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被征收土地補償款歸誰(農村宅基地補償款歸誰所有)
宅基地轉讓后被征收補償款歸誰
宅基地征收補償款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著物補償歸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補償歸村委,房屋的補償歸所有人。
關于征收補償款的問題解答如下:
1、征收補償款的種類:征收補償款包括征地補償款、征收房屋補償款、征收設施補償款等。不同的征收對象和征收方式,對應的補償款項也有所不同。
2、征收補償款的計算方法:征收補償款的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當地的政策法規和規定來確定,一般會考慮到被征收方財產的市場價值、土地收益和其他相關因素。
3、征收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征收補償款的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不同的地區和情況會有所不同,需要根據當地的政策法規和規定來確定。
4、征收補償款的申訴和維權:如果被征收方認為自己獲得的補償款不合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申訴和維權。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和材料,以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綜上所述,征收補償款是一種權益保障措施,旨在保障被征收方的權益,防止因征收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公眾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和需求,了解和申請相關的政策和規定,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政府和相關部門也應該加強對征收補償款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公共利益和社會和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宅基地拆遷補償款歸誰
宅基地拆遷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補償標準如下: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費和土地補償按照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來進行計算;
2、附屬物按照當地政府下發的補償方法給予等價補償;
3、農村房屋拆除補償標準:農村草房一平米補償1900元;農村磚瓦房一平米補償2400元;農村磚砼結構房屋一平米補償2800元;農村二層及兩層以上樓房一平米補償3300元;
4、農村房屋附屬物補償:一般是按照等價方式進行補償,異地安置每戶給予2萬元的補償。
國家征用宅基地拆遷補償形式有:
1、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
2、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補償費用包括: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款屬于誰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農村宅基地被征收土地補償款歸誰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時,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著物補償歸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補償歸村委,房屋的補償歸所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歸誰所有
法律分析: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所有者所有。根據我國法律,我國土地實行公有制,農村土地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直接的被征地人,因此,征地款應當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有成員都有權獲得土地補償受益,具體如何分配,要看該集體經濟組織制定的分配方案來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政府修路占用農村宅基地應該賠償哪些項目?
有宅基地證就可以按當地國土局頒發的征地賠償標準來要求。
征地補償費用:
征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對于這幾項費用的給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是這樣規定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
關于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具體使用分配辦法土地管理法沒有明確說明,但是《物權法》第59條有明確規定:應當以法定程序經本集體成員決定。
擴展資料:
征地支付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土地征用批準后三個月內,將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給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
征地補償費的管理
1.土地補償費
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管理,主要用于發展集體經濟和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可視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對土地的投入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2.安置補助費
誰負責安置,誰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給個人。
3.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誰拆遷或遷建的,支付給誰;自行拆遷的,支付給附著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樹補償給所有者。
4.青苗補償費
青苗的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單位征地補償費和其他有關費用。
5.對征用承包戶的土地補償
征用農業承包戶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可以將土地補償費的80%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征地補償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款屬于誰
法律分析:農村宅基地拆遷是包括土地和地上的附著物房屋兩部分的。我國對宅基地的補償實行的是分開補償原則,因為房屋附著的土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所有的,而不是村民所有,所以這部分土地被征收所獲得的補償應當屬于村集體所有,而土地上的房屋是村民所建,屬于村民所有,因此,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所獲得的補償款應當給建造房屋的村民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