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司機不來處理怎么辦(撞傷人后賠償標準表)
交通事故受傷方拖延不處理怎么辦
對于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傷方如果拖延處理或者不配合處理,可以進行起訴。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訴,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未涉及人員傷亡:
交通事故對方不配合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訴,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建議:能協商的 ,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在訴訟時效內(一年)及時提起民事訴訟。
2、發生人員傷亡的:
肇事方不愿意賠償的,作為受害方可以如下處理:
對肇事車輛及財產進行財產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一般為1萬元;
治療結束后把保險公司和肇事方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遇到人員受傷不要輕易“私了”
一、遇到對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辦?
1、“私了”中逃逸行為的表現形式
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發生事故后駕車逃逸;二、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棄車逃逸。雖然說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后果均不嚴重,但是這兩種逃逸行為在“私了”事故中也時有發生。通常表現為:
(1)當雙方在對事故事實的確認、或對如何賠償的問題產生了爭議,未進行友善的協商,發生了口角時,于是,一方當事人“拂袖而去”,駕車離開現場。
(2))雙方在核實有關情況時,乙方發現甲方車輛無車牌,或酒后駕車,或非司機駕車,提出不能“私了”需要報警時,甲方心虛害怕,為逃避法律的嚴厲處罰,尋機逃逸。
(3)事故發生后,乙方稱受傷,如果經醫生檢查無大礙可“私了”,甲方在送乙方去醫院的途中,或乙方正在接受治療時,甲方不愿承擔乙方的各種經濟損失而中途“溜號”。
2、遇對方逃逸怎么辦
因為“私了”中的逃逸者一般都與當事人見過面、接觸過,所以遇到對方逃逸,當事人應當可以、并力求記住對方車輛及對方的以下幾種特征并及時報警:
(1)車輛的型號。如:小客車、吉普車、旅行車、大客車、大貨車、小貨車等。
(2)車輛的顏色。如:紅色、綠色、白色、黑色、黃色等。
(3)車輛號牌。包括:顏色(如:小客車為藍色,大客車為黃色)、號碼(最好記全,無法記全也應當記住其中前面或后面的兩個數字)。
(4)車輛的其他主要特征。如:車身上的圖案、文字;有無裝載物,裝載物的名稱等。
(5)逃逸者本人的主要特征。如:身高、體態(胖瘦)、年歲(青年、中年、老年或約多少歲)、長相(身體外露的部位是否有疤痕、紋身、黑痣等)、衣著等。
二、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
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如下:
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7、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
8、交付維修站修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出了事故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怎么辦
事故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解決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訴,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現場檢查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勘驗的,應當在檢驗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4、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對方肇事逃逸的處理程序如下:
1、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出了交通事故對方總拖著,可以起訴,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十日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鑒定書。如果對方全責,自己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交通事故司機不來處理怎么辦
法律分析:先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讓他們出交警事故事及相關證明。然后,到法院進行民事起訴。提供對方就醫的證明,給對方及交警的收據。如果對方收到傳票不上法院,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他的身份證號控制他的銀行帳號,可以全部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百萬購車補貼
出交通事故車被扣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怎么辦
一、出交通事故車被扣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怎么辦
1、出交通事故車被扣對方一直不來處理方法如下:
(1)盡早讓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樣解決事故的前提,也是作為解決事故賠償的法律依據;
(2)交警暫扣了車子,如果雙險齊全,應該說車子在十來天內會退還;
(3)若有責任的一方不予配合處理及不賠償的,車主盡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報警,由交警部門立案,調取路面監控,通知對方前來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和理賠。若對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相應損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二倍罰款。
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
二、電動車相撞交警處理流程是什么
1、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財產損失由公安機關作出損失評估,人員傷殘,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并出具傷勢鑒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說明書;
3、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作出責任認定;
5、雙方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6、經調解達成協議后雙方簽字后結案,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處理交通事故對方不去處理怎么辦
可以起訴解決。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愿意處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讓他們出交警事故事及相關證明。
2、到法院進行民事起訴。
3、如果他收到傳票不上法院,你可以要求在規定時間強制執行,法院會根據他的身份證號控制他的銀行帳號,可以全部凍結。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總之,處理交通事故對方不去處理的,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愿意處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
交通事故后對方一直不處理怎么辦
交通事故后對方一直不處理的解決辦法如下:
1、當事人應該積極找對方商討解決方案;
2、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3、可以起訴,侵權方和車輛的保險公司一起列為被告,保險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侵權方賠償。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交通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受害方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交通事故后責任人無力賠償,負主要責任的,按交通肇事罪處罰。作為受害方也應該了解,想通過訴訟解決的,要知道,交通事故賠償是有訴訟時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并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