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的工程款英語(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誰有建筑設計合同的范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填寫范本(供參考)
合同主要條款及附件
第一部分 協議書格式
發包人(全稱):填寫發包人名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填寫承包人名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填寫工程項目的詳細名稱
工程地點: 填寫工程所在地詳細地址
工程內容: 填寫工程的結構、層數及建筑面積等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填寫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填寫資金來源(如:財政撥款、金融機構借款、單位自籌、外商投資、國外金融機構借款、贈款、其他資金等)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填寫項目承包的具體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以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 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填寫總工期日歷天數(應與中標通知書確定的天數相同)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填寫工程質量要求:合格(爭創蘭花杯優質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魯班獎優質工程等,其口徑應與招標文件要求或投標人承諾中標的質量等級相同)。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填寫合同總金額(應與中標金額相同) 元(人民幣)¥: 填寫合同總金額(應與中標金額相同)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及備案合同有實質性違背除外)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某年某月某日
合同訂立地點: 填寫合同訂立的具體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此合同采用《建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樣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三部分 專用主要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本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投標文件等;本合同專用條款;本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和變更等書面協議。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填寫外文名稱(如:英語、法語、德語、俄語等外語名稱) 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填寫適用的現行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名稱(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
3.3 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填寫適用的現行國家有關標準、規范名稱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填寫雙方約定的時間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填寫雙方約定的施工工藝或按照國外標準、規范的名稱和條款
4、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填寫提供圖紙的時間和套數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填寫圖紙需保密的等級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填寫使用國外圖紙的具體要求及由誰承擔費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托的工程師
姓名:填寫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職務: 總監理工程師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 根據監理合同填寫發包人賦予總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范圍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根據監理合同填寫總監理工程師在發包人批準后才能行使的職權范圍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填寫業主代表姓名 職務: 業主代表
職權: 填寫發包人賦予業主代表行使的職權范圍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職權: 填寫發包人賦予業主代表行使的職權范圍
7.項目經理
姓名: 填寫項目經理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填寫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完成情況和完成時間。 若為市政工程還應注明措施費是否包含施工臨時便道, 如包含則投標人不得在合同外另行計算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填寫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完成情況及時間規定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填寫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完成時間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填寫資料提供時間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填寫由發包人辦理的各類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填寫各水準點坐標控制點要求提供現場標記及書面資料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填寫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填寫由誰保護和由誰支付費用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填寫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具體工作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填寫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具體工作及費用承擔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有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填寫設計文件的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填寫提供計劃、報表的具體名稱及完成時間(如:開工前3天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每月25日前提供月完成工程量報表、月進度報表和下月進度計劃等)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填寫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具體責任和要求(如:根據工地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的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等)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填寫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如:承包人免費提供施工現場辦公用房2間及相應辦公設施等)。
(5)需承包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填寫由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并注明由誰支付費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填寫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并注明由誰承擔費用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填寫施工場地周圍具體的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具體要求并注明由誰承擔費用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填寫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具體要求并注明由誰承擔費用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填寫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具體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 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填寫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的具體時間
工程師確定的時間: 填寫監理工程師及業主代表對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的具體時間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填寫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的進度計劃
13. 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填寫除通用條款外,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檢驗
15.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的規定。
16. 檢查和返工
17.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填寫雙方約定中間驗收的具體部位的名稱(如:基礎分部、主體分部等)
19. 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填寫試車費用由誰承擔
五、安全施工: 填寫安全施工的具體要求(如: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保護、施工處理)或按通用條款有關規定執行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 填寫以下合同方式的編號(如:(1)、或(2)或(3))
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 (單價或總價)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 填寫雙方在約定合同價款中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填寫雙方在約定合同價款中包含的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填寫雙方在約定合同價款風險范圍以外的調整方法 。例如:在通貨膨脹,市場價格激劇變化時,人工單價、主要材料單價在一定幅度范圍內,由承包人承擔,超過一定幅度范圍,由甲乙協商解決。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填寫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如:1、合同價款調整的范圍;2、合同價款調整的原則、依據及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 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填寫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如:1、由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2、經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內項目或數量有誤;3、政策性調整等)
24. 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填寫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總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如:開工后7天內支付工程預付款100萬元或合同總價款的10%)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 填寫扣回預付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如:從支付第二期工程款時開始回扣,每期扣工程預付款總額的25%)。
25. 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填寫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具體時間(如:已完工程量報告,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下午(逢法定節假日順延)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監理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已完工程量報告后7天(逢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審查復核完畢,并報發包人核定。發包人收到監理工程師審查復核的已完工程量報告后14天(逢法定節假日順延)內予以核定。經發包人核定的工程量作為月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6.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填寫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具體方式和時間。(如:工程進度款按月結算,每月支付80%的進度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約定時間付至總造價的85%,工程結算審計后約定時間付至95%,余款扣除保修金后約定時間支付)。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填寫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填寫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 填寫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清單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填寫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填寫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填寫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應承擔的責任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填寫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具體結算方法
28.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填寫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具體約定及承擔責任費用
八、工程變更:
(一) 工程變更的內容和變更價款的確認,可按通用條款有關規定執行;
(二)政府投資項目按《上虞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市政府11號令)和《上虞市政府投資項目變更管理暫行辦法》虞政辦(2006)234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1、凡合價金額占合同總價2%以上(含2%)的清單項目,其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本項目工程數量15%的,增加或減少小于15%內(含15%)的工程量按原單價執行,增加或減少大于15%的工程量由承包人參照原單價重新組價,經發包人或委托的咨詢單位工程師確認,并報上虞市審計局國家建設項目專業審計分局審核后執行;
2、工程建設中,當合同內單項工程增加或減少(含取消)時,發現嚴重不平衡報價時,承包人應結合標底重新組價,經發包人或委托的咨詢單位工程師確認,并報上虞市審計局國家建設項目專業審計分局審核后執行。若雙方另有約定,從其約定。
(三)村級集體建設工程的工程變更和結算按照虞政辦發(2007)279號《上虞市村級工程建設項目專項審計實施辦法》執行。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填寫竣工驗收的組織單位及工程竣工結算 的程序和時間(如:(1)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并按有關程序執行。(2)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3)發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竣工結算報告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從第29日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或按通用條款有關規定執行。凡屬于政府重大投資項目的工程,必須經專業審計分局審計后方辦理工程結算或竣工結算)。
32. 竣工驗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填寫承包人提供完整竣工圖紙的套數和時間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 填寫中間交工工程的具體范圍和竣工時間(如基礎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主體工程于某年某月某日交工等)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 違約
35.1 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填寫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式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填寫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式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填寫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款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式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填寫雙方約定的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及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35.2 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填寫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約定的竣工時間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完成工程的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填寫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如發包人提出質量目標超過合格標準的,或承包人承諾超過發包人要求的,則應明確超過標準的獎罰條款。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填寫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及賠償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計算方法
37. 爭議
37.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調解
(2)采取第 填寫(1) 或(2) 種方式解決,并約定向(1) 填寫約定的仲裁委員會名稱(如)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上虞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一、其他
38. 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填寫經發包人同意分包的分部分項項工程的名稱
分包施工單位為: 填寫分包單位名稱
39. 不可抗力
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填寫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的條件(1、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洪水等,2、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干預、罷工等)。
40. 保險
40.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 填寫發包人投保的具體內容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填寫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如:工程一切險)
(2)承包人投保內容: 填寫承包人投保的具體內容
41. 擔保
41.3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填寫擔保方式具體內容(如:某銀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工程款支付)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填寫擔保方式具體內容(如:履約保證金或某銀行提供的某工程的履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及擔保方式和相關責任
46. 合同份數
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填寫根據雙方需要的副本份數
47. 補充條款: 填寫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M2) 結構 層數 跨度(米) 設備安裝內 容 工程造價(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質量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填寫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全稱): 填寫承包人名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 填寫工程名稱 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填寫雙方約定保修的具體內容
二、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 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伍 年;
3.裝修工程為 貳 年;
4.供熱及供冷為 貳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5.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貳 個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管道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貳 年;
5.其他約定:
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保修年限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氣漏水漏氣、燃氣漏氣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如:保修金提取比例及歸還時間和方式)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某 年 某 月 某 日
某 年 某 月 某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