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合同的成立條件都有哪些呀(口頭合同關系成立的條件)
口頭形式的委托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口頭形式的委托合同成立的條件包括:(1)有委托方和受托方;(2)有委托的事項;(3)有委托的價款。一般委托雙方對委托事項和內容進行約定,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委托合同即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注: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廢止)
第一條 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口頭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于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依法成立之契約,于當事人之間猶如法律”。因此,作為確定當事人各自權利義務依據的合同內容對于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發生糾紛時判斷孰對孰錯具有重大意義。合同內容確定,是指合同內容在合同成立時必須確定,或者必須處于在將來履行時可以確定的狀態。合同的內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特定事項在客觀上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內容屬于事實不能、自始不能、客觀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種情形,則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口頭合同成立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口頭合同只要內容合法,一般都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般要滿足三個條件:1、簽訂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口頭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
口頭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1、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2、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3、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4、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一、口頭合同成立有哪些要件
1、口頭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2)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買賣口頭合同糾紛怎么解決
買賣口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1、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2、調解 ,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 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 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
口頭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一、口頭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口頭合同成立的條件有以下:
(1)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的情形;
(3)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口頭協議的合同有效嗎
口頭協議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訂立的方式除了有書面訂立之外,也可以使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是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是口頭協議也具有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