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一年的租房合同半年不住押金要退嗎(簽一年的租房合同半年不住押金要退嗎,拒絕簽字和續約)
說好租一年,半年走了押金要退嗎
說好租一年,半年走了押金可以不退。
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造成損害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押金應予以退還,但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
押金在法律上的性質一般可以理解為“定金”,是一種履約保證,交定金就意味著雙方已經就某一事項達成了協議或者意向。定金的設立就是為了保證雙方的正常履約。交付定金一方如果違反約定的,不得收回。租賃一年的房屋半年就搬走屬于提前解除合同,這會給房東產生一定的損失,租客應當為自己的違約行為負責。
租房退租的注意事項:
1、提早通知出租方如果打算另遷新居,結束和現在房東的租賃關系,至少應該在遷移之前30天左右通知房東。因為出租者在這段時間里,可以重新找到租賃者,并在新的租賃者到來之前,對房子進行一些必要的清理和修繕。
2、清理一下房間所謂清理房間,把一些表面上的灰塵清掃一下。搬遷已經夠緊張了,但是租賃者應該接受那些煩瑣而又真實的規則:走后清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樣才會被接受。雖然不會花費多久的時間,但是可以給房東留下一個良好的印象,給雙方的賓主關系劃下一個愉快的句號。
說好租一年半年走了押金要退嗎
法律主觀:
房子租不到一年押金就不會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租房不滿一年不退押金是合法的。一般來說,租期不滿一年提前退租是租客違約。因此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提前一個月告知房東退租,如果房東同意,押金和租金都可以退還,不構成違約。如果租客無故違約的話,租客要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2.發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只能適用于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持。,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合同,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合同。,不簽合同就沒有法律保障,應當第一時間找房東簽合同,拒絕簽合同的,可以不租房子。如果是沒有簽合同而住了很長時間的,應當找到能證明有租賃關系存在的證據,否則權益會受到損害。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條
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說好租一年,半年走了押金要退嗎
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是一年的,如果承租人租半年后不租是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交納的押金一般是不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
【定金】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沒簽租賃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
首先,沒簽租賃合同,承租人可以與房東協商退回押金。按照租賃房屋的實際情況,以及雙方的約定,協商退回押金。
其次,雙方沒有進行協商或是協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約定時間內退租時,房東應該退還押金。確定租賃關系,可以口頭約定租金、押金等問題,不屬于要式合同。因此,沒簽租賃合同,但存在事實上的租賃關系,那么雙方應該遵守押金條款。
不過,雙方對押金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的話,房東要在租賃關系消除,且承租人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
最后,沒簽租賃合同,房東又不肯退回押金的,必要時承租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處理。并且,去法院處理時,因為沒有直接的租賃合同可以直接證明存在押金條款,所以建議要收集整理其他能夠證明的證據材料,比如押金收據等。
說好租一年半年走了押金要退嗎
只要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即可退還押金。但是,租房簽一年住半年的行為是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當中關于違約行為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只要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即可退還押金。但是,租房簽一年住半年的行為是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當中關于違約行為的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睹穹ǖ洹返谖灏倨呤邨l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簽一年合同中途不租押金退嗎
一、簽一年合同中途不租押金退嗎
1、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租屬于承租人的違約,房東可以不退押金。根據規定,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時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沒有違反合同義務的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一般房東會將剩余未居住月份的租金退還,但押金不會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租金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限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限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二、違約金不能超過多少
違約金不能超過造成的損失的百分之三十。根據規定合同雙方可以就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式進行約定,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以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為上限。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