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威脅債務人,債務人應該怎么辦(債權人向債務人的債務人追償)
欠錢受到威脅恐嚇怎么辦
欠錢不還被恐嚇的,債權人可以報案,并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公安機關會對債務人進行處理,治安處罰,法院做出判決后,債權人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發生欠錢情況后,債權人要注意訴訟時效,在三年內起訴都可以。
一、欠錢不還被恐嚇怎么辦?
欠債人欠錢不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對方,如果欠債人威脅要債人的可以報警處理。如果欠債人欠債不還恐嚇債權人,債權人可以報警處理。欠債人有按時還款的義務,債權人也有討要欠款的權利,債權人在討要欠款的過程中,可以合理地利用法律地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訴時,就先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也可以把這一點理解為將勝訴款項最終執行到位第一步。同時需注意的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在申請訴前保全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訴前保全將無效。
執行時效要重視,不要喪失強制執行申請權。訴訟雙方中有一方是個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強制執行是有效的,雙方都是法人的,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問題必須引起申請執行人的重視。
二、收集欠錢證據要注意什么?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付款付息憑證,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關于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綜上所述,有些人欠錢后非但不還,還恐嚇威脅債權人。遭遇這種情況,債權人需要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可以報案,請公安機關對債務人進行處理,由于對方是故意拖欠,協商已經不行,這樣就要準備訴訟材料去法院起訴。
債務人招到恐嚇怎么辦
法律分析:債務人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保護自己,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根據我國《民法典》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債權人應當通過合法的手段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債務的義務,但是不能通過恐嚇或者其他方法威脅他人的人身安全。有恐嚇以逼迫債務人清償債務的行為的,受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約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債權人騷擾債務人怎么辦
債務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但債權人因為債務而采取過激方式,擅自闖入債務人住所,或擾亂債務人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等,影響到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時,債務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債務人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利益。
一、債權人威脅債務人,債務人應該怎么辦?
債務人有清償債務的義務,但債權人因為債務而采取過激方式,擅自闖入債務人住所,或擾亂債務人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等,影響到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時,債務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債務人可以選擇報警的方式來維護自身利益。
二、債務人的法定義務是什么?
債務人,與“債權人”相對,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債權人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三、債務人沒錢還債怎么辦?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 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庇纱丝梢?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 《民法通則》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于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 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 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私人之間的借款要慎重。借錢給人,必須了解對方的資信情況,就是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通有無、如果數額較大的話,除立借據外,也要盡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擔?;蛞砸欢ㄘ敭a作抵押,這樣就可減少風險。
四、債權人能扣押債務人財產嗎?
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下列兩種情況下是允許債權人扣押財產的:
1、按合同約定一方占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權扣押該債務人的財產。
2、 當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財產物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價值優先實現自己的債權。例如甲以 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還,債權人便可以扣押該耕牛以敦促甲還債,也可以依法變賣該牛使自己的權利實現,也可使耕牛折扣歸己,余款可退還。這就是民法 上的抵押權。
總之,按時償還債務是債務人應盡的義務,如果其還款困難,債權人也應該采用合法合理手段追償欠款。如債權人威脅債務人的話,債務人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如果威脅情況嚴重,債務人有權報警,依法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江蘇律師。
要賬的上門威脅怎么辦
正常的上門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脅恐嚇、暴力脅迫手段可以報警。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機關立案。法律規定,對于威脅恐嚇他人的行為,依法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欠債人被追債人恐嚇威脅怎么辦
正常的上門催款是可以的,如果是被威脅恐嚇、暴力脅迫手段可以報警。構成刑事犯罪的,可以到公安機關立案。
如果是故意欠錢不還的,最好的辦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欠錢不還,雙方之間是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之間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有雙方協商解決,由第三人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協商、調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搜集和保留真實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還款協議、借款合同、銀行轉賬回單等,經多次催討無效的話,就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三年內向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二、欠錢不還向哪個級別的法院起訴?
根據不同的級別,人民法院可以分為四級,分別為: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1、基層法院
一般的借貸糾紛案件的一審,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區、縣人民法院。
如果您的借貸金額沒有超過1億元,則大概率是由基層法院管轄。
2、中級法院
如果您的借款數額超過1億元,那么有可能是由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管轄,對于較大數額的借款,建議您委托律師解決。
債權人債務人是債務關系中相對的,因此在債務關系中是較為敏感的,處理不好就會導致糾紛的產生。若是債務人遇到了暴力催債,情節嚴重的,干擾到正常生活的話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對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如欠款人確實無法償還,可債權人還是咄咄逼人怎么辦
如欠款人確實無法償還,可債權人還是咄咄逼人的解決方法是:
1、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如果只是暫時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申請分期償還,如果被債權人威脅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2、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后,被債權人暴力追討的,債務人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因為債權人的惡意行為造成債務人無錢履行法律判決怎么辦
法律主觀:
因為債權人的原因沒法履行債務,債務人應該怎么辦 《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條規定,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第五百七十三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如交付貨物、提供服務、支付報酬或價款、完成工作、保守秘密等。 債務人要求提前交貨,債權人一定要同意嗎? 不一定?!睹穹ǖ洹返谖灏偃畻l規定,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債權人威脅恐嚇逼迫債務人寫下借條但債務人在法廳上拿不出證具法院如何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主張的事實應當承擔舉證責任,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否則應當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債務人主張債權人威脅逼迫債務人寫下欠條,但是卻無法提供證據予以證明,那么對于債務人所主張的該等事實法院將不予認定。在案件結果上,法院極有可能做出對債務人不利的判決。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