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有(不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有哪些)
下列贈與事項中,贈與人不得主張撤銷的有( )。
【答案】:A、B、C
( 1 )選項 A :電腦已交付,不得任意撤銷;( 2 )選項 B :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 3 )選項 C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 4 )選項 D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的合法權益,贈與人可以進行法定撤銷。
不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有哪些
法律主觀:
不可以任意撤銷的 贈與合同 有以下條件: (1)時間條件:須贈與標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轉登記。 (2)范圍條件:須非為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不可以任意撤銷的贈與合同有哪些
法律分析:贈與合同要成為不可任意撤銷的合同需滿足的條件有:
1、贈與合同已經經過公證;
2、贈與合同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
3、贈與標的已經轉移,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已經辦理了有關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經過公證贈予其贈予人不可撤銷贈予的情況有哪些
法律主觀:
一、經過公證的 贈與合同 是否可以撤銷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贈與人拒絕交付捐贈財產的情況,受贈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贈與人交付財產。但是,受贈人不履行捐贈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捐贈財產權利轉移前,捐贈人可以撤銷捐贈。
二、哪些贈與合同不可以撤銷
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包括:1、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3、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符合以上情形的贈與不可撤銷,贈與人必須履行贈與義務,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三、贈與合同贈與人的義務
第一,移轉贈與標的物的義務。贈與合同以使贈與財產的權利歸于受贈人為直接目的,贈與人的主要義務是依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地點、方式、標準將標的物轉移給受贈人。贈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贈與合同系無償合同,贈與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瑕疵擔保義務。贈與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贈與人承擔瑕疵擔保義務。但有如下兩種例外。首先是在附義務贈與中,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的違約責任。所謂附義務的贈與,是指贈與人在贈與時使受贈人負擔一定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義務的贈與。附義務贈與是一種特殊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單獨的另一個合同的內容, 而是贈與合同的一部分。由于贈與合同為單務無償合同,因此,附義務贈與所附的義務不是贈與的對價,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不履行義務為抗辯。原則上,贈與人履行交付贈與財產的義務后,始發生受贈人履行其所附義務的義務。附義務贈與與目的贈與和附條件、附期限贈與不同。目的贈與是指為實現一這目的,達到一定結果而為的贈與。其與附義務贈與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目的贈與的贈與人不得向受贈人請求結果的實現,而只能在結果不能實現時請求受贈人返還不當得利;而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贈與人得請求其履行。附條件或附期限的贈與中,條件或期限直接關系到贈與 合同的效力 無關,所附義務的履行與否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效力。其次是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的瑕疵或保證贈與的財產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贈與合同的撤銷權需要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項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并且隨著人們風險防范意識的增強,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么,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后,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但除此以外,法律還規定了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也就是是指贈與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備法定事由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也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這里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不可撤銷贈與合同有哪些呢?
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有: 1、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性質的贈與合同; 2、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法律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任意撤銷權。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經過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并且隨著人們風險防范意識的增強,對贈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么,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后,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但除此以外,法律還規定了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也就是是指贈與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備法定事由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也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這里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