在的瑕疵,否則由此給受贈人造成損失的將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條 【附義務贈與】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贈與屬于雙務行為嗎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不是雙務合同。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嗎成立條件是什么
法律主觀:
贈與合同 不是雙務合同,是單務合同。贈與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受贈人無需承擔合同的義務,所以是單務合同。 成立的條件: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的一致,還要求必須進行贈與財產的交付。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予是單務還是雙務
法律主觀:
贈與合同一般屬于單務合同,但是贈與合同附義務的,屬于雙務合同。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條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第六百六十二條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 不承擔責任 。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
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還是單務合同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單務合同是僅有一方當事人負有給付義務的合同。如果一方當事人雖然不負對待給付義務,但承擔一定義務的也屬于單務合同。而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即贈與合同的當事人中僅贈與人負擔將財產權利轉移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并不負擔對待給付義務,受贈人取得贈與物無需償付任何代價。這是贈與合同與買賣合同等的根本區別,所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因為贈與合同的性質是單向的,即贈與人單方面向受贈人轉移財產所有權,受贈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對價或者報酬。因此,贈與合同一般不需要要求雙方簽署合同,只需要贈與人簽署贈與協議,并將財產轉移給受贈人即可。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為了保障贈與人和受贈人的權益,雙方也可以協商簽署贈與合同,規定贈與的具體內容和雙方的權利義務,以確保贈與的公正合法性。
贈與合同可以書面形式簽訂,具體步驟如下:
1、協商確定贈與協議的內容,包括贈與的財產種類、數量、質量等,贈與的條件、方式、時間等;
2、在贈與協議中明確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同時還需注明贈與人是自愿贈與,不存在任何強制、欺詐等情況,并保證贈與財產的所有權真實有效;
3、在贈與協議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贈與人應保證所贈財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受贈人則應保管好所贈財產,不得轉讓、出售等;
4、雙方在贈與協議上簽字并蓋章,以確認協議的有效性;
5、在簽訂贈與協議后,贈與人需將所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贈人,如房屋需辦理過戶手續,股票證券需辦理過戶或轉賬等;
6、最后,雙方應保存好簽訂的贈與協議以備后續使用。
綜上所述,贈與合同的簽訂應該是雙方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詐、脅迫、誤導等情況。在簽訂贈與合同之前,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確保贈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雙務與單務的區別在于是否雙方都負有義務。在贈與合同中只有贈與人對受贈人有贈與的義務,受贈人對贈與人是沒有義務的,因此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即使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受贈人需要履行合同所附的義務,但受贈人所負擔的義務與贈與人所負義務并不是相互對應的,所以附義務的贈與合同也是單務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六百六十二條 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贈與合同是雙務合同嗎
根據合同義務承擔主體的不同,可將合同分為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贈與合同雖系雙方法律行為,但屬于單務合同。
贈與合同的單務性表現在僅贈與人負有義務,即承擔無償將其贈與的財產給予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接受贈與財產屬于受贈人的權利,受贈人沒有相應的對待給付的義務。即使在附義務的贈與中,所附義務也不構成贈與的對價,不影響贈與合同的單務合同屬性的定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還是雙務合同?為什么?
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因為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該贈與的合同。在贈與合同中,僅贈與人一方負有將其財產交付給受贈人的義務,而受贈人則不負有任何義務。即便是附義務的贈與,也仍然屬于單務合同。
在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并無對待給付義務,僅贈與人負有給付贈與財產的義務,故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單務合同和雙務合同的區別是:1.是否適用合同履行抗辯權,只有雙務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辯權;單務合同不適用這一規則。2.風險負擔不同,在雙務合同中,發生風險負擔問題,有交付主義、合理分擔主義、債務人主義等規則;而在單務合同中,風險一律由債務人負擔,不會發生雙務合同中的復雜問題。3.因一方過錯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雙務合同中,如果非違約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違約方履行合同或承擔其他違約責任,條件具備時還可解除合同;單務合同不發生上述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