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
造成的財產損害賠償是合同的違約責任糾紛還是侵權之訴
法律分析:若是因為購買產品造成的財產損害賠償的即可以產生違約責任也會產生侵權責任,會出現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若是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如下: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那么當我們的財產受到損害時,如何維權呢?
可以通過以下的方式來維權:
1、與妨害物權方直接協商解決;
2、向法院或者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3、仲裁解決;
4、向法院提起訴訟來解決。
綜上所述,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相應的法律依據是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的。當自己的財產權益受到損害時,應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找個專業的律師幫自己處理,為自己爭取最大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條 【物權復原請求權】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 【物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侵權責任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該法規定了侵權行為對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以及如何計算賠償金額等相關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該法規定了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條款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房屋侵權財產損害賠償法律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房屋侵權財產損害賠償的法律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具體而言就是對于房屋內的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有修復的可能的,盡量恢復原狀,保留原來的使用價值。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是什么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依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我國法律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承擔方式】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
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法律依據
1、以法律為依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二、如果有火災財產損害賠償糾紛該怎樣解決
1、火災事故認定書中起火原因含糊不清。火災事故發生后,通常由消防部門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目前消防部門的認定書套用統一的格式文本,對起火原因的描述多采用排除法,缺乏對起火直接原因的認定和傾向性意見,給法院查明事實帶來困難。如一認定書載明起火原因為“排除電氣故障、遺留火種、外來火種引起火災的可能,未發現放火引發火災的證據,無法排除物品自燃引發火災的可能”,原告據此認為火災系被告管理不善而引發,被告則認為火災系原告的貨物自燃引起;
2、火災事故責任認定部門缺位。與交通事故認定書對事故責任作出直接認定不同,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主要描述起火地點、受損物資、人員傷亡情況等,但不明確認定事故責任主體,亦不劃分事故責任比例,導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法院需要花費較長時間調查判定火災事故的責任歸屬和比例;
3、火災事故鑒定程序啟動難。實踐中,雙方當事人通常會對火災成因、火災損失金額等存有爭議,并向法院申請司法鑒定。但由于目前缺乏相關法律規定和獨立的鑒定機構,司法鑒定程序往往難以啟動,導致當事人的權利較難獲得救濟。
損壞東西要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法哪一條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根據《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最新財產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有哪些
解答最新財產損害賠償法律依據有: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交通事故造成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等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