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欠條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貨款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個人欠貨款怎么打欠條范本
一、個人貨款欠條需要寫以下內容:
1、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
2、欠款的具體數額,大小寫都注明;
3、是否給付利息,如果給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標準;
4、欠款的原因,以及還款的具體日期;
5、欠款人簽字、手?。?/p>
6、注明欠條書寫的日期。
二、欠條的書寫如下: 本人____________今借到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為每月____%,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還清。 違約職責:借款人逾期未還款,需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若需經過起訴至法院解決的,借款人承擔額外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等。 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欠條的注意事項有如下:
1、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主體身份要確認;
5、數字一定要有大寫。 總之,個人貨款欠條中必須要滿足的內容有應寫明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情況;欠款的具體數額,大小寫都注明;必須要寫清楚貸款的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還款日期也必須要寫清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支付貨款,但因為種種原因,在債務人不能及時還款的情況下,雙方達成合意和妥協,由債務人寫下欠條,等到日后歸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手寫的欠條并按手印后有法律效力嗎?欠條怎樣寫才有效
手寫的欠條簽字按手印是有效的。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欠條是重要的債務憑證,借款人自己手寫好欠條,讓對方確認后,可以簽字并按手印,只要欠條的內容齊全,這樣的欠條就具備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護。
欠條正規寫法:
欠條
__于__年__月__日向__購買__貨物,今欠金額為人民幣__元,定于__年__月__日償還。如果超出還款期限未還,違約金為每日__執行。
特此為據
欠款人: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相關資料:
欠條通常是由于債務人打欠條之前,雙方已經濟往來(這種經濟往來多以買賣合同居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支付貨款,但因為種種原因,在債務人不能及時還款的情況下,雙方達成合意和妥協,由債務人寫下欠條,等到日后歸還。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欠條有效期、欠條法律效力、欠條訴訟時效:
1.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欠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
2.對于沒有注明欠款期限的欠條,應從欠條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3.欠條的訴訟時效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借條,欠條,收條怎么寫
借條、欠條和收據等字據的規范寫法
1、格式應規范、清晰。
建議使用欠條、收條等字據的規范格式。一個完整的欠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了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里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為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涂改制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涂改和偽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于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為常見之失誤,筆者已見過多次;阿拉伯數字末尾加個零,數額會驟然巨變。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欠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涂抹會為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欠條”變為“借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于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為,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有的字據將“買”寫成“賣”、“收”寫成“付”等,雖只是一字之差,但都極容易顛倒是非。如借條一份:“霍某借柳某現金50000元,現還欠款5000元”。這里的“還”字因有兩個讀音,既可理解為“歸還”,又可解釋為“尚欠”。
5、簽名蓋章不可小視。
署名要署真名,化名、代號、名字諧音都不規范,最好以身份證上姓名為準,免得引發糾紛。由別人代筆書寫字據或代筆簽名,而本人只在上面按一個手印,也容易引發糾紛,農村習慣于蓋章。但蓋私章在法律上的效力并不高,聰明的張作霖在當年與日本人簽訂協議時,便蓋章而不簽名,其意在于為后來不認賬打下基礎。章誰都能刻,但字跡卻是各具特色。香港人習慣以一個英文字母代替簽名,筆者常見港人簽名皆龍飛鳳舞,一個字母拐幾彎便成,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在內地與香港人商業往來時,最好讓其簽全名,免得讓法官難斷是非。
單位應注明單位名稱,最好能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亦可,若為其他人,應有授權委托書。單位印鑒應當規范,字據上最好加蓋最高效力的公章,若加蓋“某公司行政專用章”、“收欠款專用章”、“倉庫專用章”或者拇指大的小章,不太妥當。若單位拒絕承認擁有那些部門章、小章,事實難以澄清。
個人、單位應寫全稱,而不宜用簡寫、代號、化名。如“今欠司馬先生貨款2000元”中“司馬先生”指稱不明;如“今欠海爾公司材料款38萬元”中的“海爾公司”指稱不明,就筆者了解,鄭州亦有一家海爾公司。
簽字、蓋章要各方當事人皆在現場,以防被人冒充、替換。
6、時間應寫清。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時間,出具字據的時間,都應當清晰、明了。不寫日期的字據一旦發生糾紛,事實真相難以查清,對訴訟時效的確定也容易造成困難。
對約定有履行義務期限的字據,要在應履行義務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若無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情形的,就會喪失勝訴權。
7、利率要注明。
不要因系親朋好友,礙著面子而不寫明利息。若要計算利息,應當寫明利息標準,否則,在訴至法院后,將視為未對利息加以約定?!逗贤ā返?11條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產生糾紛。如張大民立借據:“今欠王麻子人民幣8萬元,利息2分,8個月內還清”。借錢是事實,但約定利息是每月2分錢,還是月利率2分,難以說清。此種情況,已有判例,認定為約定不明,為公平起見,王麻子得到張大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的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2分利率寫成2分利息,或寫成0.2分利息,或寫成0.2%利息,都是不恰當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1)年利率:用%表示;2)月利率,用‰表示;3)日利率,用“?/萬”表示。無論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約定利息的時候,文字表述均應用“利率”,銀行放貸利率通常按月計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為5.6‰。
8、注意認真核對字據。
在書寫字據后,雙方應當認真核對,如有漏洞,應當立即修正或者重新書寫。亦可找第三人對字據字字斟酌,切忌稀里糊涂就簽字蓋章。
9、無效字據。
受脅迫所寫“欠條”的行為,為無效的民事行為,權利義務關系將不為法院確認;賭債、婚姻、感情之債的欠條,不受法律保護,應為無效;借款時,如果明知對方將用于非法活動,就不要借款給對方,否則該借款不受法律保護。
10、要妥善保存字據。
注意保存完整欠條,缺角欠條,證據效力會有所減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要注意保全證據,一般情況下要保存好字據復印件。若對方騙取字據后,立即銷毀會導致事實難以說清的結局。如遇對方搶奪或者暴力搶奪字據,而后將其撕毀,以達到不履行債務之目的,涉嫌搶奪罪、搶劫罪。偷竊欠條,亦可能涉嫌盜竊罪。
11、商業交往特別注意。
業務往來手續不清,易起事端,常見情況是,對方未付錢,己方無完善字據,亦無其他價目表或者價格清單。每批貨物交付后,應當立即填寫《送貨單》、《進料驗收單》等字據,并要求對方簽字蓋章。送了貨物后,應當即時結算,在把所有款項算清后,應當盡快制作結賬單,當場不能給付的,結賬手續做完后,要立新的字據,此時,切記要將結賬前發生的收條、欠條、收據予以收回,一時不能收回的,結賬單上注明“在此之前一切條子均作廢?!?/p>
12、善后處理。
還款時,要記著索回欠條,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債權債務關系終結后,相關字據或者銷毀,或者存檔。
欠設備款怎么寫欠條
法律分析:欠條寫法:標題:借款的寫借據、借條,欠貨款的寫欠條;內容:寫清楚出借人姓名(可以不寫)、借款人姓名(要和身份證、居住證姓名一致)、借款金額(大、小寫一致)、借款用途(可以不寫)、借款期限(可以不寫)、利息(可以不寫);署名:不論標題、內容由出借人或借款人書寫,或打印,借款人必須親筆簽名,寫明借款日期。需要說明的問題:出借人要留存借款人身份證、居住證、工作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如果借款數額較大,通過銀行轉賬,可以寫明雙方銀行賬號,出借人留存銀行轉賬憑證。見:借據今因需要,向借款(大寫)元(¥元),利息為,期限個月。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