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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合同的條件都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條件有哪些內容)

        在線問法 時間: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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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符合什么條件時,才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有

        法定解除合同有如下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因一方違約或履行存在重大瑕疵,導致根本目的無法實現的;

        3、一方預期違約的;

        4、其他條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條件有以下幾種: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自然災害。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水災等因自然界的力量引發的災害。自然災害的發生,常常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需要解除合同。戰爭。戰爭的爆發可能影響到一國以至于更多國家的經濟秩序,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社會異常事件。主要指一些偶發的阻礙合同履行的事件。比如罷工、騷亂,一些國家認為屬于不可抗力。政府行為。主要指合同訂立后,政府頒布新的政策、法律,采取行政措施導致合同不能履行。2、因預期違約解除。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遲延履行解除。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4、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比如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超過期限履行合同,債權人將不接受履行,而債務人履行遲延。又比如,履行質量與約定嚴重不符,無法通過修理、替換、降價的方法予以補救。5、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比如,因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合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也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法律規定解除的條件,并不是說具備這些條件,當事人必須解除合同,是否行使解除的權利,應由當事人決定。

        當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符合什么條件時,才可以解除合同?

        (1)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所謂主要債務,應當依照合同的個案進行判斷,一般說來,影響合同目的實現的債務,應為主要債務。比如買賣合同,在履行期限內交付的標的物只占合同約定的很少一部分,不能滿足債權人的使用要求,應認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有時,遲延履行的部分在合同中所占物質比例不大,但卻至關重要,比如,購買機械設備,債務人交付了所有的設備,但遲遲不交付合同約定的有關設備的安裝使用技術資料,使債權人不能利用該設備,也應認為是遲延履行了主要債務。(2)經催告后債務人仍然不履行債務。債務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債權人應當規定一合理期間,催告債務人履行。該合理期間根據債務履行的難易程度和所需要時間的長短確定,超過該合理期間債務人仍不履行的,表明債務人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或者根本不可能再履行合同,在此情況下,如果仍要債權人等待履行,不僅對債權人不公平,也會給其造成更大的損失,因此,債權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如下: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的錄用條件和標準,或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合同中規定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就可依據規定解除與該勞動者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對勞動者不嚴重的失職行為或者未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用人單位不能依據該規定解除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開除員工的流程如下:

        1、由解除決定人單位主管、勞動者遞交解除申請書;

        2、人事部門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并報主管審批;

        3、通知所在部門及職工辦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設備等;

        4、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有關部門與職工辦理結算工資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6、給職工辦理黨、團、工會組織關系和檔案等轉移手續;

        7、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單和公積金轉移手續等事項;

        8、給職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綜上所述,符合法定的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解除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合同的解除應具備哪些條件

        合同的解除應具備發生不可抗力條件等。

        合同解除應具備的條件:發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在此情況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介紹: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橐?、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2、用人單位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者存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重失職等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法性,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2、協商一致性,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3、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價有償,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并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合同的解除要滿足什么條件

        法律分析:合同的解除要滿足的條件有:

        1、當事人應當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采取適當的形式。

        法定解除的,需要出現法定解除事由,如不可抗力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當事人通過法律解除合同具備的條件是哪些

        合同解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達成合同解除條件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根本違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的解除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達成合同解除條件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根本違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合同解除后還能追究違約責任嗎

        合同解除后,合同關系解除,就不存在違約責任。合同經解除,其效力消滅。但合同是溯及消滅還是向將來消滅,應視合同類型而定。通常持續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只向將來發生,已履行的義務繼續有效,如供電合同等,一次性合同解除后,其效力溯及既往,合同視為自始不成立,當事人已履行或因不履行而受損害的,則發生返還財產和損害賠償的效力,換言之,解除合同可能造成的財產權益違反等價有償原則,要平復這種權利義務的失衡,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之。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現為違約責任,而是一種民事責任,主要包括不當得利返還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合同解除后,雙方當事人不再有履行義務的責任,當事人可以約定終止,也可以按照法定條件終止。

        根據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而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清理的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一)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紀,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二)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條件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解除的條件可以有什么

        合同解除的條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可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如供貨方甲公司(生產性企業)因天災造成生產線全部毀損,合同不能履行;部分毀損可以視情況確定為不能完全履行;因天災也可能導致不能如期履行。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的,為預期違約。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合同的目的將不能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才能主張救濟,則將會對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不利于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所以,在預期違約的情況下,應當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表明債務人根本就沒有履行合同的誠意,或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所以,應當允許債權人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致使不能實現目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果合同的履行期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至關重要,違反了規定的期限將會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一旦發生遲延履行,則應當允許解除合同。除遲延履行外,其他違約行為也有可能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這也構成解除合同的條件。其他違約行為,如拒絕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如果這些違約行為對實現合同的權利義務有重大影響,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則債權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有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形時,當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例如,當事人在行使不安抗辯權而中止履行時,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則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在財產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擅自將租賃財產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哪些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公司與員工已經協商達成一致;員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發出書面的辭職報告;員工有嚴重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辭退員工;或者員工依法單方面與公司解約等。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合同違法解除怎么賠償: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合同解除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主觀:

        合同解除的條件分別有: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解除條件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出現法定解除事由時,可以向法院請求解除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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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內容要求基本要求有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 ...
        2023-12-01 15:07

        簡述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簡述提起行政訴訟的條件)

        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即原告在起訴時,必須指明對誰起訴,明確指出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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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了約定的過戶時間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過了約定的過戶時間可以解除合同,但要先進行催告,如果對方拒絕,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根據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合同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 ...
        2023-11-27 14:35

        法定解除合同要承擔違約責任嗎(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依法宣告破產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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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轉讓協議的生效條件是怎樣的

        債權轉讓協議的生效條件包括:轉讓的債權是合法有效的,債權轉讓的行為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等。債權人轉讓其債權的,應當通知債務人,并且從權利也會一并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 ...
        2023-12-04 15:44

        關于附條件不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關于附條件不起訴,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

        第二百七十三條 被附條件不起訴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驗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撤銷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提起公訴:(一)實施新的犯罪或者發現決定附條件不起訴以前還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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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民族的條件詳細大全

        改民族的條件: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直接撫養方不同的,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應當由直接撫養方提出申請,對其民族成份進行變更;父母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其民族成份與繼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可以在年滿十八周歲之 ...
        2023-12-19 14:45

        單方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

        法律客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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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繼承權的條件

        一是被繼承人以遺囑或者遺贈的方式指定了財產繼承人,而遺囑以外的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自然被取消,這是由被繼承人的主觀意思決定的,也是法律給予被繼承人的權利;二是,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 ...
        2023-12-04 15:23

        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樣的條件呢(解除合同需要什么條件才能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根本違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一方根本違約情形出現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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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要具備哪些條件

        合同履行要具備的條件: 1、合同成立。要求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不違背公序良俗。 2、合同生效。要求合同依法成立并同時滿足其他法定生效要件。 3、當事人具備一定履行合同的能力。 ...
        2023-12-05 15:39

        第三人撤銷權之訴的條件(債權人撤銷權8種情形)

        所謂第三人撤銷之訴,是指未參加民事訴訟的第三人,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制度,第三人撤銷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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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權轉讓的限制條件包括

        債權轉讓的限制條件具體包括: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的債權不可以轉讓,根據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可以轉讓,根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可以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 ...
        2024-01-03 15:37

        撤銷權的行使條件(撤銷權的行使條件之一是債權人須對)

        三、根據2021年《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1)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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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條款

        合同的主要內容和條款: 1、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如果主體是法人組織的,應以營業執照名稱為準,如果是自然人,應以身份證上的名字為準。 2、標的數量及質量; 3、價款或者報酬; 4、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5、違約責任; 6、解決糾紛的方 ...
        2023-11-20 15:54

        夫妻雙方都出軌了離婚怎么分財產(凈身出戶的5個條件)

        如果男女雙方都出軌離婚如何處理法律主觀:男女雙方有一方出軌離婚的,如果雙方協議離婚,夫妻共同財產財產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由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權益的原則判決分割,夫妻雙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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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訂立可采用的形式及合同內容一般包括條款有哪些

        合同訂立可采用的形式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其中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當事人所訂立的合同的形式,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口頭語言為意思表示訂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內容一般包括條款為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及質量;價 ...
        2023-12-11 16:42

        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條件和程序)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等,(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 ...
        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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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理解債權讓與的條件呢

        債權讓與的條件為:債權人如果要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債權,則該債權應當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必須通知債務人,否則該轉讓行為對債務人無效,債權轉讓的,其從權利也一并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 ...
        2023-11-17 16:21

        解除合同的條件都有哪些(解除合同的條件有哪些內容)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是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符合什么條件時,才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 ...
        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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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條件

        需要一份個人申請、遷出地的準遷證、遷入地的準遷證、身份證明原價及復印件,居住證明,結過婚的帶上結婚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 ...
        2023-11-30 15:42

        農村強制拆遷的條件有哪些

        農村強制拆遷的條件有: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補償決定已經依法作出; 3、已經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 ...
        2023-12-07 16:40

        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法院確認嗎(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

        但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約定或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當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與義務,這就是合同的單方解除,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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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務轉讓的條件有哪些

        債務轉讓的條件有:該債務應當是合法有效的,當事人轉讓債務的行為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需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轉讓債務的,則從債務也一并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 ...
        2023-12-04 15:54

        起訴解除合同的流程(起訴解除合同的流程圖)

        當勞動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 工資 ,即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 流程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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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怎么處理

        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的處理: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
        2023-12-29 15:02

        起訴單位補繳社保的時效(勞動仲裁不予受理6個條件)

        仲裁時效 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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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務轉移應該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債務轉移應該滿足的條件有:必須取得債權人的同意,該債務要具有可轉讓性,該債務必須合法有效等,債務轉讓的,其從債務也一并轉讓,且新的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 ...
        2023-11-22 16:17

        合同詐騙立案條件(工程合同詐騙立案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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