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訴訟費需要多少錢(法院起訴離婚訴訟費需要多少錢)
訴訟離婚要交多少費用,訴訟單上寫的34萬元,到最后調解凈身出戶,還需要交多?
您好,需要交多少需要視情況而定。
關于訴訟費用: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訴訟一般按照件數收取訴訟費,涉及財產的是按照財產的數額收取訴訟費,并且由敗訴方承擔。如果是調解結案的,訴訟費減半收取。
如果您與對方調解結案,您可以與對方協商訴訟費由一方承擔或雙方承擔,承擔的數額為原來訴訟費的一半。也就是說您有可能不需要再交訴訟費,可能會退還給您一部分或全部的訴訟費。
關于保全費:如果您的案件可能無法順利執行,那么訴訟過程中可能會涉及保全的問題。
保全的費用繳納方法是: ①財產數額不超過 1000 元的,每件交納 30 元; ②超 1000 元至 10 萬元的部分,按照 1% 交納; ③超 10 萬元的部分,按照 0.5% 交納。但是,財產保全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 5000 元。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您。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 118 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 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 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 減交或者免交。
2020年起訴離婚,如果有1千萬的房產糾分,需要交多少訴訟費?
72300元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第十四條_昵敕遜直鳶湊障鋁斜曜冀荒桑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第十五條_緣鶻夥絞澆嵐富蛘叩筆氯松昵氤匪叩模醢虢荒砂訃芾矸選
第十六條_視眉蛞壯絳蟶罄淼陌訃醢虢荒砂訃芾矸選
第十七條_圓撇訃崞鶘纖叩模湊詹環簧笈芯霾糠值納纖咔肭笫罱荒砂訃芾矸選
第十八條_桓嫣崞鴟此?、有稇孝请枪aǖ牡諶頌岢鲇氡景贛泄氐乃咚锨肭螅嗣穹ㄔ壕齠ê喜⑸罄淼模直鵂醢虢荒砂訃芾矸選
第十九條_勒氈景旆ǖ誥盤豕娑ㄐ枰荒砂訃芾矸訓腦偕蟀訃湊詹環芯霾糠值腦偕笄肭笫罱荒砂訃芾矸選
離婚二次起訴費用大概多少
法律主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離婚想要分割財產,律師讓我交7千多的訴訟費,這個價格合理嗎?
我們都知道,其實現在社會上所面臨的一個嚴峻的狀況,就是離婚率越來越高了,而且我們身邊也可以看到,大部分的家庭也都是出于這種離婚的現象,所以有些人就會產生這樣的疑惑,就是離婚想要分割財產,律師讓我交七千多的訴訟費,這個價格合理嗎?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在我個人看來,我覺得這可能要根據離婚所涉及的財產來定,而且律師只是從中收取10%的費用,下面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
1 根據離婚案件所涉及的財產定
我們都知道,其實在離婚了之后,過程中分割的財產是一個重大的難題,同時很多財產也都是我們不知道的,所以這時候就要在雙方的相互理解之下,把這些財產都全部供述出來,然后對于律師索要獲得的訴訟費而言,他肯定是要根據離婚案件所涉及的財產來定的,比如說如果所涉及的財產越高的話,那么律師所獲得的訴訟費也就越高。
2 百分之十的訴訟費
對于大部分的律師來說,我覺得他們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在打官司的過程中,本身也是要準備相當多的資料,而且前期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因此對于他們的費用而言,我個人覺得也是比較合理的,也就是說他們可以從涉及的金額中獲取10%的訴訟費。
而且對于這些訴訟費,我也不同的地區它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尤其是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的話,他可能獲得的訴訟費會多一些,但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很可能就會比較少一些,這是一種正常的現象。以上就是我總結的一些對這個問題的相關認識,希望這些能夠在大家今后的學習和生活中,能夠起到一定的幫助作用。
起訴離婚 債務 訴訟費
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經常遇到原被告為了在財產上不吃虧,提供許多親戚朋友上庭作證,積極主張夫妻共同債務,真真假假,很難分辨;還有一些當事人為了少交訴訟費,故意虛構債務,企圖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抵,偽裝成一個破落戶,欺騙法官??傊?債務問題是離婚案件的難點,它牽涉了法官很大的精力,這是法官們共同的感受。然而,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到債務確認和分割時是否應當收取案件受理費,實踐中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第一種意見認為不應收取,第二種意見認為應當收取。
持第一種意見的理由是:
一、《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以下簡稱《訴訟費收費辦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根據這一規定,債務不屬于財產,所以不應收取案件受理費。
二、收取費用在訴訟程序上很難自圓其說
《訴訟收費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根據反訴金額計算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預交?!备鶕@一規定,訴訟費應由原告起訴時預交,在原告主張債務時即使可按財產收費,但是作為不想離婚的被告如果提出債務問題,案件受理費誰來預交呢?程序上很難協調。首先,如果讓原告預交,原告肯定認為不公平,他(她)會主張誰提出訴訟請求誰交納費用,而被告又可能以“訴訟費應由原告預交”加以抗辯。其次,離婚案件不適用反訴,既然不適應反訴,那么,讓被告交納案件受理費說就欠缺法律上依據。
三、當事人打官司不容易,債務畢竟不是現實的財產,對債務再征收受理費,加重了當事人的負擔,對于一些債務累累的離婚當事人來說無異于雪上加霜。
持第二種意見的理由是:
一、關于財產的概念,我國著名法學家梁慧星先生認為:“所謂財產,指具有經濟價值,依一定之目的而結合之權利義務之總體。物權、無體財產權、債權及債務之類,皆屬之。財產上權利之總體,謂之積極財產;財產上義務之總體謂之消極財產?!雹俑鶕@一規定,當事人要求確認和分割的債務屬于《訴訟收費辦法》第五條所規定的財產,應當按債務數額核交案件受理費。
二、含有債務確認與分割的離婚案件是一個復合之訴,它與必要的共同訴訟不同,合并審理時屬于訴的客體的合并,當合并審理會增加審理的難度使訴訟復雜化和訴訟遲延時,按訴的分離原則,此時法院應將訴分開審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這一規定進一步確認了離婚案件中財產糾紛既可以與離婚實行訴的分離,也可以實行訴的合并。分開審理時,當事人主張債務交納案件受理費,那么合并審理時債務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核交案件受理費也應順理成章,不能以訴的合并與分離而有所取舍。
三、被告在訴訟程序進行中,就債務問題提出確認和變更之訴屬于獨立的反請求,其目的在于抵銷或吞并原告提起的本訴,這完全符合反訴的特征和條件。即使原告撤回起訴也不應該影響被告主張確認債務問題的審理,只是此時的案由應改變為“確認夫妻共同債務”糾紛。因此,被告提出債務主張應由被告交納案件受理費。至于被告提出反訴的時間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三十四條“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敝幎▓绦?。如果被告既不同意離婚又不提出反訴,只能在雙方離婚后另行解決。
四、如果不對當事人主張的債務收取案件受理費,勢必助長惡意訴訟當事人濫用訴權,弄虛作假,增加審判難度,擴大訴訟成本,降低訴訟效率,損害對方當事人利益。
當然如果當事人經濟確實困難,符合訴訟費緩、減、免條件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緩、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