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后重新起訴的規定(撤訴后重新起訴的規定撤訴后重新起訴開庭時注意什么)
撤訴重新起訴的相關規定
法律主觀:
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如果屬于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需要經過6個月后,法院才可以受理。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撤訴后可以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訴嗎
民事可以,而行政訴訟是不可以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撤訴后,原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準予撤訴的裁定確有錯誤,原告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撤銷原準予撤訴的裁定,重新對案件進行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撤訴后,原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準予撤訴的裁定確有錯誤,原告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撤銷原準予撤訴的裁定,重新對案件進行審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1.在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要求撤回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的理由,并作出是否準許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準許人民檢察院撤訴的案件,沒有新的事實、證據,人民檢察院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于自訴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后,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撤訴后,原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準予撤訴的裁定確有錯誤,原告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應當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撤銷原準予撤訴的裁定,重新對案件進行審理。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如仍有疑問,可以在線咨詢華律網專業律師。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撤訴后重新起訴的規定
【法律分析】
撤訴后重新起訴的規定如下: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撤訴后重新起訴雖然不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但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在行政訴訟中,對于撤回起訴后重新起訴,以不允許為原則,以允許為例外。例外的情形主要包括:第一,重新起訴時有新的事實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內的;第二,原告因未按規定預交案件受理費而按自動撤訴處理后,在法定期限內再次起訴,并依法解決訴訟費預交問題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撤訴后重新起訴的規定
撤訴之后再起訴,只要是在時效范圍之內,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訴訟的。
【法律分析】
只要是在訴訟時效范圍之內,不超過訴訟時效就能夠提起訴訟。并沒有什么特別的條件。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之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撤訴之后再起訴需要滿足起訴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撤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訴的行為。申請撤訴,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按撤訴處理,即原告雖然沒有提出撤訴申請,但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愿意繼續進行民事訴訟,因而,法院依法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不論是當事人申請撤訴還是按撤訴處理的,都會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申請撤訴的條件: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撤訴必須合法。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條件的,裁定準許撒訴,案件審理終結;申請不符合條件的,裁定駁回申請,案件繼續審理。不論是否準許撤訴,都必須以裁定的方式告知當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訴意見》明確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依法準許原告撤訴后,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作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為另案被告,訴訟另行進行。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不準撤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