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假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假離婚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書是指夫妻雙方對于婚姻中的一些重大的事項進行約定的一個書面文件,對于離婚協議書來說,離婚協議書,他往往會對我們常見的一些容易產生糾紛的,例如說財產,債務盡除進行相應的一個分割。一、離婚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顯然,婚姻關系包括涉及婚姻的身份關系和財產關系的處理應適用《婚姻法》、《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而不應適用合同法的有關精神。上述兩種觀點他們都是基于同一個理論基礎,即用合同法的有關原則精神來處理婚姻關系糾紛。二、離婚協議書有什么用離婚協議書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書,不僅是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必備材料,而且其內容也是確定孩子撫養以及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發生爭議后,法院判決處理離婚后財產、子女糾紛的法律依據。離婚協議書要包含以下內容: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三、手寫的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1、《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協議不適用《合同法》的原因,因為這類協議是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若民政局離婚登記中的離婚協議沒有涉及,而之前的幾份離婚協議中的約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為準。2、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3、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子女撫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4、如果離婚協議中存在欺詐或脅迫的情節,離婚協議書會無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
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夫妻為購房假離婚有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后再復婚的離婚行為。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于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草擬離婚協議書會有法律效力嗎
草擬一份離婚協議書如果具有生效條件就是有法律效益的,具體有:行為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行為人沒有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假離婚私下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
這種保證書,不具備法律效力。在我國沒有假離婚一說,只要雙方已經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那么雙方已經離婚的結果是無法改變的。因為,離婚證就是雙方的離婚證明。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領取離婚證之時,就是夫妻關系終止之日。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并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后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時雙方簽訂的補充離婚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的補充協議在性質上分兩種:一種是補充性,一種是變更性。
所謂離婚補充協議的補充性協議,是在不改變原協議內容前提下,補充新內容,具體又分兩種:一是指對原離婚協議中某些內容未明確、未完善的內容,進行新的明確和完善;二是對原離婚協議中未約定的內容進行新的約定,與原協議內容無關。所謂離婚補充協議變更性協議,是指對原協議約定內容以補充協議方式進行變更,改變原協議內容,從而形成新的協議內容。
對于離婚協議的效力,以離婚登記為準(即登記備案協議),而對于未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的補充協議效力問題,由于補充協議未登記備案,我國法律及司法解釋均未明確規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庇捎诜蚱拗g的身份關系,在離婚登記時已解除,其后簽訂的補充協議一般不涉及身份關系(即使有所涉及也為無效,需以登記為準,不由當事人約定),僅為財產安排及子女撫養問題,因此,可參照適用合同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p>
根據以上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在登記離婚后,就離婚協議達成的補充協議,只要符合合同編的規定,即受法律保護,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根據協議內容與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的不同,其效力也有所差別。
對于完善性補充協議效力問題。僅對備案離婚協議中某些內容進行明確、完善,并不改變原協議內容的補充協議,由于此類補充協議是為了更好落實備案離婚協議,內容上不改變備案離婚協議,因此,效力上與備案離婚協議一致,一定條件下還可產生對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在證明責任上,只要未能舉證證明在訂立補充協議時一方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應當予以支持按補充協議內容履行,無需提供其它證據印證。
對于增加性補充協議效力問題。補充協議約定內容與備案離婚協議的內容無關,此類協議通常是因為備案離婚協議應該約定但遺漏的事項,其后進行添加,但仍然屬于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只是分割的時間為離婚協議已經登記備案、夫妻已經離婚之后發生。此類協議效力上較備案離婚協議要弱,一般不能產生對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但在證明責任上,只要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就應當予以支持,其證明標準與備案離婚協議書一致。
對改變備案協議內容的補充協議效力問題。此類協議的有效性最為復雜。
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分割,確定了各自財產的所有權,若此后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變更,不再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而是對自有財產的處分。比如,離婚協議約定夫妻雙方對房屋產權各分割50%產權份額,離婚后又以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該房屋全部產權歸一方所有,這實際是一方將自己的50%產權份額贈與另一方所有,并非是對原夫妻共同財產的重新分割。因此,雖然名稱上系離婚協議的補充協議,實則與離婚協議無關,僅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合同?!痘橐黾彝ゾ幗忉屢弧返谌l規定:“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或者共有,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的規定處理?!泵穹ǖ涞诹傥迨藯l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贝祟愌a充協議,雙方簽訂后合同成立,不涉及權利轉移的內容即時生效,但涉及權利轉移的贈與部分,需實際履行后方能生效,在實際履行之前,贈與人可隨時撤銷。
最后,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以上僅對協議雙方而言,并不針對第三方,若離婚協議或其補充協議有損于第三方利益的,第三方有權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行使撤銷權。
在民政局辦理的離婚協議書上關于房產問題有法律效力嗎?
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都是當事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經過民政局登記,協議離婚后,離婚協議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向法院起訴認定離婚協議不是出自真實意思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一般情況下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如果負有舉證義務一方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是出自真實意思表示,法院一般會認定按照離婚協議中的內容進行履行。
假離婚有法律效力么?
首先,就該案例而言,不管雙方是因為什么離婚的,只要雙方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那么雙方已經離婚的結果無法改變。
同時,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其次,該案例的當事人必須清楚,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是很大的,因為假離婚的實質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在此過程中當事人很可能通過制作各種虛假協議或者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虛假申報,不僅損害債權人、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更是對國家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不應有的傷害。一旦被查處,輕則賠償損失,重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其實沒有所謂的假離婚,法律上是真離婚,在夫妻雙方看來是"假離婚",但從法律上看,在夫妻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離婚裁判文書生效后,原夫妻雙方不再是一個家庭,而是變為兩個獨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應享受房產新政關于購買首套房屋的優惠政策,從而達到了規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離婚可能假戲真做,導致家庭的破裂,財產遭受損失。因為夫妻雙方只要履行了離婚的法律程序,離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買房的錢等財產在離婚前還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假離婚"之后將變成一方的個人財產,另外一方當事人就難以控制該部分財產。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復婚,因離婚而帶來的財產損失將無法挽回。
夫妻本來是為了規避政策假離婚,但就在辦理相關復婚手續前,夫妻倆發生點口角,一方就理直氣壯地說:"我們可什么關系都沒有,你少管我!"說了很多傷感情的話,最后便再也沒能回到婚姻的原點。
假離婚私下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
一、假離婚私下保證書有法律效力嗎
1、 假離婚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假離婚通常是男女雙方為了躲避夫妻債務,約定暫時離婚,等債務問題解決之后再辦理復婚手續。在這種情況下,離婚協議并非男女雙方真正的意思表示,而是為了逃避債務等非法目的訂立的協議,按照法律的規定,這屬于無效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的。經有關機關查實發現后,離婚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保證書生效的條件
有效的保證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是當事人真實意愿的反映。保證書的內容應當是當事人內心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欺騙等;
2、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保證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可能導致保證書無效;
3、沒有侵犯他人利益。保證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權處分的物進行處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嗎?一般法律效力有效期是多久?
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雙方一般都會簽訂離婚協議書。那么為何要簽訂離婚協議書呢?簽訂離婚協議書,主要是為了約定一些事項。尤其是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離婚協議書上面對于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約定有效期是一輩子的,那就是一旦做出了約定,并且所有的約定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那么法律效力自然是永久性的。如此這般,離婚協議書要妥善保存,這都是約定的書面證據。
當然,如果說離婚協議書弄丟了,依舊是可以去補的,去民政局找到檔案補一份離婚協議書即可。離婚協議書當中約定的部分,雙方應該按照約定的去執行。離婚協議書當中約定的部分如果說有一方不遵守約定,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訴維權,勝訴的可能性幾乎是百分百,到那個時候,法院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書雖然說有法律效力,但是這里指的是蓋了民政局離婚公章的離婚協議書。如果是私下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其是否合法,還是要另論的。因此,在簽訂離婚協議的時候,最好是在離婚登記處用離婚登記處的離婚協議來簽寫,一式二份,雙方都同意再簽字,民政局工作人員再蓋章。
如此這般,這樣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就必須遵守和執行?,F在有很多夫妻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卻簽訂了離婚協議,要知道這些離婚協議是算不得數的,只能是夫妻之間私底下約定的一些事情。
永久性
離婚協議書雖然說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一旦產生了另一方不履行約定的情況,還是要訴訟于法律的,因此,可以說判決書比離婚協議書要更直接一些。
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法律效力有效期是永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