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與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并存(解除合同和違約金能否并存)
家政服務合同解除違約金
法律主觀:
一、 合同解除 違約金 怎么設定
解除 合同 與違約金支付能夠并存適用。理由是,違約金是合同雙方對違約損失的一種提前確定,盡管合同因一方的違約而宣告解除,但是合同的解除是由一方違約產生的,對此違約行為所產生的損失應當按照雙方提前確定的數額給付。所以,在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情況下,不能免除有違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的責任,解除合同與違約金支付能夠同時并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違約金作為合同雙方對違約損失的一種數額約定當然可以與解除合同并存適用。
二、賠償金與違約金的區別
賠償金則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一定數量的貨幣進行賠償。
違約金是指一方當事人由于過錯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應當依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支付給另一方一定數量的貨幣。
可見不同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是否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只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條款,違約方就必須付給另一方違約金。而給付賠償金的前提必須是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另一方造成了實際損失。另外,如果約定了違約金方式承擔責任的,如果違約方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還應給付賠償金,以補償違約金之不足。一般來說,違約金的數額應當在房地產項目轉讓合同中約定。
三、 違約金與賠償金能否并存
違約金與賠償金可以并存。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存在過錯一方解除合同時,另一方可以主張違約金,無過錯方則沒有承擔違約金的必要。
法律客觀:
所謂違約金是對于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責任。在勞動合同中設定違約金只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兩種情況。而約定服務期又只限于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當然,設定違約金要公平、合理,應考慮到各用人單位提供的特殊福利待遇的不同以及勞動者工資水平的差異。小雪當初享受了公司出資培訓的特殊待遇,并且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服務期和違約金,現在她違反了勞動合同,就應按照有關約定支付違約金。和違約金不同,賠償金是與實際損失相一致的。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涉及服務期賠償的,應當按照等分和相應遞減的原則確定?!钡绻麆趧诱咧Ц读诉`約金,是否還要支付賠償金呢?這要視情況而定了。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于因勞動者違約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勞動者應當按雙方約定承擔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低于實際損失,用人單位請求賠償的,勞動者應按實際損失賠償?!边@就是說,當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高于用人單位實際損失時,勞動者只需要支付違約金而不用再支付賠償金,如果違約金低于勞動者因違反服務期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的實際損失,勞動者不僅應該支付違約金,還應該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
是先賠付違約金再終止合同嗎
支付違約金后合同可以終止,但是具體是否終止的話應該是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因為根據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合同解除之后,雖然基于違約事實而產生法律后果,但是和支付違約金是不相同的。
一、支付違約金后合同可以終止么?
支付違約金后合同可以終止,支付違約金并不一定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雖然也是基于違約事實而產生的法律后果,但它和支付違約金不同,并不屬于違約責任方式,而僅僅是合同違約后的一種補救措施,對于遲延履行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守約方仍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對于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后,不需要再繼續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有協商解除和單方解除兩種。其中單方解除必須有個前提,就是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有約定的或法定的解除權。其中,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當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無法實現的,雙方都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二、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違約金?
1、我國實行的是補償性違約金,違約金是對違約造成損失的提前確定。理論上認為,違約金有補償性、懲罰性兩種,補償性違約金是對違約行為造成損失的彌補,解除合同與支付違約金在這里是不可以同時適用的;懲罰性違約金是對違約方違約行為的懲戒,不以損失是否存在為依據,也只有在懲罰性違約金中,才存在懲罰違約行為與解除合同并存。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違約金計算方法,但如約定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如約定違約金過高于造成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其中說明,當事人對違約金的處分權雖應受到尊重,但并非沒有度,而是不能“過高”或“低于”,即違約金只是當事人對違約行為可能造成損失的事前預定,我國所實行的是補償性違約金,而不是懲罰性違約金。
2、要想獲得全部補償性違約金必須以繼續履行合同為前提。補償性違約金包括了因違約行為而造成直接損失及可得性利益損失,可得性利益只有在合同履行完畢時才能產生。
3、解除合同不是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逼渲斜砻?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種包括返還不當得利和賠償損失在內的民事責任,損失也僅僅是指直接損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損失。即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包括支付違約金在內的違約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對于合同的違約這種情況可能并不是特別了解,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的話,那么的方式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支付違約金,也包括終止合同,也就是享有法定解除權。
解除合同與違約金責任是不是可以并存
法律分析:
解除合同與違約金責任可以并存。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解除合同和違約金可否并存
我國實行的是補償性違約金,違約金是對違約造成損失的提前確定。理論上認為,違約金有補償性、懲罰性兩種,補償性違約金是對違約行為造成損失的彌補,解除合同與支付違約金在這里是不可以同時適用的;懲罰性違約金是對違約方違約行為的懲戒,不以損失是否存在為依據,也只有在懲罰性違約金中,才存在懲罰違約行為與解除合同并存。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違約金與解除合同可以并存嗎
違約金 與 解除合同 可以并存。違約金具有約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當主 合同不成立 、無效或被撤銷時,違約金條款就不能生效。 但如果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可以行使解除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擔 違約責任 。 違約金條款的適用應當符合合同的約定,其適用的前提條件是發生了具體的違約行為。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 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 債務 。
合同解除與合同還有違約金是否一致
解除合同與違約金責任是不可以并存的。解除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基于協商、約定或法定解除事由等情況下,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違約金責任是指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存在的違約損失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違約金和解除合同可以同時使用嗎
法律主觀:
違約金和解除合同可以同時使用。根據法律規定,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并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清理條款的效力,并且當合同因違約解除時,解除權人能夠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當事人可以在解除合同時要求違約方支付相應違約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違約金能否與解除合同并存
法律分析:違約金與解除合同不可以并存。違約金具有約定性,它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必要條件,當主合同不成立、無效或被撤銷時,違約金條款就不能生效。違約金條款的適用應當符合合同的約定,其適用的前提條件是發生了具體的違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與解除合同能否并存
法律分析:違約金與解除合同不能并存,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