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離婚協議超過三年還能起訴嗎)
離婚幾年內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法律主觀:
離婚一年內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的。但若人民法院受理后,當事人無法提供證據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離婚多長時間內可以申請財產重新分割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會受理。同時分割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況,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財產分割有兩種方式,即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在離婚協議中確定財產的分割比例,還有就是直接由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如果是雙方離婚是由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只要是雙方沒有主動申請不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都會順帶分割財產和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
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如下: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
離婚以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離婚后一年之內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勺们榉颠€。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簽署后財產還能重新分割嗎?財產分割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離婚協議簽署后財產還能重新分割,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在分割財產時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為。同時,在離婚后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后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
而這方面的證據在司法實踐中是很難進行舉證的,因此現實中存在很大的難度。如果不能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就會面臨敗訴的風險。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也同時規定例外的情形如下:
1、當事人如果采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與對方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可以申請法院變更或撤銷。
2、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自發現起2年內請求法院再次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在離婚后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后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
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協議反悔,關鍵在于如何認定雙方在離婚時達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協議是否存在欺詐和脅迫行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規定,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對方作出違背真實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脅迫行為。因此,當事人可根據上述理由分析在分割財產時是否存在有欺詐和脅迫行為。
二. 離婚財產分割程序:
1、要明確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要以當事人提供為前提,法院不主動調查確定。夫妻財產分割僅限于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在分割財產前,如果是“小家庭”與“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還未分家的,那首先要進行分家析產,嚴格分清夫妻間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及大家庭共同財產,將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區分出來。
2、進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在分割夫妻間共同財產時,應遵循先調解,調解不成再判決,即應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進行審查確認;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應先提出分割方案,盡量使當事人能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還是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再進行依法判決。
首先,要區分所分割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額進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是財產共有人先確定每個財產所有人的份額,后按確定的份額進行分割。
離婚以后多久可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
法律主觀:
離婚后一般是在一年內可以起訴重新分割財產。但僅限于協議離婚,如果訴訟離婚,則不可以起訴。起訴之后,如果不存在法律規定的可以撤銷的情形,比如脅迫欺詐等,法院將會駁回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離婚后可以重新起訴分割財產嗎
先起訴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后起訴離婚,可以。但當事人必須持有重大理由,比如說,一方有意隱藏或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夫妻債務等情形的,否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法院不支持共同財產的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四條明確: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一年后,對方可以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
重新分割,其他一般2年內可以,反悔一年內可以(第2點)。
分三種情況:
1、離婚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財產沒有分割,離婚后沒有分割的財產始終處于共有狀態,因此這個問題不是,而是財產所有權,屬于物權范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與離婚時一方隱藏財產的情況不同。
也就是說,財產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分割共有財產,
2、簽訂離婚協議后反悔的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3、對于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里所講的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分割原離婚案中未涉及的財產,即對被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再次分割。
離婚三年后可以再分割財產嗎
離婚三年還能再分割財產嗎
即使是離婚后三年發現有沒分割的財產的,屬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另外,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請當事人根據實際情況在訴訟時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