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賠償(2023年交通賠償新規定)
交通事故定責五五 實際賠付
交通事故責任五五分賠付如下:
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
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
一、出車禍對方全責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全責方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指定一個定損中心;
2、雙方一起到到定損中心,然后找全責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員拍照定損,記住帶好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
3、定損中心一般都和修車廠掛鉤的,如果定損以后就在那里修,無責方修好車可任意離開,把行駛證、駕駛證和交強險保單復印件給對方;
4、修好車后,去提車的時候需要先把修車費用交給修理廠。修理廠會給打印的定損單、修理單明細和發票。
二、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方式如下: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負同等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賠償義務主體只需就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現行交強險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千元)的部分,承擔百分之六十的責任。
根據交通事故當中,事故雙方當事人的主觀過錯以及客觀上造成的后果來判斷,由當事人有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違反程度,和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行為對造成事故所起的作用的大小,發生事故前后的主觀心里及表現。
如果雙方綜合過錯大體相當,那么雙方都是機動車的,承擔同等責任就是各百分之五十。如果是一方是機動車,另一方式非機動車的,承擔同等責任是,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六十,非機動車一方承擔百分之四十。正常來說都由雙方保險公司互相賠付對方。
四、交通事故種類與標準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損事故兩種。人身事故是交通事故中一切涉及人員死傷的事故。世界上多數國家規定,因交通事故受傷者不須住院治療的列為輕傷,須住院治療的列為重傷,在30天以內死亡的為事故死亡。
以經費損失計算事故的標準,各國甚至一國不同地區都不相同。美國有的州規定總的經費損失在100美元以上的事件為事故。中國現在規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損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損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為事故。
五、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當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有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機動車一方負事故主要責任。
六、同等責任
因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導致交通事故的,其行為在事故中作用相當的,負同等責任。當事人雙方具有以下行為的負同等責任:
1、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當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各方當事人均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致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3、當事人各方均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
四、不確定責任
對交通事故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責任認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但對事故責任不作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要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負次要責任的賠償方法如下:
1、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致殘賠償項目,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
3、死亡的賠償項目,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遭受精神損害項目,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精神損害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
出車禍后如何理賠
1、發生交通事故后,保護好現場或拍照留證,并及時撥打保險公司電話進行報案;
2、保險公司會派遣人員對現場進行調查,并對現場車輛進行定損;
3、被保險人攜帶身份證件和申請資料如事故證明等,到保險公司網點提交賠償申請;
4、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后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按照損失在賠付限額內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的工傷,負次責任可以得到哪些工傷賠償
法律分析:車禍次要責任工傷的賠付如下: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
2、 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次要責任保險公司怎么賠付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46條第2項的規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雖然劃分了責任等級,卻并沒有規定具體的賠償比例。
但在司法實踐中,大家有約定俗成、反復使用的比例,就形成了一種慣例。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定責任比例,實際上成了法官一種酌情確定的情形,從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判決都是以70%和30%確定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即,負次要責任的,一般承擔30%的賠償比例。
另外,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賠償比例也有所區別。
二、車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如何賠償
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在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超出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二) 負主要責任者承擔70%-80%;
(三) 負同等責任者承擔50%
;(四) 負次要責任者承擔20%-30%;
(一) 負全部責任者承擔100%;
(五) 無責任者不承擔;
非機動車之間、非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參照前款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況時,交通事故責任劃分,采用責任推定的辦法進行。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賠償問題很復雜目前責任大小跟賠償比例也沒有統一標準,全部責任全部賠償沒有爭議,其他一般是先由交警調解協商解決。分歧大的只有上法院起訴,由法庭判決。
主要責任方,就是承擔事故的賠償等,占百分之八十最有,因為一個交通事故導致經濟損失一百萬,那么主要的過錯方就要承擔八十萬左右的賠償,所以說,在道路上駕駛車輛一定要小心謹慎,不要操之過急,最后害了自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六條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保險公司如何賠償
第一,對方對交通事故負全責。保險公司怎么賠償?
1.對方對交通事故負全責,保險公司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支付所有費用。主要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傷害和殘疾的保險賠償項目也有所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護理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責任標準是什么?
1.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在事故中的行為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都沒有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負責。
交通事故責任主責和次責賠償應該怎樣劃分?
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分成兩種情況進行賠償。若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主責承擔80%,次責承擔40%;若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的承擔比例分別為70%與30%。
第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
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并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健康損害的情況,一旦認定事故雙方皆存在相應責任,以機動車為例,負主要責任需承擔80%的賠償,負次要責任只需承擔40%的倍償。
第二,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若交通事故責任雙方皆為機動車,則經過現場事故原因斷定后,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需要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承擔30%的賠償責任。
第三,遇交通事故應按相應賠償數額進行賠償。
面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通常由保險公司先在保險范圍內進行賠償,超出部分再由駕駛人進行補充賠償。事故雙方應了解自己在事故中所占責任比例,并按照比例進行相應賠償金額繳納,以解決此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主責和次責分雙方皆為機動車或單方為機動車這兩種情況進行賠償。若雙方皆為機動車,主責承擔70%,次責承擔30%;若單方為機動車,則主責承擔80%,次責承擔40%。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中是不是無論責任大小對方的損失交強險全賠
無論責任大小,只要有責任,對方交強險保險公司就應當在交強險限額內足額賠償損失。
超過交強險的部分,才按照責任大小比例進行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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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死亡人員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應當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如果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涉嫌刑事責任;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項目由以下幾部分組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伙食費、營養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一)醫療費醫療費=診斷費+醫藥費+住院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其他后續治療費(二)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實際減少的收入無固定收入的,1、能證明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標準2、不能證明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三)護理費護理費=護理人實際收入*護理天數(四)交通費:交通費=受害人+必要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天數*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六)住宿費和伙食費住宿費=實際發生合理住宿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伙食費=實際發生合理伙食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七)營養費營養費=醫療機構酌情建議的數額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八)喪葬費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九)被扶養人生活費1、被扶養人在18周歲以下: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2、被扶養人在18-60周歲之間: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3、被扶養人在60-74周歲之間: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周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4、被扶養人在75周歲以上: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十)人身損害賠償計算表中精神損害賠償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賠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八條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汽車是全責的情形:
1、追尾前車(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倒車、溜車發生交通事故(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綠燈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6、進入喚醒路口的車未讓使出或在環形路口內行駛的車輛;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發生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本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11、沖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區域即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暫停、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
15、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