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過了仲裁時效怎么辦(拖欠工資過了仲裁時效怎么辦還可以補救么)
拖欠工資超過30天怎么辦
拖欠工資超過30天,一般是沒有賠償的。
用人單位存在拖欠行為的,可以通過合法方式進行維權,勞動者選擇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查證屬實后,會責令用人單位盡快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要賠償金,勞動行政部門會讓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拖欠工資多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在原則上勞動的爭議在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是1年,仲裁時效的時間從當事人曉得或者當曉得當事人的權利利益受到侵害的日期起開始計算。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當事人害怕失去工作丟失飯碗,即便是知道自己的權利利益受到侵害也不會去主張自己的權利和利益。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規定,企業拖欠工資,超過這個時效就要不到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或未支付加班工資,員工追索的時效是多久?在職員工和離職員工的追溯時效是一樣的嗎?
呂芝是北京某公司員工,2017年2月入職公司,工作期間公司安排員工加班向員工支付了加班費,但加班工資是按最低基數計算,并未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計算加班工資。
呂芝不知道加班工資的準確計算方式,也不知道公司少發了加班工資,公司也沒人就此提出仲裁維權。
2018年9月,呂芝從公司離職,與公司沒有任何勞動糾紛。
2019年10月,公司就未足額支付加班工資的問題,向全體員工公布了補發方案,補發之前少發的加班工資。
呂芝從前同事哪里得知后,這才知道公司以前給的加班工資算少了。
呂芝認為自己以前上班的時候加班工資也少發了,而公司的補發方案中卻把離職的人排除在外,沒有一視同仁。
2019年11月,呂芝向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加班費差額22586元。
仲裁委駁回了呂芝的仲裁請求后,呂芝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判決結果】
法院審查后認為,根據《勞動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呂芝于2018年9月離職,其2019年11月提起仲裁申請時間距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已超出一年。
呂芝雖然主張直至2019年10月才知道公司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發現權利被侵害方申請勞動仲裁,但其主張并不符合上述“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的特別時效規定。
且依照日常生活經驗法則,勞動者對于周期性的勞動報酬是否足額發放,在周期性結算時,便應當是知悉的。
本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法院審理,最終均判決駁回呂芝的訴訟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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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可以看出,當職工勞動權益被侵害,應當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權,超過一年的仲裁時效,維權就不會被受理了。
企業拖欠工資引發的爭議,就不受一年的時效限制,但如果雙方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員工應當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還在單位上班,單位有拖欠工資、未支付加班工資等行為,幾年前的也可以仲裁,如果已經離職,超過一年就過了時效了。
勞動仲裁時效一年過了怎么辦
如果勞動仲裁時效一年已過,一般來說,可能無法再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超過一年的申請可能也會被考慮。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解決的重要方式之一,其時效性是非常重要的。一般來說,勞動仲裁的申請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這是為了確保爭議的及時解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然而,如果勞動仲裁時效一年已過,是否就意味著無法再申請勞動仲裁了呢?并非如此。在有些情況下,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超過一年的申請可能也會被考慮。比如,如果因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勞動者無法在一年內提出申請,那么在有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勞動仲裁申請可能也會被接受。
此外,對于一些持續性的侵權行為,一年的時效限制可能會從侵權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例如,如果一名員工的工資被拖欠了一年多,那么他可能可以在侵權行為結束后的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申請。
總的來說,雖然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超過這個時限的申請可能也會被考慮。對于勞動者來說,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和證據,應當積極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輕易放棄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同時,為了避免超過仲裁時效,勞動者應當盡早咨詢專業人士,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及時提出申請。
老板拖欠工資,我朋友申請了勞動仲裁,但是仲裁委超過期限了都還沒解決,我朋友可以直接起訴嗎?
問:老板拖欠工資,我朋友申請了勞動仲裁,但是仲裁委超過期限了都還沒解決,我朋友可以直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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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維權,或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時效一年過了怎么辦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誤過仲裁時效只是表明了勞動者失去了“勝裁權”,不能通過仲裁的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還有“勝訴權”——即便超過仲裁的法定時效,勞動者也能就該勞動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通過訴訟程序,一般勞動權利的訴訟時效就延長至三年。申請勞動仲裁的一般時效為一年。但是,在有些情況下,一年的時效期間還不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如在有的行業,尤其是建筑業,拖欠工資問題比較突出,工人的勞動報酬很多到年底才結算;還有些勞動者為了維持勞動關系,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對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行為不敢主張權利。因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勞動法》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拖欠工資超過三年還能仲裁嗎
不能。拖欠工資屬于勞動爭議,需要仲裁前置,不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若拖欠工資超過了三年的,一般不能再申請勞動仲裁,也就不能對仲裁不服后提起訴訟。
但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發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不受仲裁時效一年的限制,但勞動者必須在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一年內提起勞動仲裁申請。拖欠工資超過三年的時間符合上述規定的,勞動者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當事人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或者仲裁委員會逾期未受理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于拖欠工資的勞動爭議,應當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起訴的前置程序,如果不經勞動仲裁直接起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一年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爭議仲裁不主動審查仲裁時效,與訴訟程序不主動審查時效保持一致,讓時效回到當事人的抗辯權范圍。只有當事人提出抗辯才會主動適用仲裁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公司欠六千工資不給我,一年了過仲裁時效了還能要回來嗎?
拖欠工資超過一年還能要回。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否則超出勞動仲裁時效不能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拖欠工資超過仲裁時效怎么辦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于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