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合法嗎(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滯納金合法嗎)
房租滯納金一般百分之幾為合法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稅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那么,房租滯納金一般百分之幾為合法,下面由我為大家進行相應的解答,以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以下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一、房租滯納金一般百分之幾為合法
百分之三十為合法。
1、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即對于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
2、對于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為過分高于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最高法院關于合同法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二、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合法嗎
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但同時應該注意:在我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認為根據合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違約金的性質應當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房租滯納金一般百分之幾為合法”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依據我國行政強制法的相關規定,房租滯納金一般百分之三十以內即為合法,當事人對于超出部分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租房滯納金每天多少是合法
法律主觀:
租賃滯納金,由雙方自行約定,只要不是過分高于,都算合法。對于借貸類合同罰金性質的滯納金,如果利息及滯納金的總額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四倍的,受法律保護。超過四倍的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
房租滯納金合法嗎
法律主觀:
房租滯納金的計算是根據合同的約定進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房租一般是不可以延期交的,除非合同里有特別注明,延期交房租也算是違約。但是可以和房東商量,如果房東同意的話是沒有問題的,如果房東不同意的話建議不要延期,否則可能會被扣押金。,房屋租賃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當事人約定了租賃期限的,為定期租賃;未約定租賃期限的,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而未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定期租賃和不定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均不得超過20年。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承租人有義務在房屋租賃期滿后返還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繼續租用原租賃的房屋,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前3個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出租人應當按照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限將租賃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并保證租賃合同期內承租人的正當使用。,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前需要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賠償承租人的損失。未規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準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當責令搬遷;如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予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騰退部分房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房子出租能收滯納金嗎
不可以收取滯納金,只能收取違約金。
1、房東無權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
2、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
3、對于房屋租借合同當中存在逾期情況的并不允許收取滯納金但是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賠償以及支付違約金。
房屋租賃到期后應該怎么續租
原承租人要求續租時的處理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續租時出租人要求合理變更某些條件如原租金過低。
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國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或者在國家沒有規定標準的地區,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棄優先承租權,出租人即可與別人建立租賃關系。新的租賃合同成立后,當任何一方有過失或故意侵害了對方的正當權益時,就有可能影響新合同的效力。
(二)租約到期出租人沒有提出新的條件承租人按原租約繼續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則視為租賃關系延續,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賃關系,出租人沒有正當理由時,不得終止。
(三)租約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繼續出租未訂立續租合同,則承租人就應將房屋返還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或雙方約定的時期內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給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時間,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并有道義協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應按期騰房。
如果承租人不積極找房和按期騰房,出租人有權在當地政府許可范圍內提高房租。
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是否合法呢
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一般是不合法的。收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要由行政機關來執行;而出租方不能執行。出租方只能按照約定要求承租人承擔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房東輸了違約金又收了滯納金合理嗎
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合法嗎
根據行政法理論,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但同時應該注意:在我國的司法理論和實踐中,認為根據合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違約金的性質應當以補償性為主,以懲罰性為輔。
二、房租的滯納金一般是多少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現實中,要是出租人收取房屋租賃的滯納金,這樣的行為一般都是不合法的。只是在最初租房的時候,承租人交納了租房押金,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有違反租賃合同約定的行為,那么此時出租人可以適當的扣除一些押金,但并沒有收取滯納金的權利。
租房合同滯納金有效嗎
租房合同滯納金有效的。滯納金是行政強制執行中執行罰的一種類型。但如果是一般的房屋租賃應約定違約金,而非滯納金。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租房需注意哪些問題
1、綜合比較各公司的服務模式,貨比三家,盡量不交或少交看房金或看房費等,以免發生糾紛。
2、要審查對方是否具備工商執照和房地局經紀機構資質證書,工商執照中應具備“物業代理”這一經營項目,以上兩證也應有“年檢合格”的印章。
3、在與公司看房前,要認真閱讀對方提供的“中介代理合同”,這一環節至關重要,要找出您認為不合理的條款與對方商量改妥后再簽字,因為一旦簽字合同生效,有可能有些條款將來會對您十分不利。
4、不要和經紀人個人隱瞞公司私下成交。有些客戶為節省中介費,向經紀人支付回扣私下做單,這種做法不太可取。其一房源信息是公司財富,這樣做已經違反雙方合同,會遭到公司起訴;其二收取回扣的經紀人一般道德水平低下,有可能等你入住后看準你不敢聲張,繼續索要錢財;其三目前存在一些經紀人勾結外人冒充假房東行騙,詐取錢財后逃之夭夭,使客戶白白遭受損失又無處追償。
5、在訂房時一定要自己審查房東的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原件,三證俱全才可付款。雖然說中介公司有審查證件的責任,但有些經紀人并不負責,所以自己必須要親自審查,以免被假房東詐騙,據中介公司實際操作的經驗來看,一般出現的詐騙事件都是房東證件不全,而當事人沒有防范意識造成的,這點要特別注意。
6、一旦發生自己利益受損的情況,應該立即到工商部門或房地局部門投訴。
租房常見騙局
1、騙取房屋租金:
一些不法中介公司打著房屋出租代理的名義,以各種優惠條件從業主手中騙得房屋鑰匙及一個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時刊登低價出租廣告吸引租房人士,如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來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這種手段,短期內便可積累大量的現金,然后伺機攜款出逃,從而給業主及租房人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
2、巨額差價:
不法中介使用各種優惠手段,騙取業主信任后,以極低的價格代理業主的房屋,轉手以不收取中介費的名義按市場價格出租,從而賺取高額差價。粗略計算,空置期加上差額部分,總額至少應在3000元以上。
3、冒充房東騙取中介費:
這個騙局中的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適的房子做道具,然后從該公司找出一名業務員冒充房東,對所有顧客報出的出租價格都遠遠低于市場價格。每當顧客看房滿意與假房東簽下合同并交納了中介費后,這位假房東又找出各種理由不肯出租了。顧客找公司退錢時,公司說雙方已簽租賃合同,中介服務已經完成,房東屬單方違約,中介費不予退還。
晚交房租收取滯納金違法嗎
法律分析:是不合法的。如果租客在租房期間,出現了拖欠房租的情況,房東可以先找租客了解情況,雙方協商處理,適當給予租客一個寬限期。寬限期到了,租客還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中關于房租遲交的違約金的約定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房租逾期一天滯納金多少合法
房租逾期滯納金為百分之三十為合法
1、法律對滯納金的數額有具體規定。即對于行政處罰中的滯納金,最高不超過行政處罰的本金數額。
2、對于民事合同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最高不能超過違約損失數額的30,超過30的,即為過分高于所遭受的損失,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滯納金是指納稅義務人在納稅期限內未按拖欠天數繳納稅款的,所征收的滯納稅款的一定比例。這是稅務機關對逾期未納稅的納稅人實施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其特點是:
(1)適用于付款義務。
(2)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的。
(3) 它可以重復進行,特別是作為每日附加費。
租賃滯納金,由雙方自行約定,只要不是過分高于,都算合法。對于借貸類合同罰金性質的滯納金,如果利息及滯納金的總額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四倍的,受法律保護。超過四倍的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事人能迅速確定自己應當承擔的具體責任。因此,當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違約金額、或者當違約金過分高于損失時,則需承擔證明損失大小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七十九條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