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訴訟費)
離婚四年后還能起訴分割財產嗎?
您好,您可以再詳細描述具體問題,如:待分割的財產是雙方離婚時未做分割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新發現的當時沒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上述情況,如無特別約定,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分割財產,但對于新發現的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自發現之日起3年內提起訴訟,否則訴訟時效屆滿,有敗訴的風險。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八十三條 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離婚六年了,還可以再起訴分割財產?
您好,夫妻離婚時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2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法律主觀:
離婚財產糾紛 起訴狀 應該包含財產的具體分配、夫妻雙方的基本信息等內容。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住所地和身份號碼。 2、說明 訴訟 請求,包括想 離婚 、想要獲得孩子的 撫養權 、 財產分割 方法等。 3、說明起訴的事實與理由,包括離婚的理由等等。 4、簽上起訴人的名字,寫上具體的日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離婚的時候大家的心里面都是很難過的,而且夫妻財產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下面看看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及相關資料。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1
可以重新分割,如果您需要進行財產的重新分割,需要注意法律的相關規定以及訴訟時效等問題,建議您聯系律師對您進行幫助,對您的財產損失盡可能地進行救濟。
離婚后,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但是,必須特別注意法律的要求: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
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有效期為1年,在這1年內是可以起訴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已經受到損害那天開始計算。但是,如果債權人的權利受到損害超過1年,法院將不再保護。特殊情況下,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是否延長。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在離婚后一年內對財產分割有悔意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變更或者解除財產分割協議的請求。經審理,人民法院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未發現欺詐、脅迫行為,依法駁回了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也就是說,雙方同意離婚并約定財產分割的,如果反悔分割協議,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可以在達成離婚協議后一年內提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2
離婚時,夫妻雙方會進行財產分割。但是夫妻的財產狀況千差萬別,離婚時稍有疏忽,就可能會遺漏某項財產。而且有些人為了多分財產或者使對方少分財產,離婚前就會轉移隱瞞財產。此時離婚隱瞞財產的追索訴訟時效又是多久呢。
一、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二、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三、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四、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實踐中因為一方在離婚分割財產的時候,轉移、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比較多,因此法律中允許在夫妻離婚之后的一年內再次就財產分割向法院起訴,而此時自然也會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此時離婚隱瞞財產訴訟時效通常為兩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6年重新起訴分割財產3
一、離婚后再次起訴分割財產的規定是怎樣的
1、夫妻離婚后,如果一方發現對方離婚時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二、怎么收集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以貨幣形態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以貨幣形態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和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現金存款、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費。
認定這些夫妻共同財產其證據載體及來源有:
(1)夫妻共同持有的以一方姓名開戶的銀行存折、存單。同時,對這些證據要另使用生產、經營的執照、投資憑證、知識產權證書、繼承或贈與協議、破產安置補償協議等證據材料予以補強。
(2)住房改革管理部門保管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會計資料。這類證據一般難以收集到原件,只能進行復印收集。
(3)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的銀行存折、存單。這種證據因為是一方單獨持有,一般很難取得。
在確實難以取得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的銀行存折、存單時,補救的方法是到民政部門收集
復員軍人一方的入伍檔案材料、復員檔案材料、復員當年的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發放標準的公文等旁證材料進行推定證明。收集這些證明材料時肯定無法收集到原件,因此也只能通過復印的方式收集。
在能夠取得軍人復員時持有的軍人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的銀行存折、存單的情況下,再使用到民政部門收集復員軍人一方的入伍檔案材料、復員檔案材料、復員當年的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發放標準的公文等證據材料進行補強,證明效力更強。
2、以實物形態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證據的取得。以實物形態存在的夫妻共同財產有生產經營設備、受贈的禮物、購買或繼承或受贈的貴重首飾、價值較大的圖書資料以及生產、生活資料、房屋。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離婚后,如果一方發現對方離婚時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后可以重新起訴要求財產分割嗎
協議離婚后可以重新起訴要求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一、對財產分割內容反悔的。這種情況如果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二、離婚后法院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自己財產的。
三、發現有漏分財產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6年了還能打官司要回來嗎?
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如果是共同財產的話,一般情況下,超過訴訟時效了,即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具體來說,如果離婚六年后才發現對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的,則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如果雖然發現對方存在上述行為,但是據發現的時間已經超過了三年的,或者沒有發現對方存在上述行為只是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了的,則不可以重新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你好.我和前夫協議離婚四年多了.現在想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可以嗎?
你說的協議離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嗎?還是你們自行協議然后到民政部門辦理的離婚證而離婚?
如果有法院的法律文書,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案件已結,重新起訴重新處理不合法。
如果是自行協議的,已經過去四年,舊事重提的話,可能性也不大,因為協議是你們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重新起訴就意味著反悔,而這一民事法律關系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所以,即使你再起訴估計勝算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