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遺失了怎么辦(購房合同和發票丟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丟失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丟失了怎么辦
一、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二、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三、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
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購房注意事項
1、準備:買房首先要根據現有的資金、以及還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實際購買房子情況來定,也要了解所在城市的各種政策,并根據工作、生活、小孩上學學區房等等需求,確定目標房屋的地段、面積、價格、樓層、是否裝修、朝向等。
2、挑選房源:可以從傳單、網絡端口或相關房地產網站及房產中介查詢了解房源信息。
3、實地看房選房:選房要從房子七個方面來考慮是否買房,包括:資金、地段、價格、周邊市政規劃、環境配套、房屋結構和朝向、物業管理。新樓盤預售的話,也需要重點關注所在區域未來規劃,以及開發商的實力,以免落得爛尾樓,糟心。
4、談判簽訂買賣合同:談判簽訂買賣合同環節買賣雙方必須把自身的權利和義務落實到文字上,特別是有關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物業狀況等關鍵條款。
5、辦理貸款:根據自身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以及所在城市的貸款政策,公積金貸款,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沒有公積金的話建議用等額本金來還款,銀行一般還是喜歡等額本息的,不過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因為等額本金前期還款要多一點,等額本息是一直那么多錢,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年限等等。
6、辦理產權過戶(買二手房):房產性質一般分為商品房、經適房、安置房、例如證件不齊的更名、網簽房沒有下證的情況下一般都是公正,有房產證的過戶,原來賣方的名字要更換成新的買房人的名字,要在房產中介公司的指導下準備房產過戶相關的資料,然后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7、驗房入住(二手房):驗房入住一定要把所購房屋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費、供暖費、物業費等費用結清,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業交割單上簽字備檔(出現問題最多的一般就是裝修過的房源屋里家具家電,交房時候容易出現問題)。
8、收房:購房者需要等著開發商通知收房。購房者需要注意收房時間,驗房時要仔細核驗房屋的每個細節,查看“三證一書一表”。如果開發商拿不出這些證件,可以拒絕收房。
9、交稅:交房后,購房者可拿著購房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到地稅局辦理交稅業務。一般來說,商品房需要繳納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對于購房合同丟失,攜帶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補辦即可。
1、房子在購買時辦理的是合法的手續,可以在政府部門的系統中查到,只需要補辦丟失的材料即可。
2、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
需要的材料如下:
1、首先需要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若購房合同還沒做預售登記前,購房合同遺失的,當事人可以憑購房繳費原始發票和身份證明,和開發商約定剩余合同作廢,并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購房合同遺失聲明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丟了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再簽一份,再去做預售登記。
3、變更協議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合同丟了,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購房者買房都是分階段的,購房合同遺失想要補辦也要分階段,具體情況具體補救。在不同的時期所采取的補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
1、在購房的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合同丟失,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費,約五十元左右。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的消息,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的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購房合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里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合同法》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費用和第二種情況基本相同。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補辦,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還沒有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補辦合同,或者將丟失的合同作廢,重新簽訂合同;
2、如果已經進行預售登記,可以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可以申請注銷,并重新簽訂合同。
一、簽訂購房合同的流程有如下:
1、審核購房合同,是否存在不平等的條款以及表達模糊的條款,對容易產生的誤解的條款進行修改或注釋;
2、查看對方的相關證件,確保取得房屋所有權;
3、在購房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
二、簽訂購房合同時有以下注意事項: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設備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權限;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設備標準等。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丟失的處理:
1、與開發商協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買現房的,補辦丟失材料;
3、買期房的,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4、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等。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購房者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
1、審查有效證書:商品房預售和銷售必須應當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它們是購房人必須審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則該商品房不具備銷售條件。
2、明確約定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購房合同里一定要明確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賠償。若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條款,應根據法律規定由違約方支付對方合同總價的1%至5%的違約金,特別要注意延期交房違約金的比例問題。
3、明確交房日期: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4、注意空白條款:購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條款需要雙方確認后填寫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開發商會告知購房者這個合同是統一版本的,因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這樣空白的地方開發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腳。因此購房者如果確實沒有特殊說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劃一道斜線表示空白地方已無內容。
房屋過戶流程如下:
1、申請人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過戶申請;
2、提交申請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明、過戶登記申請書、登記原因證明等其他材料;
3、受理申請,審核材料;
4、審核通過,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如果購房合同確已丟失,可通過以下途徑查詢:
1、已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合同丟失并無大礙,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窗口查詢。
2、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業主可以聯系開發商復印購房合同,并加蓋合同存檔單位公章,持該購房合同復印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3、貸款購房的業主丟失合同,可以到市住房保障和房產服務中心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然后通過獲取購房合同復印件的方式,辦理不動產權證書。
1、購房合同未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如果在預售登記前合同丟失,需將其他未丟失的合同作廢。重新和開發商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但是購房者需要支付新合同的工本費。
2、預售登記后,未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如果是這期間丟失了購房合同。首先在報紙上刊登合同的作廢聲明,滿三個月后。拿報紙去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丟失的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這期間購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聲明的費用,合同的工本費,新合同的印花稅。
3、預售登記和辦理按揭完成后丟失:除了要按第二種情況辦理的手續外,還要和辦理按揭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購房合同放在銀行抵押。因為購房者注銷了之前的購房合同,合同號便會發生改變,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需要和銀行簽變更協議。
1、無法辦理房產證。房產證辦理所需資料中包括購房合同、全款發票、房屋平面圖、購房者身份證、契稅完稅憑證等。如果房產證遺失沒有及時補辦的話,就會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買新房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辦。
2、公積金提取受影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購房合同、購房全款發票、身份證原件,如果是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還需要提交個人社保記錄。如果沒有購房合同連住房公積金都無法提取。買新房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辦。
由于目前房地產稅收政策規定購房不足五年出售需要全額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
而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注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所以您一定要保存好原始購房合同,因為原始購房合同為最先生效時間。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絡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托書。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有房產證購房合同丟了,有3種方法。分別是:1、要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2、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的,在購房合同沒有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要作廢丟失的合同,然后重新簽訂一份合同;3、預售登記后,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合同的,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拿著報紙注銷已丟失的合同,然后重簽,再做預售登記。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購房合同丟了,不同時期采取的方法也不同,具體如下:
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后,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
4、如果購買的是現房,按我國現行規定,房屋買賣合同須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方為有效成立。未經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護。因此,若已經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就從法律上杜絕了因不慎丟失所帶來的隱患,只需補辦丟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5、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并且沒有辦理房產登記,可以到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的地方
1、變更信息專遞送達
要求開發商變更任何信息,都要以書面方式通知購房者,即以郵政特快專遞形式送達。既可保證變更的信息通知到購房者,也便于保留相關證據。
2、辦不下貸款解除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如果辦不下來貸款,就要無條件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購房者資金被套或受損。
3、產權證辦理日期具體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確約定產權證辦下來的日期,一定要具體到年月日。同時還要約定產權證不能如期辦理的違約責任。
4、停車費區分管理費
若是購買了帶產權的車位,那么在交納費用時,只需交納相當于物業管理費性質的管理費用,這一點要在合同中明確。
5、質量問題解決方案提前定
對出現質量問題后的解決方案要明確約定。還可以約定房屋及附屬設備的保質期。
6、附張公攤平面圖
一般情況下,塔樓的公攤率為18%至26%,板樓的公攤率為14%至16%。同時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公攤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變化的處理方式。交房時面積誤差在±3%以上可以退房。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可以讓開發商將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分別明確地寫出來,并且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中附一張整棟樓或項目的公攤平面圖。
7、房屋位置圖不能少
在合同中,要將樓號標示清楚,而且要將整棟樓的樓圖及購房者所購套房在樓中的位置標明,將這些圖附在合同后面,并要求開發商蓋章。
8、正式合同須賣方先簽字
堅持賣方先簽字,買方后簽字,且不要在合同中留有空白(即空白處用橫線劃去)。合同上由雙方加蓋騎縫章、過頁章、個人買主過頁簽字。
9、精裝修杜絕“高檔”
對于精裝修的樓盤,一定要在合同中對裝修所用的材料、品牌、標準、施工工藝、顏色、價位等寫清楚,不能用“豪華”、“進口”、“高檔”等這樣含混的字眼。
10、小心不可抗力的說法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火災、戰爭等。
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處理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購房合同丟失的,如果房屋已經辦理產權登記,購房合同丟失不影響房屋產權歸屬,如果需要購房合同,可以向開發商申請復印購房合同,或者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復印合同。關于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處理的問題,下面由我為你詳細解答。
一、購房合同丟失怎么處理
1、購房合同丟失的,如果房屋已經辦理產權登記,購房合同丟失不影響房屋產權歸屬,如果需要購房合同,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向開發商復印購房合同,讓開發商加蓋公章,復印的購房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的相關材料,如果購房合同的,可以復印購房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第二百一十八條
二、購房合同生效條件有哪些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并且承擔義務的資格。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分為一般主體和特殊主體兩類:
(1)一般主體要求。
依《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
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預售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和確定施工進度與交付日期。商品房出賣方如違反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為不符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應當宣告合同無效,賠償買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
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簽訂的房屋買賣行為,亦屬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有權不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相關的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購房合同丟失的,如果房屋已經辦理產權登記,購房合同丟失不影響房屋產權歸屬,如果需要購房合同,可以向開發商申請復印購房合同,或者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復印合同。
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1、可以到開發商或房屋所屬房地局補辦,一般是將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給你看然后給你一份復印件,相關機構再在此復印件上蓋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這里指的相關機構原則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
2、購房合同如丟失可以登報掛失,不用公開房產證編號,因購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編號。
3、購房合同丟失一般不會帶來很大風險,如果房產證丟了可就麻煩了。無論銀行抵押貸款還是出售房產必須見到房產證原件才可辦理。那你要有之前的付款憑證才好啊,帶著房主身份證去,只要開發商是個有良知的大公司,一般他那都有存檔的,不會故意去為難你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后,合同共有四本:開發商二本,房管部門備案一本,購房者一本。若是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銀行質押(據此,你手里應該沒有合同,合同已經質押給銀行了)。如果購房合同丟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補救,
一、若在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只需將剩余的合同作廢,并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二、若做完了預售登記、還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則需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并在三個月期滿后,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后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三、若在做完了預售登記且已經辦理銀行按揭,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并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