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家暴起訴離婚流程和費用多少)
家暴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家暴不需要離婚冷靜期。
因為存在家暴這種情況的話,那么是屬于法定過錯,可以訴訟離婚。從當事人提出申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受理,受理以后從申請開始算30天,30天如果趕上節假日,從節假日結束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內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再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申請辦理登記手續,視同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而且這期間任何一方只要說不同意離婚,等于雙方沒有達成共識,通過到法院去訴訟離婚。
男方家暴女方起訴離婚流程:
1、先寫離婚起訴狀;
2、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
4、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等通知;5、法院受理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
6、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
7、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
綜上所述,。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因此,冷靜期的規定不存在不利于保護遭受家暴當事人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家暴怎么起訴離婚
家暴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被家暴方起草起訴狀、準備訴訟證據;
2、向家暴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3、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通知雙方等待開庭;
4、法院開庭后先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法院依照被家暴方的訴訟請求判決夫妻離婚,并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家暴怎么起訴離婚
法律主觀:
男方家暴,起訴離婚的流程是:第一階段:起訴1、女方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女方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退回女方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女方的起訴書副本送達男方,告知男方作出書面答辯;2、男方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男方不提出答辯的照常審理。第三階段:開庭審理1、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向雙方發送傳票;2、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不成的開庭審理;3、法院認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家暴沒有證據怎么起訴離婚
家暴在我們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這就會給家庭帶來傷害,甚至是有生命危險。很多家庭成員都曾經遭受過家暴,那么如果沒有證據怎么起訴離婚呢?其實離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與之繼續交往,在起訴離婚前應該做好相關準備。
1、先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般來說,法院會依據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條款判決雙方離婚。但對于人身關系的判決以及財產分割情況,則需要法院進行調查核實才能做出判斷。因此對于有家暴行為的,法院會先做調查核實,如果確實是家暴的話,才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提交證明材料
提交與之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暴力情況證明”、居委會出具的“家庭暴力情況證明”等。提交材料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證明遭受家庭暴力并影響到自己利益的事實,如果遇到一些法律問題還可以咨詢律師。同時應該注意提供一些證據保護自己,比如離婚協議書、報警記錄、受害人就醫記錄、證人證言、受害者在家庭暴力過程中的陳述、相關部門作出的認定家庭暴力情節嚴重的認定意見等。
3、人民法院會調查核實家暴事實
我國《婚姻法》第43條規定,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三十日內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發給調解協議副本。并在離婚案件判決前或者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調解協議書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對該案的強制執行;情形嚴重影響案件正常審理或者調解情況下,經過申請人同意的除外。另外,為了便于法院核實家暴事實,如果受害人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實的話,可向人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出具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傷情鑒定意見等書面材料。同時也可由其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向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送存證明文件。
4、進行調解
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愿意離婚,那么最好是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這種方式的優點在于費用低廉、操作簡便,且訴訟成本低。但同時缺點也很明顯,首先是夫妻雙方溝通不暢,容易造成誤會和猜疑;其次是雙方對婚姻生活存在一定的不適應感;第三是雙方都受了傷,不愿意輕易提起離婚訴訟。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調解;如果夫妻雙方都愿意調解,婚姻登記機關可以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那么只能出具調解書即可。當然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是不建議通過這種方式來離婚或者訴訟來解除婚姻關系的。
5、訴訟離婚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理夫妻婚姻糾紛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的,應準予離婚。
家暴怎么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家暴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證據分別如下:
家庭暴力單方起訴離婚程序:
1、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1)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3)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2、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這里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家暴離婚需要的證據:
1、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的發生,除雙方當事人外,親朋好友、鄰居等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2、醫院的診斷證明。受到家庭暴力而受傷到醫院治療的,一定要保存好診斷證明以及病歷資料。
3、相關機構出具的書面材料。在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后,應及時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聯組織、庇護所及所在單位、組織進行制止、勸阻、調解,相應機構制作的書面材料可以作為證據提交。
4、出警記錄。遭受家暴后,最好及時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而且會做詢問筆錄,詳細記錄事情的時間,起因和經過等,都是證明家暴的有力證據。
5、視聽資料。該部分證據主要指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對方實施家暴過程的錄音、視頻等等。
6、書面證據。加害人在訴訟前出于愧疚、維持婚姻關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過書》、《保證書》以及雙方之間的聊天記錄等,可以作為書面證據直接向法院提交。
家庭暴力的責任有: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可能構成“虐待罪”,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侮辱罪。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終結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之一就是提起離婚訴訟。這是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經常被當事人采用的救濟方式。如果男女雙方就離婚無法達成協議,則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家暴怎么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對于遭受家庭暴力的離婚,可以在收集家暴相關證據材料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訴狀,法院受理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雙方當事人參加訴訟,最終依照受家暴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如何分割財產,以及子女撫養問題依法作出判決。
家暴起訴離婚的證據主要包括可以證明對方存在家庭暴力事實的證據以及其他需要分割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
1、起草起訴狀;
(1)起訴狀開頭寫明原、被告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寫明訴訟請求,一般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
a、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b、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
c、有關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3)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家庭暴力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等情況。
(4)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2、準備證據;
家庭暴力的證據、結婚證、身份證、 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立案;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其中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
4、法院受理家庭暴力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5、調解;
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 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
6、開庭;
雙方均有權委托律師代理訴訟,但原則上男女雙方也應當出庭應訴。
7、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判決。
1、遭受家暴后的報警記錄、公安機關出具的出警記錄、就醫記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出具的告誡書;
2、施暴者親自承認錯誤的聊天記錄或保證書、悔過書;
3、曾經求助婦聯、反家暴社會組織的求助記錄、調解的調解記錄;
4、家暴現場的監控或視頻、音頻、照片等;
5、子女、鄰居的證言以及受害人的陳述等;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照20%計算。
7、被撫養人生活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