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擔保了那人撤??梢詥?/h1>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于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后就想撤銷,2、如果是擔保人自愿簽訂的擔保合同,且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生效后是不能撤銷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3、如果在擔保關系設立的過程中,債務人存在用欺詐、脅迫等方式強制要求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擔保人中途申請過后,隨時可以撤銷。
房貸擔保人可以中途撤銷擔保嗎
可以。房貸擔保人在簽署擔保合同時就已經承擔了擔保的責任,如果需要解除擔保,一般需要與借款人和銀行商量進行解除擔保的手續,如果在擔保期間擔保人未經銀行同意,私自解除擔保并未經正式手續,會因此引發擔保糾紛,在任何情況下,如果需要解除擔保,則需要與銀行協商、制定解除擔保計劃并辦理相應手續。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嗎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
1、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如果債務人、債權人、擔保人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關系,那么可以在擔保執行的中途解除擔保關系。
2、如果在擔保關系設立的過程中,債務關系雙方互相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在發現事實后可以中途取消擔保。
3、如果在擔保關系設立的過程中,債務人存在用欺詐、脅迫等方式強制要求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擔保人中途申請過后,隨時可以撤銷。
房子擔保人可以撤銷嗎
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取消擔保的,除非債權人同意。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是不能撤銷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還清債務為止。按照銀行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愿意,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房子擔保人的風險
1、貸款買房子的時候,如果你為其他人做了擔保,就要為他來承擔風險,你們倆之間是捆綁在一起的。如果他無法償還債務,需要由你來為他償還。如果買房子所貸款的金額比較大,貸款人沒有能力付清,你就要因此背上巨額的債務。
2、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你們倆之間沒有任何的約定,就會被認為是連帶擔保。債務到期了之后,貸款人不能夠履行義務償還,你就需要承擔連帶的責任,要償還本金和利息。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合同規定還款之日起,有效時間為一年,一年后以個人自己的意愿決定貸款的償還。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視情況而定。擔保行為一經簽訂擔保合同,那么一般是不能夠取消,除非債權人本人同意取消擔保行為,或者是擔保行為已經履行完畢,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自愿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擔保人的擔保關系是可以解除的,還有一種解除擔保的方式就是轉移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么撤銷?看完你就清楚了
;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于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后就想撤銷。那么,這么做可以嗎?怎么才能撤銷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么撤銷?
給別人貸款擔保是否可以撤銷,可分為兩種情況討論,并且撤銷方法會有所區別。
1、如果是貸款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讓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擔保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如果是擔保人自愿簽訂的擔保合同,且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生效后是不能撤銷的。想要撤銷就只能等擔保期限結束,或者是貸款人把貸款還清了,擔保關系不存在了就會自動撤銷的。如果實在是不想擔保了,建議可以讓貸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由此可見,貸款擔保人并不是想擔保就擔保,不擔保就可以隨便撤銷的。大家在做擔保人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弄清自己要承擔哪種擔保責任,如果是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這種風險是比較大的。
擔保人要隨時做好給貸款人還款的準備,一旦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得扛起替貸款人還款的責任,用自己的個人財產替貸款人還款,直系親屬的財產不會計算在內。而要是不還款也會被貸款機構追責,并且會影響個人信用。
擔保貸款逾期不還擔保人會怎么樣
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就具有連帶的還款責任,逾期以后銀行會計算大量的罰息,這會增加貸款人與擔保人的還款壓力,其次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擔保人也會接到催收電話。
1、貸款罰息:銀行貸款逾期后,罰息和違約金非常高,還款人和擔保人的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后,無法聯系到借款人或借款人不還款,則會找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可能每天都會接到 催收電話;
3、 影響征信:如果貸款發生逾期,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征信都是會受到影響的,后期要再到銀行辦理貸款的話會增 加難度;
4、被銀行起訴:若貸款還不了,法院會要求強制執行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財產。
5、借款人還清貸款后,貸款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合理要求銀行發出通知,免除擔保責任;
6、如果沒有還清貸款,只能要求銀行取消貸款,但一般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擔保關系是一種合約,如果對方不同意,即使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也不能終止。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擔保權人和債務人都允許解除擔保合同,三方協商一致通過協議解除擔保合同;
2、擔保合同出現約定的可撤銷事由;
3、擔保合同出現法定的可撤銷事由,如出現了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擔保人可以通過訴訟撤銷該擔保合同;
4、合同無效,若擔保合同本身是沒有效力的,則不用擔保人申請,則該擔保合同自始是無效的,也不用撤銷,擔保人通過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做擔保人的條件主要是什么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于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2、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凡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保證人;
3、禁止提供保證的主體。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是否可以中途撤銷擔保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如果存在欺詐脅迫要求擔保的,隨時可以撤銷。
擔保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合同約定的,一般是擔保期間到期以后,擔保關系才會自動解除。而擔保期限沒有到期,中途是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的。一旦這個擔保關系中途解除,對于貸款機構來說,這筆貸款就存在較大的逾期風險,貸款機構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因此,是否要為他人做擔保人,也要考慮清楚,畢竟擔保人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還款責任,并不是大家理解的不用負任何責任。
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不可以自己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貸擔保人可以撤銷嗎
房貸擔保合同簽訂以后,擔保人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只有在房貸結清以后,擔保人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后,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在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后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房貸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2、如果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3、所以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后,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其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4、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諮詢文件。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并且是自愿作為擔保人,并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擔保人可以撤回嗎
法律主觀:
擔保人 是否可以中途撤銷擔保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如果存在欺詐脅迫要求擔保的,隨時可以撤銷。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定義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民法典》六百八十六條保證方式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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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貸擔保人在簽署擔保合同時就已經承擔了擔保的責任,如果需要解除擔保,一般需要與借款人和銀行商量進行解除擔保的手續,如果在擔保期間擔保人未經銀行同意,私自解除擔保并未經正式手續,會因此引發擔保糾紛,在任何情況下,如果需要解除擔保,則需要與銀行協商、制定解除擔保計劃并辦理相應手續。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嗎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
1、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如果債務人、債權人、擔保人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關系,那么可以在擔保執行的中途解除擔保關系。
2、如果在擔保關系設立的過程中,債務關系雙方互相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在發現事實后可以中途取消擔保。
3、如果在擔保關系設立的過程中,債務人存在用欺詐、脅迫等方式強制要求擔保人進行擔保的,在擔保人中途申請過后,隨時可以撤銷。
房子擔保人可以撤銷嗎
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取消擔保的,除非債權人同意。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是不能撤銷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還清債務為止。按照銀行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愿意,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房子擔保人的風險
1、貸款買房子的時候,如果你為其他人做了擔保,就要為他來承擔風險,你們倆之間是捆綁在一起的。如果他無法償還債務,需要由你來為他償還。如果買房子所貸款的金額比較大,貸款人沒有能力付清,你就要因此背上巨額的債務。
2、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如果你們倆之間沒有任何的約定,就會被認為是連帶擔保。債務到期了之后,貸款人不能夠履行義務償還,你就需要承擔連帶的責任,要償還本金和利息。
擔保人所付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合同規定還款之日起,有效時間為一年,一年后以個人自己的意愿決定貸款的償還。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視情況而定。擔保行為一經簽訂擔保合同,那么一般是不能夠取消,除非債權人本人同意取消擔保行為,或者是擔保行為已經履行完畢,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自愿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擔保人的擔保關系是可以解除的,還有一種解除擔保的方式就是轉移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么撤銷?看完你就清楚了
; 銀行貸款,一般會要求找人做擔保才會放款,而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擔保責任的,會有一定的風險,于是有不少人給別人貸款擔保后就想撤銷。那么,這么做可以嗎?怎么才能撤銷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么撤銷?
給別人貸款擔保是否可以撤銷,可分為兩種情況討論,并且撤銷方法會有所區別。
1、如果是貸款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讓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擔保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如果是擔保人自愿簽訂的擔保合同,且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生效后是不能撤銷的。想要撤銷就只能等擔保期限結束,或者是貸款人把貸款還清了,擔保關系不存在了就會自動撤銷的。如果實在是不想擔保了,建議可以讓貸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由此可見,貸款擔保人并不是想擔保就擔保,不擔保就可以隨便撤銷的。大家在做擔保人之前還是要考慮清楚,弄清自己要承擔哪種擔保責任,如果是承擔連帶擔保責任,這種風險是比較大的。
擔保人要隨時做好給貸款人還款的準備,一旦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就得扛起替貸款人還款的責任,用自己的個人財產替貸款人還款,直系親屬的財產不會計算在內。而要是不還款也會被貸款機構追責,并且會影響個人信用。
擔保貸款逾期不還擔保人會怎么樣
擔保貸款到期還不上,擔保人就具有連帶的還款責任,逾期以后銀行會計算大量的罰息,這會增加貸款人與擔保人的還款壓力,其次也會對擔保人的信用造成影響,擔保人也會接到催收電話。
1、貸款罰息:銀行貸款逾期后,罰息和違約金非常高,還款人和擔保人的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后,無法聯系到借款人或借款人不還款,則會找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可能每天都會接到 催收電話;
3、 影響征信:如果貸款發生逾期,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征信都是會受到影響的,后期要再到銀行辦理貸款的話會增 加難度;
4、被銀行起訴:若貸款還不了,法院會要求強制執行拍賣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所有財產。
5、借款人還清貸款后,貸款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合理要求銀行發出通知,免除擔保責任;
6、如果沒有還清貸款,只能要求銀行取消貸款,但一般銀行是不會同意的。 擔保關系是一種合約,如果對方不同意,即使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也不能終止。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擔保權人和債務人都允許解除擔保合同,三方協商一致通過協議解除擔保合同;
2、擔保合同出現約定的可撤銷事由;
3、擔保合同出現法定的可撤銷事由,如出現了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擔保人可以通過訴訟撤銷該擔保合同;
4、合同無效,若擔保合同本身是沒有效力的,則不用擔保人申請,則該擔保合同自始是無效的,也不用撤銷,擔保人通過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后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做擔保人的條件主要是什么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于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2、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凡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保證人;
3、禁止提供保證的主體。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是否可以中途撤銷擔保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如果存在欺詐脅迫要求擔保的,隨時可以撤銷。
擔保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合同約定的,一般是擔保期間到期以后,擔保關系才會自動解除。而擔保期限沒有到期,中途是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的。一旦這個擔保關系中途解除,對于貸款機構來說,這筆貸款就存在較大的逾期風險,貸款機構是肯定不會同意的。
因此,是否要為他人做擔保人,也要考慮清楚,畢竟擔保人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還款責任,并不是大家理解的不用負任何責任。
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不可以自己解除。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貸擔保人可以撤銷嗎
房貸擔保合同簽訂以后,擔保人是不可以隨意撤銷的,只有在房貸結清以后,擔保人才可以解除擔保關系。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后,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在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后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后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房貸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2、如果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
3、所以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后,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其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
4、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諮詢文件。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并且是自愿作為擔保人,并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擔保人可以撤回嗎
法律主觀:
擔保人 是否可以中途撤銷擔保要分情況。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么擔保關系在到期后就自動解除。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如果存在欺詐脅迫要求擔保的,隨時可以撤銷。
法律客觀: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定義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民法典》六百八十六條保證方式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