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要債務的法律常識
夫妻債務有哪些法律的相關常識
法律分析:夫妻債務法律相關常識有: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間借貸糾紛的法律依據
法律主觀:
民間借貸 糾紛的 法律常識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人民法院審查 借貸 糾紛案件的起訴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否則將承擔敗訴的后果。 2、根據相關 法律法規 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 銀行利率 ,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上述規定計息。 3、根據 合同法 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 貸款 利率計息。 4、根據 民法通則 ,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5、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因借款而獲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繳。 6、根據 擔保法 ,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的且在保證人欄目內簽字、蓋章的或注明是保證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7、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還款責任。 8、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9、對 債務人 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 財產保全 措施。被保全的財產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注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也可以電話催款并錄音。 11、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 民事責任 。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12、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13、訴訟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 債權人 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14、超過兩年訴訟時效后,借款人答應還款后又不承認的,法院判決借款人繼續履行還款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根據所學法律知識分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1、欠錢,是因借款合同產生的,不管是否簽有書面合同,合同關系都客觀存在。根據合同法,欠錢一方為債務人,必須承擔屆時清償的合同義務。因此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具有合法性;
2、債務人借錢往往是因為資金周轉有困難,而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其實幫助了債務人度過困難,從道義上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具有合理性;
3、但是,這一句話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相對性。如果當事人企業破產,則只能以破產財產償還,償還不了的,就沒辦法了;還有如果經過一定的訴訟期限,法律也不再保護債權,一般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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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要債務的法律常識
追討個人債務的合法方式,應當先與欠款人進行友好協商,盡量在協商過程中爭得債務人還款或者愿意放寬條件與其達成還款協議。如果協商不成,符合條件的還能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欠款人有異議,可以向法院起訴。常見的討債方法有: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申請支付令。債權人首先可以與債務人協商解決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之后,當事人可就生效的判決書或裁定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債權人對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發布支付令,通知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發卡銀行應當對債務人本人及其擔保人進行催收,不得對與債務無關的第三人進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脅迫、恐嚇或辱罵等不當催收行為。對催收過程應當進行錄音,錄音資料至少保存2年備查。公司欠錢不還的訴訟適用我國民事第一審普通程序。當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公司應當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公司最好聘請專業律所為其債務進行合法合理的追討,并為其蓬勃發展保駕護航。
要債走法律程序具體如下:
1、要債的話可以拿著借據到法院提出上訴。法院在向借錢的人發出通告。然后法院以事實為依據,進行法律程序;
2、債務糾紛起訴,應注意訴訟時效的期限。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之后,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有關債務的法律常識
您好,關于債權債務涉及的法律法規很多,現將常用部分總結于下:
《民法通則》
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條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
《民法通則意見》
121.公民之間的借貸款,雙方對返還期限有約定的,一般應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暫時無力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其分期返還。
122.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如因利率發生糾紛,應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考慮當地實際情況,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處理。
123.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124.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125.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
《合同法》
第二百條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法民發[1991]21號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02次會議討論通過)
頒布日期:19910813 實施日期:19910813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應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率。根據審判實踐經驗,現提出以下意見,供審理此類案件時參照執行。
一、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應作為借貸案件受理。
二、因借貸外幣、臺幣和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生糾紛訴訟到法院的,應按借貸案件受理。
三、對于借貸關系明確,債權人申請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按照民事訴訟法關于督促程序的有關規定審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五、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七、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八、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可參照本意見第6條規定計息。
九、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系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系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及《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第163條、164條的規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間因借貸外幣、臺幣發生糾紛,出借人要求以同類貨幣償還的,可以準許。借款人確無同類貨幣的,可參照償還時當地外匯調劑價折合人民幣償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利息的,可參照償還時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利率計息。
借貸外匯券發生的糾紛,參照以上原則處理。
十三、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十四、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十五、合伙經營期間,個人以合伙組織的名義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合伙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于合伙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十六、有保證人的借貸債務到期后,債務人有清償能力的,由債務人承擔責任;債務人無能力清償、無法清償或者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借期屆滿,債務人未償還欠款,借、貸雙方未征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無保證人的借貸糾紛,債務人申請追加新的保證人參加訴訟,法院不應準許。 對保證責任有爭議的,按照《意見》(試行)第108條、109條、110條的規定處理。
十七、審理借貸案件時,對于因借貸關系產生的正當的抵押關系應予保護。如發生糾紛,分別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九條第二項以及《意見》(試行)第112條、113條、114條、115條、116條的規定處理。
十八、對債務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與案件有關的財產的,法院可根據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財產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財物為生產資料的,應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財產保全應根據被保全財產的性質采用妥善的方式,盡可能減少對生產、生活的影響,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十九、對債務人一次償付有困難的借貸案件,法院可以判決或調解分期償付。根據當事人的給付能力,確定每次給付的數額。
二十、執行程序中,雙方當事人協商以債務人勞務或其他方式清償債務,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社會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應予準許,并將執行和解協議記錄在案。
二十一、被執行人無錢還債,要求以其他財物抵償債務,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應予準許。雙方可以協議作價或請有關部門合理作價,按判決數額將相應部分財物交付申請執行人。
被執行人無錢還債,要求以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抵償債務,申請執行人同意的,應予準許;要求以其他債權抵償債務的,須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并通知被執行人的債務人,辦理相應的債權轉移手續。
二十二、被執行人有可能轉移、變賣、隱匿被執行財產的,應及時采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抗拒執行構成妨害民事訴訟的,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法律小常識」遇到欠錢不還該咋辦!是到派出所還是法院起訴?
近日,一位市民咨詢:有人欠他20萬元一直沒有歸還,他不知道咋個辦?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這種欠錢的行為屬于民事糾紛,需要向當事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予以解決。如果在收款過程中發生糾紛造成受傷等情況,在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才能通過向派出所報案,采取法律途徑予以維權。
法律規定,向法院起訴一個人必須要有明確的被告對象,一般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號、住所等相關信息。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日常的生意往來或者其他經濟往來時,特別是比較常見的借款案件,務必首先掌握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至少需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碼,這樣有利于后期提起訴訟)。
實踐中,有些法院在立案時候還要求提供被告的戶籍證明或者居住證明。個人認為,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居住證明及戶籍證明不太現實。因為居住證明一般只有本人去居住地的社區或者居委會才會給你出具,戶籍證明派出所是不會給個人調取的,有些地方甚至律師都沒有辦法調取,所以,這兩個規定過于苛刻。
很多人咨詢,上來第一句話就是:這個人太可惡了,我去某某中級法院起訴,我要去最高院起訴他。對于管轄法院,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不是說你想去哪個法院起訴就去哪個法院起訴。
那么,管轄法院如何確定呢?一般來說,管轄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約定管轄需要提前在合同中約定,一般沒有法律意識或者法律意識淡薄的人經常會遇到的就是法定管轄。
法定管轄又分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我國人民法院的級別設置分為:最高人民法院、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區(縣)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定,按當事人提出的訴訟爭議標的大小、案件爭議性質對社會影響面的大小、分別由級別不同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就是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案件的權限分工。地域管轄包括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制度?!睹袷略V訟法》將地域管轄主要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
一般地域管轄又稱普通管轄或一般管轄,是指以當事人所在地與法院轄區之間的隸屬關系所確定的管轄。實行“原告就被告”原則。
1.一般情況下,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被告為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被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或主要營業地。
2.特殊情況下,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這是對“原告就被告”原則的補充,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案件存在諸多不便時,某些訴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特殊地域管轄是指某些特殊的民事案件采用特殊的標準來確定管轄的制度。特殊地域管轄優于一般地域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合同糾紛、票據糾紛、侵權訴訟、損害賠償等案件適用特殊地域管轄:
了解管轄法院以后,就可以確定在哪個法院去起訴,從而在實踐中節約訴訟時間和訴訟成本。
被告身份信息明確、管轄法院確定后,需要先審查你的證據以后再去起訴。很多人發生糾紛后,只想著起訴解決,但是起訴的目的是拿到勝訴的判決書??赡芤驗榻涷炄狈Φ缺姸嘣颍芏嗳撕唵巫稍兒罅⒓雌鹪V,立案后,法院通知被告以后,原告此時發現自己的證據可能不充分,再聯系被告,被告已經知道自己被起訴了,肯定不會再愿意搭理你,那么你如果要再從被告那里搜集證據基本不可能。
所以,很多民事糾紛,在起訴前,雙方可能還沒有完全鬧掰,基本還可以聯系,特別是對于一些民間借貸案件,很多時候,對方欠錢不還,要錢往往是通過微信或者打電話要錢的,如果確定要起訴,在催告時候注意方式方法,也就是必須要說清楚某某人借了多少錢,現在還欠多少錢。實踐中,很多人的聊天記錄就是,啥時候還錢,不還怎們怎么之類的話語,而實際有用的記錄基本沒有,這樣的證據,即便起訴了,法官也很難給你認定。確保證據準備充分再寫訴狀立案。
接下來就是寫一份民事起訴狀并立案。無論誰來寫,必須寫清楚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要讓法官看完你的訴狀后知道你起訴的目的是什么。依然拿民間借貸做參考,如果金額比較大,該主張利息的時候必須要自己寫清楚,否則法院不會主動支持你利息,最后可能會導致自己權益的喪失。
寫好訴狀后準備證據材料直接去法院立案。立案時需要準備的證據:訴狀按照被告人數加一去準備、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沒有,可以不準備)、雙方糾紛的初始證據(借條復印件、合同復印件等)。立案時候學會溝通,很多時候,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不給你立案,特別是民間借貸案件,往往會要求你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原告住所地也可以起訴,此時,就需要看你溝通的藝術了。
成功立案后,就需要提前準備開庭使用的材料,這里主要是證據。打官司不是看誰有理,而是看誰證據充分。因此,法律上法官主要不看誰說得有道理,而主要依據提交的證據判斷誰說的是真話,從而還原案件事實。依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需要自己證明自己陳述的事實,反駁對方的陳述。對自己主張的事實需要舉證證明,否則就應該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提出的訴求一定要有法律依據,就是找到具體的法律規定支持。
等判決宣判以后,如果對于判決結果不滿意,在簽收判決時次日起15日內提交上訴狀。如果雙方均不上訴,判決書也就生效。生效后如果對方未按判決書履行義務,你還需要申請強制執行,直到你的權益實現。
如何用法律討要欠款
如何用法律討要欠款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是對其進行的分析:在訴訟前或訴訟過程中及時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以防止債務人在判決作出后或判決作出前轉移財產,使將來法院作出的判決難以執行。在訴訟中不要提及債務人已還款項,就更進一步地增加了主債權的不確定性。
1、收集證據:想要回錢,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是你手里有哪些證據,這些證據能夠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借、欠的法律關系。最常見的證據就是欠條或者借條了。
2、趕緊看看欠條或者借條上的還款時間,如果約定了還款時間,就要注意以下訴訟時效問題。欠條和借條的訴訟時效有些許差別。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從書寫欠條時起計算兩年,借條一般是從需要歸還的時間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規定還款時間,從主張之日起計算兩年。長時間不主張你的權利,超過訴訟時效,法官有可能不再支持你的訴求了。
3、寫好起訴書;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法院判決;執行判決。
4、提前申請財產保全,搜集證據訴訟至法院。
5、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判決后,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通過法律途徑追討欠款必須注意的事項:
確定被告: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目的在于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系數。
選擇管轄法院: 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起訴狀: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