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擔保是什么意思呢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執行擔保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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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擔保是什么意思呢
執行擔保的意思為:在執行中,被執行人或第三人以財產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延期執行和延期執行的期限。如果債務人根據生效的法律判決文書依然不履行其義務,則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