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中介合同可以撤銷嗎(與房屋中介簽訂委托出售合同合法嗎)
房屋買賣中介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法律分析:中介合同能否撤銷,要看合同是否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可以撤銷的法定情形,在簽訂中介合同過程是,是否存在重大誤解或者是否存在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重大誤 解方或者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出售房屋中介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房屋中介合同是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是一方以欺詐手段;
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房屋中介合同,合同撤銷后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委托中介賣房子現在不賣了可以解除嗎
如果沒有委托合同的話,通知一下中介就可以了。如果有簽訂委托合同的話,委托人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賣房委托一般都是有傭金的,如果解除合同可能需要支付對方一部分的違約金。
委托中介賣房要注意什么
1、選擇正規中介
選擇中介是委托中介買房的重要環節之一,選不好中介,可能會造成你的房子久久無法出售,或者賣不出好價錢,甚至可能出現不法中介卷款逃跑的情況。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你一定要選擇一個正規的品牌中介,并且要注意核實該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等證件,也可以向周邊人打聽該公司的服務質量和水平等。
2、查詢房屋均價
房屋均價是制定房屋售價時必定要考慮的因素,當你委托中介售房時,需要與中介商議售價的問題,如果你不清楚房屋的均價,中介就有可能報給你一個較低的售價,然后將你的房子高價賣出,從中賺取差價。因此,在給房屋定價之前,你一定要對房屋均價做好事先調查,做到心中有數。
3、切勿全權委托
一些售房者為了免去陪同看房或者親自到場辦理手續的麻煩,會在委托合同中表示將權利全權委托給中介,這是不可取的。給中介授權的時候一定要適當,決不可給予他們過大的權利,不然這可能會被一些不法中介利用起來賺取私利,而且就算是適當地授權,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確授權的具體內容,以防萬一。
4、委托的時間不宜過長
委托中介的時間不宜過長,如果時間過長,這就可能讓一些不法中介鉆了空子,利用這段時間為自己謀取利益,比如拿著購房者支付的房款進行投入。所以,在簽訂委托合同時,盡量選取適當的時間節點來委托授權,如果委托時間不夠還可以再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委托。
5、明確中介費的支付細節
中介費具體是多少,應該怎么支付,支付時間是什么時候,這都需要與中介約定清楚,而且不能只是口頭允諾,必須落實到書面上,在合同中明確標注。在約定中介費之前,你可以了解一下同類中介公司的收費標準,以免白白花了冤枉錢。
房子中介能撤回買賣合同嗎
房屋買賣中介合同如果具備重大誤解,脅迫,欺詐,顯失公平情形的可以撤銷。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被撤銷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可撤銷的情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欺詐、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的。
房屋出租中介費由誰出
在實際情況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費是自行協商的內容,因此各地中介沒有統一標準。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這點還是主要是看你們之間簽訂的合同是怎樣的,一切看你們自己的意思。
當然,因為現在房產買賣、房產出租市場較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斷涌現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斷失誤,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騙子。
在產生房產中介糾紛的時候,根據不同類型的房屋租賃、買賣糾紛,有不同的解決渠道和投訴部門,主要有如下:
1、房產中介無照經營、發布虛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門反映;
2、中介違法違規亂收費的,那你就向物價部門反映;
3、中介沒有無房地產經紀服務備案證、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取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簽訂“陰陽合同”規避稅費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門反映;
4、因一方違約所簽合同無法推進時,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房屋買賣中介合同是否可以撤銷
法律分析:符合撤銷事由就可以撤銷。合同可撤銷的情形: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欺詐、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3、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訂立顯失公平的。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一條?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介違規操作可以申請撤銷合同嗎
中介違約合同是可以取消的。中介合同違約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后.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 用又比較低。
中介違約合同可以取消嗎有哪些方法去處理中介違約合同
(一)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中介合同違約糾紛,是指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一種方式。 中介合同違約之后.在履行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容易產生糾紛,有了糾紛怎么辦 應當從有利于維護團結、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發,懷著互讓、互諒的態度,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通過協商求得糾紛的解決。對于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盡管可以 用仲裁、訴訟等方法解決。但由于這樣解決不僅費時、費力、費錢財,而且也不利于團結,不利于以后的合作與往來。用協商的方式解決,程序簡便.及時迅速,有利于減輕仲裁和審判機關的壓力,節省仲裁、訴訟費用,有效地防止經濟損失的進 一步擴大。同時也有利于增強糾紛當事人之間的友誼,有利于貢固和加強雙方的協作關系,擴大往來,推動經濟的發展。由于這種處理方法好,在涉外經濟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處理中,也相當盛行。
(二)調解
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調解有以下三個特征:
第一,調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的,這與雙方自行和解有著明顯的不同;
第二,主持調解的第三方在調解中只是說服勸導雙方當事人
互相諒解.達成調解協議而不是作出裁決,這表明調解和仲裁不同;
第三,調解是依據事實和法律、政策,進行合法調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顧法律與政策在“和稀泥”。
(三)仲裁
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 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是現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
根據《仲裁法》規定,通過仲裁解決的爭議事項, —般僅限于在經濟、貿易、海事、運輸和勞動中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因人身關系和與人身關系相聯系的財 產關系而產生的糾紛、則不能通過仲裁解決.而且依法應當由于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也不能通過仲裁解決。
(四)訴訟
中介合同違約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后.解決爭議的方式有4種: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調解仲裁和訴訟。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較靈活、簡便,解決糾紛比較快,費 用又比較低,所以很受當事人歡迎。但是,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則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以,訴訟是 解決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最終形式。
所謂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
它是民事訴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一種重要方式。與其他解決中介合同違約糾紛的方式相比,訴訟是最有效的一種方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為訴訟由國家審判機關依法進行審理裁判,最具有權威化性;其次、裁判發生法律效力后,以國家強制力保證裁判的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介違約合同可以取消嗎?以上就是關于中介違約合同是否可以取消以及取消的一些方式。綜上,中介違約合同是可以取消的。取消中介違約合同的的方式有四種,分別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四種方式。如果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解決,請您來電咨詢在線律師獲得解答。
中介簽的賣房合同可以取消嗎
法律分析:購房合同簽訂后可以取消,但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購房者在簽訂了購房合同后,就表示雙方正式進入辦理購房手續的流程,如果是因為購房者違約不想買,開發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損失,但有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避免。具體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多少,需要根據雙方的合同里面的具體內容來確定。如果違約金過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杭州簽了房屋中介合同可以反悔嗎
一般情況下是這樣的
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理想的狀態是三方(買房,賣方,中間方)協商,若能達成和平解約,簽署解約協議即可。
一般情況:若其中一方單獨違約,三方協商,違約方能賠付一定的補償,對方不予追究,簽署解約協議及賠付相關事宜!
各方不能協商一致的,均可向所在區域法院提起訴訟,依據合同條款法院判決,強制判決!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合同的解除條件,那么按照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當事人簽訂合同時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臺風等,在合同的履行過程當中發生此類事件,導致房屋滅失。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比如賣方不想賣房,并明確告知買方房子不賣了,則買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比如賣方不辦理過戶手續,超過半年或者一年仍未辦理過戶手續,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反悔就是解約唄,分以下幾種情況款
1、因客觀原因解約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例如:自然災害、政府政策等),賣方需提供不可抗力相關文件證明,隨后與買方及中介三方協商解約,賣方一般只需退還買方定金。
2、與買家協商
由于主觀原因賣家不愿出售房屋,但和買方及中介說明且三方無異議。三方簽署解約協議,約定解約細則即可。
3、買家存在違約
如買方存在違約狀況,賣方提出解約,三方無異議的也可直接簽署《解約協議》,賣方可要求不退定金,買方違約一般有以下情況:①買方提供的資料出現問題導致無法過戶;②由于主觀原因,買方不想買了;③買方超過合同約定期限支付房款。
4、單方解約
賣方單方面提出解約,需賠償買方違約金。①合同中無具體規定,且賣方僅收取定金,尚未發生其他費用,則賠償雙倍定金;如果合同中有具體規定或給買方造成損失且買方可提供證據的根據合同規定及損失裁定。
這幾種情況下購房合同是無效的,可以解除合同
1、房屋的所有權人出賣房屋的:應注意審查出賣人是否與房屋產權證或者其他房屋合法來源證明文件 上的名稱一致,必要時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
2、委托或代理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房屋所有權人是否與轉讓房屋產權證上的名稱一致,是否經所有權 人同意或授權,是否有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賣的:應注意審查是否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的書面證明材料 。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撤銷嗎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撤銷,但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才能撤銷:
1、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2、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簽訂了防衛買賣合同。
3、一方實施欺詐行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4、重大誤解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房屋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后,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于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采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于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準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于標準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占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那么全面,但對于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和中介簽訂賣房合同后可以反悔嗎
法律主觀:
可以反悔。具體可以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解除該 購房合同 。但是 買房 人反悔的行為是 合同違約 行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 違約金 ,承擔 違約責任 。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