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不公證有效嗎(民法典贈與合同的規定)
贈與合同不公證有效嗎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不公證也是有效的。公證并不是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不公證有效嗎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不公證,只要符合下列法定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贈與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贈與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八十條
承諾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表明可以通過行為作出承諾的除外。
民法典沒有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是否公證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是雙方(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真實的意愿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規定贈與合同沒有公證章有效嗎
法律分析:合同沒有公證,滿足條件的,也是有效的。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滿足這三個條件的話,則該民事法律行為合法有效,即該合同合法有效,公證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房屋贈與合同不公證可以嗎?房屋贈與合同不公證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贈與合同是能夠不公證的,房屋贈與不公證只要具備法定生效要件就有效,公證不屬于生效要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不公證的房屋贈與合同也是有效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贈與合同不公正有效嗎
贈與合同不公正有效。
只要贈與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協議內容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與公序良俗的,表述完整與清楚,協議即有法律效力。公證不是協議生效的必須條件,可以不公證。但公證的協議承載公證法律效力,一般是推翻不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通常情況下并不享有撤銷贈與的權利,所以一經公證該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反悔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由于房產贈與只有依法辦理了登記才能轉移房屋產權,所以只是經過了公證但是沒有辦理房屋登記手續,受贈人只能依據民法典要求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
贈與合同的限制條件如下:
1、在贈與合同當中,因為涉及到對于物品的無償給予,所以在給與的內容和方式上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公序良俗,對于法律禁止的東西,例如毒品,槍支等贈與合同是不生效的。而在道德情理上來講,如果贈與的物品會給其他人造成損害或者是倫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況之下,法律也會對于合同本身的效力作出一定的考量,很有可能本身合同就是無效的;
2、同時贈與合同是一個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必須雙方同意才可以,如果愿意給予的一方想要簽定合同,但是接受的一方不愿意接受的話,此時合同也是沒有辦法簽訂的,就算是簽了字,另一方表示當時是受脅迫或者是威脅的情況之下才被迫接受的,那么此時這種合同也是效力有瑕疵的。
綜上所述,贈與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對于某件物品無償贈與的一種協議,屬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為,那么在民事法律行為當中就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規范叫做意思自治。所謂意思自治的意思就是雙方當事人都有著意思表示,之后達成了共識就可以簽定合同,合同在雙方簽訂之日起就生效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房屋贈與協議不公證有效嗎
法律主觀:
房屋贈與協議不公證符合法定有效條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條件有:協議當事人必須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協議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法律規定的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民法典沒有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有效,贈與合同是單方意思表示合同,不以是否公證作為贈與合同生效的實質要件。贈與合同自贈與人和受贈人意思表示一致時贈與合同成立,并同時生效,贈與合同的性質完全符合諾成合同的特征,并不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條件。但贈與合同中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