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還有沒有效(主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借款主合同無效擔保是否有效嗎
法律主觀:
通常來說, 擔保合同 作為主合同的從屬合同,主 合同無效 ,其自然也無效。但是如果有特殊約定,那么就應該另眼看待。 對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效力關系“另有約定”時,只能是 擔保人 與 債權人 就是否對 債務人 因主合同無效而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進行約定,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效力才能獨立,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在此情況下,擔保合同所針對的是主合同無效后的擔保責任,其法律效力自然不受主合同無效的影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約定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主觀:
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也會無效,但保人對債務人仍然應該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擔保合同有其他的約定的話,應該根據擔保合同單重的約定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是與從合同相對的合同分類,是一種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不受其制約而能獨立存在的合同。比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擔保合同就是從合同。如此對合同進行分類有什么用呢?主要是我國法律有規定,具有特殊的效力。比如: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這是因為借款合同可以單獨存在,而擔保合同要有存在的前提條件。因而我們在日程生活中要保證主合同有效,而在簽訂主合同時要注意一下事項:首先,應掌握簽訂合同的對方個人、公司及法人代表的基本信息;其次,合同應注明雙方的權利義務,這是合同的主體內容;最后,最為關鍵、也是最后的保護傘——違約條款,即合同中明確約定如果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負何種責任。,“補充協議”或者稱為“協議補充”,是指當事人對于合同中的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而達成的協議?!把a充協議”是相對于已經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協議補充”就是通過協議方式補充已經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經存在的合同與“補充協議”之間是主從關系。已經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補充協議”是從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系的存在為前提。主合同關系消滅,為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系隨之消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
主合同無效,那么擔保合同也無效,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如果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判斷有效性。擔保合同的性質具有從屬性,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如果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睹穹ǖ洹返诹侔耸l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債務糾紛無效擔保合同有效嗎
如果債務合同無效的話,那么擔保合同也是無效的。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作為主合同的借款合同無效,除金融機構開立的獨立保函以外,根據主合同無效則從合同無效的原則,擔保合同也當然無效。但是,擔保合同的無效,并不意味著擔保人不用承擔責任;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要根據擔保人是否具有過錯來具體確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嗎
法律主觀:
(一)《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三)《擔保法解釋》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一)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當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權利、義務,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后,移轉給第三人。,合同承受,必須符合以下要件:,1、是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2、是所承受的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在單務合同中,當事人或者僅承擔義務,或者僅享有權利,單務合同的移轉不是債權債務的概括移轉;,3、是原合同出讓人必須與第三人達成移轉協議;,4、是合同承受必須經過對方當事人同意。,合同承受的效力是指原合同當事人的一切債權債務關系由第三人承擔,原合同當事人脫離合同關系。,(二)企業合并。企業合并包括一個企業或其一部分被另一個企業所吸收或幾個企業合并為一個新的企業。企業合并后,因合并而消滅的企業對第三人的債權債務,全部由合并企業承擔。如果只是企業的一部分被其他企業吸收,則此企業債權債務關系由存續的企業部分與合并了部分該企業的企業,共同協商處理。,雙方協議書債權債務書寫時應該寫清債權債務的種類、內容、債務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簽訂債權債務協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一)雙方基本信息,如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二)債權債務的種類、內容、債務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三)雙方就債權債務應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四)違約責任,即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承擔怎樣的違約責任,例如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即如因履行協議發生糾紛,雙方通過何種方式解決,例如是通過第三方調解、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六)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最后,債權債務協議應有雙方簽字確認,如為企業的,還應加蓋企業公章或合同專業章。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也無效,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從合同具有從屬于主合同的性質,主合同無效的,從合同也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擔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一般來講,借款合同作為主合同如果無效,擔保合同也應無效。但也要看合同約定,如果擔保合同約定主借款合同無效,但擔保合同無論何種條件均有效,這樣的情況只要借款行為發生了,則擔保人都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則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無效。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借款合同與借條的區別如下:
1、成立的方式不同。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持有文書的法律意義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借據,一般只由借款人寫就一份,并在支付貸款時向貸款人交付。
3、對是否已經還款的證明作用不同。借款是要償還的,從理論上講,任何借款文書都應有償還時間。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據對于證明是否還款有不同的作用。按照民間使用借據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發生(交付)時,由債務人寫就、出具借據,并將借據交付給債權人持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