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可以起訴嗎(如果一個男人連生活費都不給)
婚姻期間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犯法嗎
法律主觀:
婚姻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應該向人民法院起訴,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子女的撫養費,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如果法院判決后還是不給撫養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十七條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一般應當由當事人依法提出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如果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按照法律會怎么辦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的情況下,可以向司法機關直接訴訟來處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處理,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進行判罰處理。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么?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橐龅怯浌芾頇C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所述,妻子可以向司法機關直接提起訴訟。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于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老公不給老婆生活費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婚姻存續期間,如果女方沒有生活來源,男方就有撫養女方的法定義務。如果男方拒絕撫養配偶,女方可以依法起訴維權。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婚后老公不給生活費可以告他嗎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權利又是義務,這種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也就是說,丈夫有扶養其妻子的義務,妻子也有扶養其丈夫的義務,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領對方扶養的權利。夫妻扶養為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所以在婚后男方不給女方生活費,說明其沒有履行扶養義務,那么,女方是可以要求男方付給扶養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男方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離婚嗎
老公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程序: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訴訟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復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3、起訴離婚時間:
訴訟離婚的法定時間為1至6個月,實踐中一般離婚案件的時間為1到3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怎么辦
法律分析:婚姻存續期間男方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結婚老公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嗎
法律主觀: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 ,如起訴需要攜帶 證據 、準備復印的 借條 、 起訴書 , 身份證 到法院 立案 并交 訴訟費 ,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費用一般是 欠款 數額4%繳納訴訟費,以后誰輸了,誰支付。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可以起訴嗎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可以起訴。具體如下:
1、基于夫妻關系的特殊性,夫妻扶養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覺履行;
2、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而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通過訴訟程序要求對方承擔撫養責任。
提起訴訟流程是: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
6、法庭辯論;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如起訴需要攜帶證據、準備復印的借條、起訴書,身份證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丈夫不給生活費,妻子應該怎么辦
丈夫不給生活費,妻子應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老公不給生活費的辦法:女方可以與男方再次就支付生活費等相關事項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可以請求支付相應的扶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丈夫不給生活費可以起訴嗎
如果丈夫掙錢不給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溝通交流:夫妻雙方可以相互溝通交流,了解丈夫不給生活費的原因,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并讓對方正視自己對家庭的重要性,并且尊重自己。
2. 尋求幫助:如果妻子覺得難以與丈夫進行溝通交流,可以尋求幫助,例如通過婦聯與丈夫協調解決。
3. 提起訴訟:如果上述方式無法解決問題,妻子可以向司法機關直接提起訴訟。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于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利。如果妻子認為丈夫的行為違反了這一原則,可以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