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貸款的償還有什么規定
民法典關于債務償還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中對債務的規定為:以支付金錢為內容的債,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以實際履行地的法定貨幣履行。標的有多項而債務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項的,債務人享有選擇權;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民法典信用卡逾期規定
法律分析:
信用卡沒有按期還款違約后,違約金的支付相關問題,依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在信用卡持卡人即借款人與貸款銀行之間,屬于借款合同關系,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償還本金和利息。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關于信用卡違約金也就是逾期利息,借款人在還款時,不僅應當償還本金和利息,還應當償還逾期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關于銀行違規發放貸款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中關于貸款的償還的規定有借款人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欠款,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的期限不明確協議補充也不能確定的,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法律客觀: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體是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發放貸款是我國商業銀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機構的一項重要金融業務,它為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保障。為了規范貸款行為,提高貸款質量,保證貸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貸資金周轉,我國制定頒布了《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規,對有關貸款問題作出了規定。如要求作為貸款人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在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下發放貸款;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償還能力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一般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并對擔保的可靠性進行嚴格的審查,等等。如果貸款人在辦理發放貸款業務過程中,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如不認真調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或資信情況,隨意評估有失水準,或未經批準擅自發放貸款等,其行為不僅破壞了國家的貸款管理制度,同時還會造成國家貸款的損失,影響國家金融秩序的穩定。 本罪的對象是貸款,即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貸款既可以是人民幣,也可以是外幣。發放的如果不是貸款,不能構成本罪。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1、要有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客觀方面的前提與基礎。如果沒有向關系人以外的人貸款的行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職守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濫用職權如報銷非法的開支等行為,辦不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以他罪處罰。所謂關系人,對于不同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其外延會有所不同,這需要有關法規明確加以規定。就商業銀行而言,它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上列所述人員投資或者擔任高級管理職務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本罪貸款行為的對象,則是指上述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給關系人提供信用貸款或優于其他同類貸款條件的擔保貸款,則應不構成本罪,依法需要治罪的,應按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處理。 2、違反了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所謂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是指違反《商業銀行法》、《擔保法》、《貸款通則》、《貸款證管理辦法》、《信貸資金管理辦法》、《合同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規有關信貸管理的規定。如依法應對借款人是否符合有關貸款的條件進行審查而不審查;依法應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進行調查、評估卻不調查、評估;依法應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而不簽訂合同;對借款人是否符合條件雖然進行了審查,但在審查中是否馬馬虎虎、應付從事,不作認真、細致、全面、深人的審查就作出合格的決定;明知申請借款人不符合條件,但為了向其發放貸款,而向有關批準貸款的領導謊報情節或隱瞞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條件,但由于人情關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賄賂及某種利益,利用自己的職權擅自向其發放貸款;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上下限的規定,擅自提高貸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條件發放貸款;簽訂貸款合同,利用手中職權指使或親自就一些重要條款如還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不予以明確;超越自己的職權,擅自批準發放貸款;等等。 3、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必須造成了重大損失,才能構成本罪,這是本罪行為在量的方面一個重要的限制。如果沒有發生實際損失,或雖有損失但不是重大損失,即使有非法向關系人以外的人發放貸款的行為,亦不可能構成本罪。對于重大損失,其起點的數額現行法律沒有具體規定,這還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根據此類案件的司法實踐經驗及其實際情況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托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即行為人對于其非法發放貸款行為可能造成的重大損失是出于過失,這種過失一般是過于自信的過失。至于行為人實施的發放貸款行為本身,則是出于故意,尤其濫用職權,更是故意而為,但本罪屬于結果犯,行為人對行為的故意并不影響其對結果的過失,因而本罪仍屬于過失犯罪。
民法典關于貸款逾期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定貸款逾期無論逾期多久合同都不會終止,貸款逾期經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內未履行的,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貸款人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后,合同權利義務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貸款逾期后可以協商還款。正常情況下,貸款需要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來還款,但是如果出現了特殊的情況,導致用戶無法按時還款,這時候用戶就可以向貸款機構、出借人申請協商還款。能否協商成功,要以貸款機構、出借人的答復為準,即使協商失敗,也不會對用戶產生負面影響。,協商成功后,借貸雙方會另外約定還款時間、還款金額,這樣用戶按照約定的內容還款,可以有效緩解還款壓力,也可以盡快還清逾期的欠款。因此,當貸款逾期后,用戶可以嘗試提交協商還款的申請。,銀行貸款擔保人資格條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愿;,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5.與借貸本案無牽連;,6.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7.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關于還款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中關于貸款的償還的規定有借款人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欠款,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的期限不明確協議補充也不能確定的,則借款人可以隨時償還,出借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民法典關于提前還款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民法典對于借款還款的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 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 期間計算 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二、借款逾期多久可以起訴
私人借款不還超出還款期限當天就可以起訴。如果寫的是欠條,又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話,應從你第一次要求他還款時計算,在三年的時間內起訴。如果有具體的還款時間,那么在該時間的三年內起訴還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三、借款合同可以約定提前還款嗎
借款合同可以約定提前還款。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還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義務之一。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