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誰承擔(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誰承擔判決書)
個體戶的責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一、個體戶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個體戶需要承擔 民事責任 ,個體工商戶對其所負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其所負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而不是僅以投入經營的財產承擔。個體工商戶一人領取營業執照,家庭成員共同經營的,可以認定為家庭經營,債務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個人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用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收益供家庭成員共同使用的,應視為家庭經營,其債務以家庭共有財產承擔。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戶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 【 個體工商戶的定義 】 自然人 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二、個體戶營業執照要怎么辦理
個體戶辦理營業執照的方式:
1.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應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由申請人委托的有關證明、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登記申請書等其他文件、證明。
2.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從業人員證明、經營場地證明、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等。
三、個體工商戶是否允許變更法人
個體工商戶是不允許變更法人的,因為沒有法人資格,所以也沒有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是可以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范圍、經營地址是可以變更的。
法律客觀: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法律責任承擔的法律規定
個體工商戶的責任承擔有以下內容:
1、個人經營,以個人財產承擔;
2、家庭經營,以家庭財產承擔。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戶;
3、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號,并以其字號進行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
個體工商戶的民事責任中,對其所負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具體如下:
1、即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的,其所負債務由個人財產承擔;
2、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而不是僅以投入經營的財產承擔。
3、個體工商戶一人領取營業執照,家庭成員共同經營的,可以認定為家庭經營,債務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4、個人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用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收益供家庭成員共同使用的,應視為家庭經營,其債務以家庭共有財產承擔。
5、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戶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以其家庭共有財產承擔責任時,應保留家庭成員特別是未成年人和無生活來源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用和生產工具。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視為民事主體或當事人,因此,個體工商戶顯然不同于經營者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債務無法區分的以什么承擔
個體工商戶債務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個體工商戶在組成形式上包括個人經營和家庭經營兩種形式。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判斷是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應考慮投資主體、經營主體、受益主體和家庭財產制度等進行綜合判斷。
如果借款期限已經滿,經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償還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號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經營者的基本信息。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最低:
1、個體工商戶是沒有注冊資金這個說法的。注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需要注冊資金。注冊資金也不是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時候需要等級的事項。
2、民法典對個體戶有明確的定義。個體戶屬自然人,而且,“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雖然在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填寫《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時,有一個“資金數額”的項目,但是這個資金數額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
3、個體工商戶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沒有注冊資金的限制。交稅的話是,交個人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其他的義務:
1、納稅義務: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征收;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2、財產責任: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即;以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經營、收益也歸個人者,對債務負個人責任;以家庭共同財產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消費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工商戶經營,其收入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者,其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的,其債務由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綜上所述,家庭經營最主要的特征是用家庭共同財產進行投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符合這兩種情形的,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股東需要承擔債務責任嗎
法律主觀: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為:如果是個人經營的,則以個人財產承擔;如果是家庭經營的,則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民法典個體工商戶承擔責任
法律主觀:
一、民法典關于個體工商戶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第五十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二、個體工商戶怎么交稅
個體工商戶納稅采用三種稅收制度:查賬征收的稅款;定期定額征收;核定征收。
個體工商戶納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準確進行核算。對賬證件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征收的稅款;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征收。
(一)查賬征收的
1、按營業收入交5%的營業稅
2附加稅費
(1)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的7%繳納;
(2)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3%繳納;
(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的1%繳納;
(4)按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實行5%-35%的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個體工商戶月營業額超過3萬元才需繳納營業稅。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征。
(三)核定征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三、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流程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
3、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4、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
5、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個體工商戶是無限連帶責任嗎
個體工商戶是無限連帶責任。
個體工商戶視為民事主體或當事人,因此,個體工商戶顯然不同于經營者個人。在責任承擔方式上,因個體工商戶不屬于法人情形或國家另有規定承擔獨立責任,或作為登記人承擔有限責任的情形,故個體工商戶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體工商戶登記的經營者要對個體工商戶債務承擔無限清償責任,實際經營者與登記經營者不一致的,共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個體工商戶承擔的責任如下:
1、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頒發營業執照擅自開業的,屬非法經營,應予取締,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轉借、出賣、出租、涂改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和臨時營業執照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應吊銷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對持假營業執照或假營業執照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經營的,沒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對擅自改變經營者名稱和指定的經營場所,不服從監督管理的,給予警告,或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改變經營方式或者超越核準的經營范圍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擅自經營不準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商品的,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及基副本或臨時營業執照;
3、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且無正當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收繳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
4、異地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逾期不辦理驗照手續的,由經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記的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銷。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被視為民事主體,在違反法律經營時,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個體工商戶在經營之前,必須通過工商局的審核,辦理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要對其經營的債務承擔無限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責任承擔方式
個體工商戶的責任承擔方式有以下內容:
1、個人經營,以個人財產承擔;
2、家庭經營,以家庭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個體工商戶還可以起字號,并以其字號進行活動。農村承包經營戶是指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從事商品經營的家庭或戶。
已、個體工商戶不屬于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以企業主的全部財產對于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的承擔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三、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問題如何承擔
我國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區分個體工商戶是個人經營,還是家庭經營,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1、投入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家庭財產,
2、個體工商戶經營中的所得是僅用于經營者個人還是用于家庭。
在我國,以夫妻關系組成的家庭較為普遍,而在夫妻關系組成的家庭中,夫妻共同財產與家庭財產實質上是相同的。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時,如果其收入是夫妻共有財產,那么債務才能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如果夫妻之間另有約定的,則一方的收入并不當然地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從事個體經營的債務也就不能當然地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夫妻雙方對財產的約定,是對整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還是對個別財產的收入作約定,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對個別財產的約定是讓一方承擔經營風險是不公平的,對債權人的保護也是不利的。
四、個體工商戶的法律特征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后,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并、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債務由個人承擔。如果店鋪是一家人經營的,那么債務就要由一家人來承擔。個體工商戶在債權債務的處理上與公司和其他組織有很大不同。但是,個體工商戶也是我國重要的經濟組織之一,也應當遵守國家法律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三條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機關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可以委托其下屬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個體工商戶戶的債務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一、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由誰承擔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承擔如下:
1.個體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
2.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 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二、個體工商戶與法人的區別
個體工商戶與法人的區別如下:
1.投資主體不同,法人的投資主體可以是 自然人 ,也可以是法人。
2.設立條件不同,法人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個體工商戶的設立并沒有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的限制,只需出資人申報出資即可。
3.財務核算要求不同,法人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個體工商戶則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三、個體工商注冊的收費標準
1.設立登記注冊費20元;
2.變更登記注冊費10元;
3.補發執照正本工本費10元;
4.換照登記注冊費20元。
5.個體工商戶備案登記,不收取登記費。
下崗人員辦理個體工商戶,提交《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或區、縣勞動和 社會保障 局出具的證明,可免交登記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 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
法律分析:個體工商戶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經營的工商個體戶,其個人財產與家庭財產難以區分的,應以家庭財產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號。 “字號”,就是個體工商戶的商號,它是經營者的一個外部標志。在“字號”名義下進行的一切民事行為都是個體工商戶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債務,以從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農戶財產承擔;事實上由農戶部分成員經營的,以該部分成員的財產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