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嗎(一方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嗎2003)
單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嗎
單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有下列情形的應當準予離婚:
1、當事人雙方有一方存在重婚行為的;
2、有一方存在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的;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當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起訴書,夫妻感情破裂證據材料;
2、被告提交答辯的,由法院送達答辯狀副本給原告;
3、開庭審理,開展法庭調查,雙方質證,查清事實真相,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
4、法院送達判決法律文書,當事人簽字即為生效。
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法院會判離嗎?
有網友問: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想離,法院會判離嗎?我認為按照目前的形勢來看,法院不會判離,你恐怕要上訴好多次才能實現離婚的目的。因為如今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民政部門和法院都是勸和不勸離的。另一方如果不想離婚,法院就會以你們感情未破裂為理由,不判離婚。如果你想達到離婚的目的,必須和對方事實分居達兩年,再去法院起訴離婚才有可能判離?;蛘呤窃诖似陂g你能找到對方犯了重大過錯,也有可能爭取到離婚的主動權。接下來我們來對這個話題進行詳細的討論。
我認為只要有一方不想離婚,即便是起訴到法院,也有可能不會判離?,F在很多新聞都有這種情況,并不是起訴離婚就能成功的。法院現在因為離婚冷靜期的事情,一般都主張勸和,尊重不想離婚之人的意見。法院會認定你們感情未破裂,讓你們積極去修復感情,輕易不會判你們離婚。所以說現在很多人才會說結婚要謹慎,畢竟離婚變的越來越不容易了。
如果你要想達到離婚的目的,可以在半年之后再去法院起訴離婚,多起訴幾次可能就能達到目的。但是在此期間你最好是和對方分居,只有達到事實分居滿兩年,法院判離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但是這樣一來你也是必須要多跑幾趟法院才有可能成功離婚。
如果對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犯了重大的過錯,你只要找到證據呈現到法庭上,那么也有可能爭取到離婚的主動權,法院會根據證據判決你們離婚??偠灾?,現在想離婚時非常困難的,要想離婚必須要收集好證據,最好的辦法是跟對方協商離婚。只有對方同意,你們才有可能順利離婚。
如果出現一方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的話,提起訴訟,一般什么情況法院才會判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的規定,訴訟離婚的,如果經過法院調解,雙方不能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如果有以下七種情形之一的應當判決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起訴離婚的。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
除了法定的“應當”判離、法定的“可以”判離的情形外,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應當或可以判決離婚的前提下,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認定妻感情確已破裂,不會判決離婚。
在司法實踐當中,如果沒有以上這些情形的話,需要在第1次判決生效后,間隔6個月后第2次起訴才有可能判決離婚。
希望,以上這些解答能夠幫助到你。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能離開嗎?老公出軌然后提出起訴離婚,老婆不同意能離嗎
你好,首先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者訴訟離婚,即便一方離開,雙方仍然屬于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如果出軌的一方提出離婚并提起訴訟,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是有可能不準予離婚的,離婚案件中最關鍵的是要由原告舉證證實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女方提出離婚,但是男方不想離,男方可以直接拒絕嗎?
辦理離婚手續的法律條件。離婚立案的法定條件是夫妻雙方感情已經如果感情破裂,不和可好而法院調解不成,將準予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破裂的話法院會依法判決離婚;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會缺席判決,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救婚姻,而不是消極等待。但是,在保護公民的離婚自由權的同時。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離婚。那么,如果雙方不希望離婚,可以拒絕離婚要求。
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子女撫養權的分配等一些約定的內容,然后拿著協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快捷、方便、簡單。如果一方或雙方都不愿意離婚,或雙方都愿意離婚,但在財產問題、子女撫養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存在爭議的話,只能選擇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的特點是程序復雜,時間長,一次訴訟不一定能撤訴,需要進行二次訴訟。夫妻長期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雙方沒有共同生活,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使得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所以夫妻分居2年標志著夫妻關系的破裂。所謂分居,是指人為地中斷了夫妻之間的共同經濟生活和相互支持、精神慰藉。
如果離婚一方不同意能離得成嗎
離婚一方不同意,此時就無法協議離婚了,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而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一般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以及其他的情形的。
因此,離婚訴訟中,只有圍繞夫妻感情破裂舉證,確實無和好的可能,法院才會準允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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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是有一方不同意就離不了嗎
一方不同意的話可以采取兩種做法
1,起訴,如果一方堅決不肯離的話,法院又沒有證據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會本著給雙方一次機會的原則不予判離,在沒有新理由的情況下,可在半年后再起訴一次,帶著上次起訴法院回執單,法院會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判離婚。
2,分居兩年,提供證據,法院準予離婚。
財產方面,如果一方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婚外情,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等 屬于過錯方,法院在判定財產時會偏向受害方給予補償。
如果沒有上述情況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或者一方不愿離婚,可以有主張離婚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只要主張離婚一方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在法院調解無效前提下,法院會判決準予離婚。
《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