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
離婚十年后再起訴要求撫養費
離婚10年后是不能追要撫養費的。這個已經超過2年的訴訟時效。協議已經明確約定撫養費給付期限,對于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規定時效內,若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若一方不給,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執行。
一、離婚10年后還能追要撫養費么?
如果是追訴以前的撫養費,最多向前追兩年的,因為有兩年的時效限制。若經法院或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若一方不給,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或直接申請執行。若有應支付撫養費一方不給撫養費,可以以孩子作為原告,撫養孩子一方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應支付一方按離婚協議或判決支付。若年滿18周歲,即使是上大學,父母也不用支付撫養費了。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約定撫養費數額,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未履行給付義務,另一方以子女名義起訴請求該方負擔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協議已經明確約定撫養費給付期限,對于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撫養費的支付期限是多久?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如果子女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周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視情況給付,18周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況之一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父母仍要負擔撫養費,這也是為了合理維護子女的利益。畢竟現實生活中孩子18歲才剛上大學,正是需要錢的時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時候離婚,按當時生活水平確定的撫養費不可能滿足大學學習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體殘疾或者自閉癥,可能一生都無法獨立生活,這種情況更不能因為其成年就終止支付撫養費,這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正義。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者訴訟方式辦了離婚手續,如果一方沒有履行承諾,不給撫養費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給孩子爭取合法利益。這屬于民事訴訟,有一定時效限制,如果雙方都離婚10年了,自然不在訴訟時效內,也就不能在索要撫養費。
離婚沒要撫養費七年了還能要嗎
法律主觀:
可以要 撫養費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 撫養 、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 贍養 、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 贍養費 的權利。
法律客觀: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七年了還能起訴要撫養費嗎
【法律分析】
可以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子女的撫養費起訴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
3、然后等待開庭審理 ;
4、開庭前準備好相關的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離婚后,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應當由撫養方負擔,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幾年了+還能起訴前妻要小孩撫養費嗎?
可以的。
只要孩子尚未成年,仍然可以要求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但是,如果當初離婚時,已經協議約定,或者通過法院判決,對方不承擔撫養費的話,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是無法要求對方支付孩子撫養費的。
離婚7年后還可以要撫養費嗎?
離婚7年后還可以要撫養費的,有關撫養費的支付標準和認定情況根據子女的需要來進行支付,在夫妻雙方離婚時應當進行明確規定,如果沒有支付的或者拒不支付的,可以在七年后提出訴訟來進行判決。
一、離婚7年后還可以要撫養費嗎?
可以要撫養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有關撫養費的支付標準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但對于離婚七年后的撫養費支付問題,一般都需要通過法律方式來進行處理,由司法機關 在調查取證后作出合法的判罰,如果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規定了撫養費的,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相關規定來要求賠償。
十多年沒付撫養費還能追訴嗎
對方十年不付撫養費還是可以起訴的。任何時候,即使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在被撫養人成年后,即十八周歲以后,追索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向法院起訴,應該準備好對方不支付撫養費的證據材料、離婚證及撫養孩子費用明細等。如果是分期給付撫養費的,那么其17周歲至18周歲的撫養費可以追索;17周歲之前的,可以要求不直接撫養一方給付相關費用,但如果對方拒絕的,法律不干涉;對方愿意給付的,法律也不禁止。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約定一次性給付,或約定不明,或未約定的,且對方一直未給付的,那么,可以要求對方全額給付。如果被撫養人已經超過20周歲了,即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無論如何給付,原則上,都已經喪失了法律強制保護的權利。但此時,對方愿意給付的,還是可以的。任何時候,即使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拒絕的,法院不會主動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起訴的。當然,對方如果以已過訴訟時效為由抗辯的,那法院也只能是駁回起訴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離婚六年還能要回孩子撫養權嗎
法律主觀:
離婚了還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存在以下情況,離婚后能要回孩子撫養權:,1.一方無力撫養孩子或者患病嚴重;,2.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對子女造成不利影響的;,3.八歲的孩子自愿與對方生活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撫養權可以放棄,歸一方所有,但是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是不能放棄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所以在分居期間也需要支付撫養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離婚7年后男方提出要求增加孩子的撫養費
您好,因教育、撫養成本增加,撫養權一方可以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
按照法律規定,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兩種:
(1)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愿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2)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但減免是有條件的,一旦被減免方情況好轉,有能力給予撫養費時,應依照原定數額給付。
此種情況下,建議您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起訴訟。
我跟前夫離婚十年了,離的時候沒要撫養費,孩子現在十三歲,請問還能
可以再要撫養費。不到18都行
離婚案件中,大家最關注的子女撫養問題除了子女歸誰撫養外,還有子女的撫養費如何給付的問題。
下面,筆者僅就這一問題根據相關法律結合司法實踐作一歸納。
一、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法院根據什么標準確定撫養費?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撫養費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撫養費應怎么給付?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五、子女撫養費可以由一方全部負擔嗎?
1、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2、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后,如果過一段時間后,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
六、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幾時?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2、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七、成年的子女還需要父母拿撫養費嗎?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八、什么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九、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撫養費?
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十、繼父母應否向繼子女給付撫養費?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繼父母也可以不給付繼子女的撫養費;如果同意撫養,當然法律也認可。
十一、養父母應否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并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后,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反對一方可不負擔撫養費,由收養一方撫養該子女。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妻雙方收養的子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后收養的子女,在沒有解除收養關系前,應按照法律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承擔養子女的撫養費。
十二、孩子改姓,父母可否拒付撫養費?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