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妻子可以不承擔丈夫的債務嗎(離婚后妻子的債務丈夫用承擔嗎)
丈夫婚內的債務離婚后妻子需要承擔嗎
丈夫婚內的債務離婚后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擔,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需要承擔。如果是丈夫在婚內個人欠債,且該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明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妻子不需要承擔。
離婚后丈夫的債務妻子要承擔么
法律主觀:
一、離婚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需要承擔嗎
離婚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不承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 夫妻共同財產 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 夫妻共同債務 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個人債務離婚后配偶有責任嗎
個人債務離婚后配偶沒有責任。個人債務離婚之后還是個人債務,由欠債的一方個人償還,債權人向債務人配偶主張的,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據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通過離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公民不能通過離婚來躲避自己的個人債務,個人的債務應該由個人來償還,通過離婚逃避債務的情況時,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條 【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綜上可知,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則需要共同承擔,如果不是則不需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丈夫欠款后離婚妻子該承擔嗎
法律主觀:
丈夫的欠款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應該與丈夫共同承擔;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則妻子不需要承擔。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離婚,丈夫負債,妻子要償還嗎
法律主觀:
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離婚時,應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然后才能分割剩余的財產。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或者雙方約定財產各自歸其所有的,則由雙方以個人財產承擔連帶責任,至于夫妻內部按什么比例承擔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雙方經濟狀況作出判決。,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之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對外債務,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才應當共同償還。,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的個人債務,如沒有另一方在婚后向債權人做出承諾,即不會在原債務人的配偶,與債權人之間產生意定之債。債權人也無法律上的根據和理由,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由此可見,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產生,或者該借貸財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體來說包括:,(一)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償還。這里所說的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負債務應當是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類似為購房負擔的債務。其不僅包括衣食住行,還包括教育投資。,(二)婚前買房財產轉化成共同財產,債務應當轉化為共同債務;,婚前購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其所負債務應當是個人債務,但是當該房產或其變賣的財產轉化成共同財產時,基于該房產的個人債務轉化成共同債務。,(三)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財產進行生產經營的,也有以個人財產進行生產經營的,前一種所負債務當然為共同債務,后一種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則生產經營中負擔的債務就是夫妻共同債務。,(四)因撫養子女或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五)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六)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七)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八)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是關于離婚時清償債務的一般規定。債務的性質不同,當事人清償責任也不相同。,第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其中包括維持夫妻共同生活、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等所負的債務,雙方均有清償的責任,這種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第二,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應通過雙方協議確定清償責任;協議不成時,人民法院應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判決由一方清償或由雙方分擔清償責任。,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應當用共同財產清償,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應首先清償共同債務,清償后的余額,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應在離婚時協商確定清償責任,如果協商分割不成或協商確定清償責任不成的,可訴請人民法院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也無法律上的根據和理由,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第一款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兩口子貸款離婚了妻子還要承擔嗎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丈夫銀行貸款離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擔債務需要分情況,具體如下:
如果貸款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能證明這個貸款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承擔。夫妻雙方如果在銀行貸款了,在離婚的時候女方是需要承擔的,因為這是夫妻雙方進行的貸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此外,房屋產權在離婚時判決給任何一方都不影響銀行的信貸利益,法院在判決時不能僅僅以銀行的信貸利益作為考慮的標準,將房屋判決給償貸能力較強的一方。 如果離婚的時候涉及到還在還貸款的情況就可以按照上文中的幾種情況進行對比,從中按照符合自己實際情況的情形進行判斷,從而得出該處房產應該由夫妻哪一方獲得或者是按照什么比例分配。
訴訟離婚流程有:
1、應當由原告收集相關證據,起草離婚起訴狀;
2、原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
3、由人民法院依決定受理,并進行調解;
4、調解不成的,進入審判程序。
綜上所述,無論從按份共有的角度,還是從夫妻共同財產的角度,此房產在男女雙方離婚時,都應當平等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老公銀行貸款離婚后老婆需要還嗎
老公的網貸,老婆需要負責還嗎?
法律分析:婚姻自由,可以離婚。法律規定,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另一方起訴要求離婚的,法院調解無效應當判決離婚。而且老公的網貸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需要負責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貸款老婆要還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對老婆是沒影響的,但是如果有證據證明貸的款都用于家庭支出的話,你還是有責任一起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丈夫已過世欠網貸妻子要還嗎?
要不要還,看網貸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
2、如果能證明這個債務卻為丈夫一人債務的,可以拒絕債主還錢。
3、如果借錢用于賭博的話,國家法律是不保護此類的債權債務。
法條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后不承擔債務可以嗎
法律分析:離婚后債務妻子可以不承擔,離婚時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同樣的對于夫妻共同債務也要進行分割。如果婚內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么離婚時妻子就要承擔一部分債務;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內債務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是丈夫的個人債務,并且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離婚時,妻子是不需要對該債務承擔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