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法律規定)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范圍
根據查詢千籌網顯示,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范圍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權利人和已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
3.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的。
4.主張支付存款本息的權利。
5.通過支付國債和金融債券,主張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公司債券本息的權利。
6.基于投資關系請求繳納出資的權利。
7.侵犯未經公民或者法人授權經營或者管理的國家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有哪些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7種情形具體是指,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行為,排除妨害、消除危險的,要求對方返還財產,要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因為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產生的民事糾紛等都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除法律特別規定的,其他情況下民事糾紛都是受時效限制的。
1、人身權的請求權
2、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知識產權
3、抗辯權
4、形成權
5、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系到民眾的生存利益,對于民眾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6、認購人是基于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于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7、基于投資產生的繳付出資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充足的資本是企業開展對外經營活動的保障,也是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擔保,足額出資也是公司法定義務,繳付出資請求權不應該受到時效的限制,否則有違公司資本充足的原則。
8、如果對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那么,超過訴訟時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財產就會成為無主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范圍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范圍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5、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6、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7、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訴訟時效的強制性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1、禁止當事人通過約定排斥時效規范的適用。強行性規范本身的含義是指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
2、禁止當事人違反時效的規定約定延長或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3、禁止當事人就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作出約定;
4、禁止當事人就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由作出約定。
綜上所述,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范圍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范圍如下: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5、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6、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7、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需要注意一點的就是,一般債權請求權都是適用訴訟時效的,但是除外本金利息返還請求權,一般存款人隨時都可以要求銀行兌付,如果有訴訟時效的限制,那么對于存款人要求兌付將會造成嚴重的不利,容易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穩定這些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情形是
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情形如下: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有:
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4、民事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
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1、發生的時間不同:
(1)訴訟時效中斷可發生在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
(2)訴訟時效中止只能發生在時效期間最后6個月內;
2、發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可以決定的事實,如起訴、請求;
(2)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當事人主觀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實,如不可抗力、債務人失蹤等;
3、產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訴訟時效中斷,中斷的法定事由發生前已經過去的時效期間不再計算,從法定事由發生后重新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實際是前后兩個時效;
(2)訴訟時效中止是將中止的期間暫停計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繼續計算時效期間。
綜上所述,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情形有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的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哪些請求權不適用 訴訟時效 的規定
訟時效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限制。訴訟時效還有起訴權、勝訴權、債權。訴訟時效的基本理論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即喪失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但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不消滅,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1、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包括合同,侵權之債,不當得利與無因管理之債,締約過失之債等
2、不適用物權,人身權,知識產權等絕對權,但其受侵害而產生的債權請求權,也受訴訟時效約束
3、國家財產未授權給公民,法人經營,管理的,受到侵害時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4、具有強制性,不允許當事人約定排除或變更其適用
以下情形是訴訟時效的效力
1、權利人不喪失起訴權,(程序勝訴權),權利人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2、法院在審理中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理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3、法院查明訴訟時效確已經過的,應判決(而非裁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非駁回起訴)
4、雖已超過時效,但當事人自愿履行的,權利人仍可以接受---因為實體權利本身并未消滅,當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三、相關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 征收、征用 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 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是我們為大家整理的 哪些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的規定的相關內容,從以上內容我們可以知道訟時效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限制。訴訟時效還有起訴權、勝訴權、債權。訴訟時效的基本理論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而失去訴訟保護的制度。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七種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為:1、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2、產權所有人請求返還財產;3、請求支付撫養費或者是贍養費;4、請求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5、請求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6、請求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7、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
【法律分析】
而對于應當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案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其中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案件,訴訟時效為三年,從權利人主觀上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或者是應當知悉其權利被侵害、以及明確義務人是誰之日開始計算,若是逾期,權利人則會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而若是在權利人訴訟時效期內,因為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如在此期間,權利人提起訴訟或是權利人主張過其權利,亦或是侵權人同意履行其義務,導致出現訴訟時效中斷情形的,其訴訟則應該在導致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再重新起算。如果法定訴訟時效期屆滿,權利人應為特殊情況在此期間內沒有主張其權利,但是確有正當的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該起案件訴訟時效,而人民法院審核后,認為其申請符合條件的,則會作出對已經完成的訴訟時效予以適當延長的裁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匯總歸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請求權
民法總則頒布前,最高人民法院《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 (民事部分) 紀要》第24條對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作出明確規定。此類請求權是人格權、物權、知識產權、環境受侵害產生的請求權。
1、人格權
人格權因為關系到民事主體的人格存續、生存利益以及倫理道德、支配權的完整性和圓滿性,所以不適用訴訟時效。
2、物權請求權
物權請求權,是指基于物權而產生的請求權,具體包括物之返還請求權、妨害排除請求權和妨害預防請求權。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只有物權請求權轉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因不當得利要求返還時,才適用訴訟時效,其他情況下的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3、知識產權
民法總則頒布前,部分司法解釋已經對知識產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作出了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3條規定, 權利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繼續,在該項專利權有效期內, 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該條明確了停止侵害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知識產權一般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及相關的其他權利。根據知識產權法的規定,當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一般可以通過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方式進行救濟。對于前兩者,與物權請求權基本相同,如果適用訴訟時效,無異于意味著一種侵害事實持續經過訴訟時效期間后,受害人即只能對侵害事實聽之任之,陷于束手無策,這顯然有違公正和公序良俗。而對于賠償損失請求權,則為一般性債權請求權,當然可以適用訴訟時效。
4、環境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12號)第十七條被侵權人提起訴訟,請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不受環境保護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時效期間的限制。
同樣,司法實踐中,許多判決依據訴訟時效起算、中斷規則得出訴訟時效期間未屆滿的結論,以維護該類型案件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本項理解可以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首先,不動產無論是否已經登記,其返還原物請求權均不適用訴訟時效;
其次,登記的動產物權之返還原物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最后,未登記的動產物權之返還原物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
動產價值大、不以損耗、取證便捷,因此可以沿用較長的訴訟時效;相反,動產價值小、流動大、易耗損導致舉證困難,如果不適用訴訟時效會增加訴累,也不利于矛盾及時解決。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身份之上的請求權,一般包括基于撫養、贍養、解除收養關系、親子認領、離婚等法律關系的請求權。由于這類請求權以人的身份利益為內容,或以身份關系為前提,因此具有特殊性,一般不適用訴訟時效。但是,近親屬之間為盡撫養義務而確定的定期給付撫養費、贍養費等情形,及身份關系受到侵害而轉化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情形,則具有了一般債的性質,應適用訴訟時效。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8〕11號)第一條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四)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關于上述法條第(三)項,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4條第2款同樣作出了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的權利。
五、學術觀點
除民法典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外,學界也提出一些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1、確認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該權利不屬于實體法上的請求權,故不適用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2、基于共有關系產生的分割共有財產的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問題。
共有物分割請求權是指共有人對其享有共有權的確認并以此為基礎請求分割共有物,其本質為形成權,故不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3、請求撤銷合同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請求撤銷合同權本質上是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依自己單方意思表示,使自己與他人間的法律關系發生變動的權利。形成權與支配權具有的共同特點是權利行使的單方性和無需他人協助性。但其不同點在于:支配權往往存在以不作為的方式行使的情形;而形成權一般以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為重要形式。支配權不具有特定的相對方;形成權具有特定的相對方。從形成權具有特定的相對方角度分析,其積極行使與否影響交易秩序的穩定,因此,其應受期間的限制,但該期間并非訴訟時效期間。
4、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權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
關于請求確認合同無效權是否為形成權存在爭議,但應予明確的是,其并非實體法意義上的請求權,故其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5、因相鄰關系產生的請求權
相鄰關系是羅馬法以來物權法中的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指相鄰近的不動產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具體而言,相鄰各方在對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動產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互間依法應當給予對方方便或接受限制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由于相鄰關系本身并非獨立的權利,其應從屬于不動產,因而基于相鄰關系產生的請求權,一般均認為不應適用訴訟時效。
登記的動產物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為什么
我國《民法典》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2)支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3)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