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2021)
人損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2022
人損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2022:
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乘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關于誤工費的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住宿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
6、殘疾賠償金。參照傷殘系數,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二十年。死者滿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賠償五年;
9、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傷害1—10級傷殘鑒定標準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相關國家標準和法律規定,1—10級傷殘鑒定標準為:
1、一級殘疾:在日常生活中完全不能自理,依靠他人幫助或使用特殊設施,生活無法維持;意識消失;各種活動受限,臥床不起;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殘疾:日常生活需要隨時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在床上或椅子上活動;無法工作;社交極其困難。
3、三級殘疾:不能獨立生活,需要經常監護;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活動;職業限制明顯;社交困難。
4、四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接或需要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職業類型有限;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偶爾監測;各種活動僅限于附近活動;工作需要大幅減少;社會交往較差。
6、六級殘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有限,但可以部分補償,有條件需要幫助;各種活動減少;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殘疾:日常生活相關活動嚴重受限;短期活動不受限,長期活動受限;工作時間需大幅縮短;社會交往減少。
8、八級殘疾:部分限制與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限制長途移動;間歇性工作;限制社會交往。
9、九級殘疾: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蓿ぷ鲗W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級殘疾: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學習能力下降,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全文。
2021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2021年傷殘鑒定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乘住院天數;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乘人數乘天;
3、輔助器具費用,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4、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5、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9個月本人工資。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7、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1.重傷造成身體殘疾、毀容、聽力喪失、視力喪失、其他器官功能喪失,或者對人身健康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他傷害,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達到傷殘等級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輕傷造成身體或者面部損傷,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體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傷害,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達到傷殘等級的,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3.造成一般人身傷害(未達到傷殘):輕傷:由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輕微損傷或輕微功能障礙。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由賠償義務人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醫療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人身傷害鑒定賠償標準
人身傷害鑒定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等;
5、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一般分為十級,十級的傷勢情況比較輕,一級的傷勢情況比較嚴重,賠償標準是需要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決定的。傷殘鑒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都是需要在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鑒定的。賠償項目包括了誤工費、傷殘鑒定費、醫療費、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各種必要的費用。
等級劃分依據是:
1、一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識消失;c.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d.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2、二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c.不能工作;d.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3、三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c.明顯職業受限;d.社會交往困難。
4、四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c.職業種類受限;d.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5、五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b.僅限于就近的活動;c.需要明顯減輕工作;d.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b.各種活動降低;c.不能勝任原工作;d.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b.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c.不能從事復雜工作;d.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8、八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遠距離活動受限;c.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d.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b.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十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顒幽芰p度受限;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二、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傷殘等級賠償標準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二)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及賠償標準2021
法律分析: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
(1)受害人在60歲以下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
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3.1 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3.2 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3.3 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021年,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是什么?
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發布<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公告》的相關規定,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2021年,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是什么?
至于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021年,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是什么?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例如:北京地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的殘疾/死亡賠償金均按照69434元/年進行計算。
2021年,事故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是什么?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例如:北京地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中的被扶養人均按照38903元/年計算。
其中,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