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的財產復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離婚后復婚房子還屬于共同財產嗎
離婚后買房再復婚不屬于共同財產,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后婚姻關系就終結了,之后購買的房產是婚后的個人財產。如果復婚了,就房產而言屬于婚前財產,也不屬于共同財產。
辦理復婚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復婚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1、戶口簿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或人民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
綜上所述,離婚后買房子又復婚的情況下,一般不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房子分給了夫妻中的一方,離婚后,該方對該房子享有獨立的所有權。在復婚時,該房子就屬于該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復婚前分得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恢復而回歸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復婚后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離婚后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之后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復婚以后,財產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會因為復婚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后再復婚之前的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復婚后之前離婚的財產不算是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有財產協議;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在離婚后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復婚后對復婚前的財產也適用結婚婚前財產的規定,離婚分割的財產在復婚后屬于個人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離婚后復婚財產算共有嗎
法律分析: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復婚后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所以,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一方財產。有約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分得的房產復婚后怎么算
法律主觀:
離婚后復婚的,如果房產是復婚錢一方的個人財產則還是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是復婚后共同購買的房產,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離婚時財產分割后,再復婚財產怎樣才是共同的
法律主觀:
離婚分割的個人財產復婚后并 不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法律規定,屬于夫妻 一方個人財產 的情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財產分割完又復婚還算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離婚財產分割完又復婚不算共同財產,即在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明確將當時夫妻共同財產明確分割完的,雙方得到的分割財產屬于個人財產。而之后如果雙方復婚或者再婚后,在當事人沒有財產約定的情況下,結婚之前的財產為雙方的個人私有財產,還是屬于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復婚前的財產復婚后是共有財產嗎
復婚前的財產復婚后是共有財產。
夫妻復婚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將該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訂立的書面約定;
2、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具體包括工資、獎金以及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
綜上所述,一般來說,離婚之后財產的劃分就屬于個人財產范圍,在復婚時未對財產做約定的,不算共同財產。復婚僅是曾經是夫妻關系的人再次結婚,并不因結婚對象的不同,使婚前個人的財產在未經約定的情況下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