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債權合同變更,保證人責任承擔問題是怎樣的,主債務變更還款期限后的擔保責任
主合同變更后擔保合同怎么處理
最后,如果是合同內容的變更,雖未經保證人同意的,但變更減輕 債務人債務 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 債務人責任 的,除非經過保證人書面同意,否則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 不承擔保證責任 。
擔保合同是基于主合同的基礎上進行的一種補充性協議,主合同確定了債權債務關系、履行義務的內容及方式,如果要變更主合同,必須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重新簽署主合同。
法律主觀:主合同解除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擔保合同作為從合同,在主合同解除時,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主合同撤銷后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律主觀: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隨即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比如主合同尚未完全結清,尚有未履行的義務(包括合同解除后應當履行的義務),擔保合同仍有存在的必要。
主合同變更后原擔保人是否仍需擔責
法律主觀:主合同變更后原擔保人是否仍需擔責 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時,欲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則必須取得保證人的同意。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的責任不會隨之消失,除非擔保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規定免除;若債權人未能就此向擔保人追償,擔保人則有權向主債務人追償。當主合同被解除時,擔保人的責任并不會自動消失。
依其規定,主合同的此項變更無須得到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必須對變更后的債權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與原債權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債務人的變更。
一般是可以免責的。借條換欠條即《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新貸償還日貸,擔保人只對第一次的惜條擔責,債權人請求日貸的擔保人承擔新貸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什么是保證貸款,保證貸款責任承擔有哪些問題
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另外如果貸款合同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發生變更,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保證貸款指貸款人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本息時,按規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貸款就是指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按貸款合同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做貸款擔保人的風險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