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表(交通賠償2023年標準表)
交通事故全責賠償最新標準表
交通事故全責賠償最新標準表
一、交通事故全責賠償最新標準表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全責需要承擔哪些費用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交通事故全責需要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交通事故責任賠償項目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8、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9、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0、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12、 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輔助器具費給付年限或者殘疾賠償金給付年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配制輔助器具,或者沒有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賠償義務人請求以定期金方式給付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的,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賠償義務人的給付能力和提供擔保的情況,確定以定期金方式給付相關費用。但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經發生的費用、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應當一次性給付。
13、精神損害賠償金按照傷殘的情況酌定賠償。
以上就是關于交通事故全責賠償最新標準表的相關介紹,對交通事故責任的賠償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做出責任的認定和賠償,當事人要給予受害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避免雙方發生糾紛。
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中加害人給予受害人的賠償中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上貫徹了全面賠償原則。補償項目中增加了康復費和后續治療費,用“傷殘賠償金”代替了“殘疾人生活補貼”。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二)除第一項外,對受傷、殘疾受害人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1)一般車禍賠償標準
1.醫療費用補償標準
醫療費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后,必須支付的用于醫療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應當在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按照實際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實際發生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美容費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復訓練的后續治療費用后另行起訴。但根據診斷書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醫療費用等具體損失采取差額賠償原則,即實際支付多少。后續治療費用以標準化補償標準為準。后續治療費用是指“對治療后體征固定,剩余功能障礙或損傷尚未恢復的損傷進行二次治療所需的費用”。定型賠償不考慮特定被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而是基于損害賠償的社會適當性和社會正義性的損害賠償固定標準原則。
2.損失時間的補償標準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受傷至完全治愈期間(即誤工)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損失或減少的工作和勞動收入的補償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繼續喪失工作的,喪失工作時間可以計算至固定傷殘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可以參照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平均工資計算?!度松頁p害賠償說明》按實際差額賠償實際費用和損失時間。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損失時間的最大損失不能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的三倍,無固定收入的按國有行業平均收入計算?!督忉尅窙]有對損失的時間設定最大限度。關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有兩點需要明確:
(一)固定收入必須有合法證明;
(2)受害人必須實際減少固定收入。如果受害者的雇主在受害后未能扣留或扣留其所有收入,其損失的時間費不應得到補償或少付。
3.護理費用補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數量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規定計算誤工時間;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的,按照當地從事同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護理期應計算到受害者恢復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無法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護理期限不得超過20年。殘疾受害者的護理水平應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和為殘疾人準備輔助器具的情況來確定。
被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被害人向法院起訴要求繼續支付護理費用的,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責令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護理費用5-10年。如果被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且賠償義務人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護理費用,是否應當返還額外的護理費用?我們認為,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依據法律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被害人依據法院的判決一次性獲得護理費。對于額外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沒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不得索要。
4.交通費補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的實際支出計算。交通費一般按照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的差旅費標準支付。普通公共汽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或出租車,但受害人應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用應基于官方賬單;相關憑據應與就醫地點、時間、次數、次數一致。如果沒有,則應從賠償金額中扣除相應的金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補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間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間需要補助伙食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確定。被害人確需到其他地方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應當賠償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補助對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沒有住院,就沒有這種賠償。
6.營養費補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受損后發生代謝變化,無法通過日常飲食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物質的需求,必須從其他食物中獲取營養而支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應當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根據受害人的殘疾程度確定。
(二)受害人受傷、殘疾的賠償標準
除第一項外,受害人受傷、殘疾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
1.傷殘賠償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按照被訴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受害人自主決定之日起計算20年。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減少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
(1)殘疾賠償性質的確定
傷殘賠償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是一個很明確的問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了傷殘賠償的性質是指因傷殘導致收入減少或者喪失生活來源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賠償,否定了《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傷殘賠償性質的認定[2001]7號。
(2)確定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因工負傷,治療后致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治療殘疾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可分為十個殘疾等級,最重等級為一級,最輕等級為十級。自理障礙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殘疾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對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是“多階”。不同的主管部門對不同的殘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傷殘賠償金的具體計算公式:
A.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下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B.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歲-增齡);
C.殘疾賠償金(75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當然,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實際收入未因殘疾而減少,或者殘疾程度較低但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情況下,殘疾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補償標準
殘疾輔助器具是由受傷和殘疾受害者購買和準備的自助器具,以補償其受到創傷的身體和器官功能,幫助他們照顧自己或從事生產勞動。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按照通用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有特殊傷害需要,可參照輔助器具準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普遍適用性”是確定合理費用時的指導原則。該原則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準備的輔助裝置要排除豪華和奢侈,不能盲目追求高品質。
(2)是“適用”,適用性有兩個測試標準:
A.真正能起到功能補償的作用;
b.滿足“穩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如何確定編制機構?我國民政部門的假肢和矯形康復機構是從事輔助器具研究和生產的專門機構,可以從事殘疾人輔助器具的鑒定和配制工作。實踐中,法院一般應根據民政部門假肢、矯形康復機構的意見確定殘疾輔助器具的補償費用。超過輔助器具費固定支付期限,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5-10年。
3.被撫養人生活費補償標準
過去,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補償標準是生活補貼或基本生活費的標準。前者每月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每月只有兩三百元?!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規定,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標準,這也體現了賠償與損害的一致性。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1歲;75歲以上的算5歲。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計算到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每增加一年減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的規定。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周歲);
(2)被撫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無其他收入來源)=殘疾等級(一級100%,十一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受撫養人生活費(60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歲-增長年齡);
(4)受撫養人生活費(75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5年。
4、康復費、護理費等費用
康復費用要有相關證據,比如醫藥費賬單。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數量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規定的誤工時間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的,按照當地從事同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護理期應計算到受害者恢復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無法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護理期限不得超過20年。
殘疾受害者的護理水平應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和為殘疾人準備輔助器具的情況來確定。
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實際發生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美容費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復訓練的后續治療費用后另行起訴。但根據診斷書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
(三)被害人死亡的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中“喪失贍養”的立場,而是以“喪失繼承權”來解釋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根據這一新的定位,死亡賠償的內容是對收入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對財產損害的賠償,而不是對精神損害的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1歲,減少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20周歲-增齡);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5年。
3.被撫養人生活費補償標準
過去,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補償標準是生活補貼或基本生活費的標準。前者每月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但每月只有兩三百元?!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規定,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標準,這也體現了賠償與損害的一致性。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減1歲;75歲以上的算5歲。這也不同于“未成年人計算到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每增加一年減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的規定。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撫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周歲);
(2)被撫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無其他收入來源)=殘疾等級(一級100%,十一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受撫養人生活費(60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歲-增長年齡);
(4)受撫養人生活費(75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5年。
4.喪葬費補償標準
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總額為六個月。如果受害者因人身傷害死亡,無論受害者的職業、身份、工作、性別、年齡等有何不同。,與他生前是否居住在城鎮或鄉村,在談到喪葬費用的支付標準時,沒有區別,而應當適用同一標準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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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傷人后賠償標準表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一、醫療費:
(一)概念:醫療費是指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傷害的人恢復健康、進行醫療診治的過程中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
(三)標準: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二、誤工費
(一)概念: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致使無法進行正常工作或進行正常經營活動而喪失的工資收入或者經營收入,是一種積極的財產減損,表現為財產的應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7條
(三)標準: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工資(元/天)乘以誤工時間(天)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根據其能否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區分處理
(1)能證明的:誤工費賠償金額=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乘以誤工時間(天)
(2) 不能證明的,誤工費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職工的平均工資(元/天)乘以誤工時間(天)
3、在確定誤工時間時,一般以醫院建休為準,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則誤工時間可以定至定殘日的前一天。
三、護理費
(一)概念: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當程度的人身損害,其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為了幫助其進行正常的生活,在醫療診治和修養康復期間,根據醫院的意見或司法鑒定,委派專人對其進行護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費用。護理費只發生在特定程度的人身損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減損為判斷標準,在傷殘等重大傷害中,護理費的發生是必須的。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
(三)標準——護理費的計算可以依據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而區別對待: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費賠償金額=護理人工資(元/天)乘以護理期限(天)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費賠償金額=護理標準(元/天)乘以護理期限(天)
四、交通費
(一)概念: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在就醫或者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
(三) 計算公式:交通費賠償金額=就醫、轉院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五、住宿費
(一)概念:住宿費是指在人身傷害事件發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有必要到外地進行治療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館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費用。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
(三)標準式:住宿費賠償金額=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一)概念: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因為必要的飲食消費而有權要求的補助。在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情況下,受害人本人及其護理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也屬于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范疇。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
(三)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乘以住院天數
七、營養費
(一)概念: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在診療期間,為了及時恢復健康,在醫生的指導和要求下,為購買營養物品所支出的費用。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
(三)標準: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實際發生的必要營養費用)
八、殘疾賠償金
(一)概念:殘疾賠償金是指由于相當嚴重的人身損害,指使受害人身體殘疾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而導致其收入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在此種情況下給予受害人一定數額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
(三)標準:
(60以下)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乘以傷殘系數,(60——75)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實際年齡-60)]乘以傷殘系數,(75以上)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5乘以傷殘系數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一)概念:殘疾輔助器具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的情況下,為補償其喪失的器官功能,輔助其實現生活自理或者從事生產勞動而購買、配備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輪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
(三)標準:殘疾輔助器具費=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十、后續治療費
(一)概念: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因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第二次治療所需要的費用。
(二)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第2款
(三)標準:
1. 按既往已發生費用的平均數計算。這是一種最為簡單的計算方法。但是因為疾病發展階段不同、住院治療與否等因素影響,這種計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學性,對于被告醫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一些特定案例中對原告也可能不公平。
2. 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治療費用評估。
3. 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醫生建議進行計算。
4. 其他計算方法。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概念: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嚴重的人身傷害、可能深受殘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創傷,并基于此而要求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一定數額的賠償。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
十二、被撫養人生活費
(一) 概念: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傷害致殘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情況下,對于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一定數額的生活費用,以維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
(三) 標準:
1、被撫養人沒有其他撫養人的,撫養費應當由賠償義務人承擔,
(18以下)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18-實際年齡)×傷殘系數,
(18——60)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20乘以傷殘系數,
(60——75)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20-(實際年齡-60)]乘以傷殘系數,
(75以上)生活費賠償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乘以5乘以傷殘系數
2、被撫養人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額=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撫養費用。
3、被撫養人為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
律師整理: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_交通事故賠償明細表
今天,律師帶你一起了解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能夠獲得哪些賠償項目以及這些賠償項目的計算方法。
一、醫療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實務中主要包括掛號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醫用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法律規定,住院伙食補助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伙食補助=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時間。實踐中,每天的住院伙食補助大多介于幾十元至一百元之間。
三、營養費營養費不是每個受害人都能請求,根據傷情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營養費=營養費標準×營養期限。根據法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實務中,營養費標準多為20-40元/天。
四、護理費護理費=護理標準×護理時間×護理人數。
(一)護理標準:
護理人員有收入:護理費按照誤工費的標準收取。
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是雇傭工作人員:參照上海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二)護理時間:
正常情況下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特殊情況下,如受害人因事故而殘疾等,可以適當延長,但不能超過二十年的最長期限限制。
(三)護理人數:
一般護理人數為一人,情況特殊時可由數人護理。護理費以護理人員數量為倍數。
五、誤工費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
(一)誤工時間:以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所出證明為準。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二)受害人有無固定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誤工費=實際減少的收入。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誤工費=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六、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殘疾,侵權人應當向受害人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和傷殘等級進行確定。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勞動能力
勞動能力完全喪失:全部賠償。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按照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部分賠償。
傷殘等級與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傷殘賠償系數(賠償比例)對照如下:
傷殘等級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明顯職業受限需要明顯減輕工作需要明顯減輕工作賠償系數10.90.80.70.6——————
傷殘等級六級七級八級九級十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不能勝任原工作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斷續工作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賠償系數0.50.40.30.20.1(二)計算
過去,計算殘疾賠償金需要區分城鎮和農村居民身份,并分別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水平。2019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授權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試點的通知》。自上述政策法規出臺后,各地高級人民法院陸續啟動統一城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的工作。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統一城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規定,從2020年1月1日以后發生的侵權行為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并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1)受害人不滿60歲的,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農村居民,事故發生時58歲,經鑒定機構評定的傷殘等級為六級(即對應傷殘賠償系數為0.5),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案例分析: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實施意見》,2020年1月1日后發生的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不區分城鎮和農村居民,統一按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本案例起訴時間為2021年,因此本案應適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2232元。(本案例數據適用于下文有關殘疾賠償金的其他案例)
計算結果:殘疾賠償金為=72232×20×0.5=722320元。
(2)受害人滿60歲但不滿75歲的,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年齡-60)]×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事故發生時70歲,經鑒定機構評定的傷殘等級為四級(對應傷殘賠償系數為0.7),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殘疾賠償金為=72232×[20-(70-60)]×0.7=505624元。
(3)受害人75歲以上(含75歲)的,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事故發生時82歲,經鑒定機構評定的傷殘等級為三級(對應傷殘賠償系數為0.8),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殘疾賠償金為=72232×5×0.8=288928元。
七、死亡賠償金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死亡,應當向受害人的家屬賠償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計算方式如下:
(1)受害人不滿60歲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事故發生時48歲,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屬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案例分析: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實施意見》,2020年1月1日后發生的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不區分城鎮和農村居民,統一按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計算。起訴時間為2021年,因此本案應適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72232元。(本案例數據適用于下文有關死亡賠償金的其他案例)
計算結果:死亡賠償金=72232×20=1444640元。
(2)受害人滿60歲但不滿75歲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實際年齡-60)]。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農村居民,事故發生時68歲,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屬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死亡賠償金=72232×[20-(68-60)]=866784元。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含75歲)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事故發生時79歲,因交通事故死亡,其家屬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死亡賠償金=72232×5=361160元。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事故若造成受害人死亡或殘疾并喪失勞動能力的,侵權人應當向受害人的需撫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子女、年邁的父母)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方式如下:
(1)被撫養人不滿18歲的,生活費=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傷殘賠償系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農村居民,因事故而死亡。受害人有配偶,并有一位12歲的未成年子女。該子女由受害人和其配偶共同撫養(即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為2)。受害人家屬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案例分析: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實施意見》,2020年1月1日后發生的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不區分城鎮和農村居民,統一按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起訴時間為2021年,因此本案應適用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人均消費支出。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0年上海市全市居民可人均消費支出為42536元。(本案例數據適用于下文關于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案例)
計算結果:被扶養人生活費=42536×(18-12)÷2=127608元。
(2)被撫養人滿18歲但不滿60歲的,生活費=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傷殘賠償系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因事故殘疾,傷殘等級為一級傷殘(對應傷殘賠償系數為1),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受害人有配偶,有一位22歲無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殘疾子女需要撫養。該子女由受害人及其配偶共同撫養(即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為2)。受害人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被撫養人生活費=42536×20×1÷2=425360元。
(3)被撫養人滿60歲但不滿75歲的,生活費=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被扶養人實際年齡-60)] )×傷殘賠償系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因事故死亡。受害人無配偶,有一位73歲無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母親需要撫養。該母親由受害人一人撫養(即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為1)。受害人家屬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被撫養人生活費=42536×[20-(73-60)]÷1=297752元。
(4)被撫養人75歲以上(含75歲)的,生活費=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系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
案例:假設交通事故發生于2020年5月,地點為上海市轄區,受害人為上海城鎮居民,因事故殘疾,傷殘等級為二級傷殘(對應傷殘賠償系數為0.9)。受害人無配偶,有一位81歲無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父親需要撫養。該父親由5個子女(含受害人)共同撫養(即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為5)。受害人于2021年2月在上海市某區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計算結果:被扶養人生活費=42536×5÷5×0.9=38282.4元。
九、喪葬費喪葬費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導致的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喪葬費=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
十、精神損害賠償金對于精神損害賠償金,由法院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手段、場合、行為方式、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獲利情況、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根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幾類民事案件的處理意見》[滬高法(1999)528號)],精神損害賠償額以一般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萬元。
根據實務經驗,上海市的精神損害賠償額=5萬×傷殘賠償系數。
十一、殘疾輔助器具費受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費用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器具特殊的,按照制配機構的意見確定。
十二、評估費、鑒定費評估、鑒定費用由鑒定機構所提供的鑒定發票確定。
十三、律師費律師費屬于因交通事故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能提供相應憑證票據的情況下,侵權人在合理范圍內進行賠付。
律師費并非所有地方法院都支持。上海市的各級法院是支持律師費作為索賠項目的,除上海以外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法院并不支持索賠律師費的請求。
十四、交通費交通費是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在就醫和轉院期間所承受的交通運輸費用。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十五、住宿費住宿費是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
住宿費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實踐中,有的法院參考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差旅住宿標準酌定考慮。
十六、財物損失費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務損失,包括車輛維修費、車載物品損失、車輛施救費、車輛重置費用、車輛停運損失、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等,以實際票據或鑒定結果為準。
十七、常見問題1. 交通事故發生后,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定責:交通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報警,交由交警對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并出具事故認定書。因事故受傷的,應立即報120送醫治療。
(2)定殘:傷殘鑒定由受害人委托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費由受害人先行墊付,最終由侵權人承擔。您可訪問你所在地區的司法局官網查詢司法鑒定機構名錄。
(3)定損:根據事故認定書確定雙方責任分配,根據傷殘鑒定報告確定傷殘等級,并在此基礎上計算受害人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請參考前文內容。
(4)起訴:在完成上述流程后,受害人要及時起訴侵權人進行賠償。在《民法典》生效前,訴訟時效是一年,《民法典》生效后,訴訟時效為三年,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應列駕駛員和車主(當駕駛員和車主非同一主體時);駕駛員為出租車司機的,被告應列出租車公司。肇事車輛投保的,應將保險公司一并列為保險人。
2. 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第4.1條規定,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并發癥治療終結或者臨床治療效果穩定后進行鑒定。
3. 如何預估自己的傷情屬于幾級傷殘?
目前,交通事故傷殘標準文件為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該文件列明了各傷殘等級的傷勢情況。您可以對照該文件預估自己的傷勢屬于何種傷殘等級。
十八、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序號項目計算公式或依據1醫療費依據醫院憑證票據2住院伙食補助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伙食補助=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時間。實踐中,每天的住院伙食補助多介于幾十元至一百元之間。3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營養費=營養費標準×營養期限。實務中,營養費多為20-40元/天。4護理費(1)護理人員有收入:護理費按照誤工費的標準收取;
(2)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是雇傭工作人員:參照上海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日工資標準×護理時間×護理人數。5誤工費(1)護理人員有收入:護理費按照誤工費的標準收取;
(2)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是雇傭工作人員:參照上海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員日工資標準×護理時間×護理人數。6殘疾賠償金(受害人不滿60歲)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傷殘賠償系數。7殘疾賠償金(受害人滿60歲但不滿75歲)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實際年齡-60)]×傷殘賠償系數。8殘疾賠償金(受害人75歲以上,含75歲)殘疾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傷殘賠償系數。9死亡賠償金(受害人不滿60歲)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死亡賠償金(受害人滿60歲但不滿75歲)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受害人實際年齡-60)]。11死亡賠償金(受害人75歲以上,含75歲)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2喪葬費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1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不滿18歲)生活費=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被扶養人實際年齡)×傷殘賠償系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傷殘賠償系數為1)14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滿18歲但不滿60歲)生活費=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0×傷殘賠償系數÷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
2022交通事故賠償費用一覽表
法律主觀:
開車之所以要謹慎小心就是因為時不時出現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當事人身體受傷,還要承擔賠償費用。一、2022年交通事故賠償表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二、交通事故賠償怎么算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1、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2、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3、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4、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對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賠償責任;2、機動車一方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賠償責任;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30%賠償責任;4、機動車一方無原因責任的,應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賠償責任。三、交通事故賠償先后順序1、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限額范圍內支付保險金。如果機動車沒有投保第三人責任強制險的,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2、機動車的交強險的保險金不足以彌補受害人的損失的,按下面的規則進行處理:(1)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適用過錯責任:只有一方有過錯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責任。(2)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行人、非機動車故意碰撞機動車的,免除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非機動車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過失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僅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賠償的具體數額,因受害人的戶口所在地、收入,被扶養人的人數等不同情況而不一樣,但是賠償項目基本都是一樣的
撞傷人后保險公司賠償標準表
撞傷人后保險公司賠償標準表
當您撞傷他人后,保險公司會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和保險條款進行賠償。以下是一份可能的賠償標準表,但請注意,具體的賠償金額可能會因保險公司、保險條款、事故具體情況以及當地的法律法規而有所不同。
1. 保險覆蓋范圍:一般來說,車險會覆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和人傷損失。人傷損失包括醫療費用、傷殘/死亡賠償以及某些特定的費用,如誤工費、住宿費等。
2. 事故責任認定:如果事故責任在對方,那么保險公司會根據保險條款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額。如果責任在您,您可能需要支付額外的費用。
3. 醫療費用:保險公司通常會覆蓋因事故導致的醫療費用,包括門診、住院、手術、藥品等。這些費用通常會根據醫院的賬單進行支付,但可能會受到保險公司的報銷比例限制。
4. 傷殘/死亡賠償:如果事故導致了人員傷殘或死亡,保險公司會根據傷殘或死亡的程度和性質支付相應的賠償金額。具體的賠償金額會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保險條款進行計算。
5. 其他費用:除了醫療費用和傷殘/死亡賠償外,保險公司還可能支付其他特定的費用,如誤工費、住宿費等。這些費用通常會受到保險公司的報銷比例限制。
6. 免賠額:許多保險政策都有一定的免賠額,這意味著您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費用。具體的免賠額和覆蓋范圍可能會因保險公司和保險條款而有所不同。
7. 保險公司調查和理賠程序:在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可能會進行調查以確定事故的性質和損失程度。完成調查后,保險公司會根據保險條款和相關法律法規支付賠償金額。通常,您需要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證明以支持索賠請求。
總的來說,撞傷他人后的保險公司賠償標準表會因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在事故發生后,建議您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系,了解相關的賠償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