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還能要回來嗎(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還能要回來嗎知乎)
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還能要回來嗎
法律主觀:
一、協議離婚后能反悔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 離婚協議中 關于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 法律約束力 ”。據此,如果是通過,且已辦完了,當事人任何一方不能返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內因履行協議發生爭議而訴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受理,但經審理查明訂立協議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應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在 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時所提交的“協議”,是已經生效的協議,而不是指在協商離婚事宜過程中簽訂的“離婚協議”。在沒有離婚之前,就離婚相關事宜達成的“離婚協議”是附條件協議,沒有離婚,協議就沒有生效,不能作為人民法院作為 離婚財產分割 的充分、全面的依據,而只能被人民法院在審理 離婚案件中 充分參考。二、協議離婚后能否反悔已簽訂的離婚協議能否反悔,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領取離婚證前,離婚協議未生效,隨時可以反悔。2、領取離婚證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種情形加以分析:(1)離婚本身不能反悔。雙方離婚后其夫妻關系解除部分立刻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復婚必須雙方自愿并重新 辦理結婚登記 。(2)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可以反悔。未成年子女撫養問題主要涉及撫養權和撫養費。如果依原協議履行嚴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或撫養費明顯偏低,另一方隨時有權要求 變更撫養權 或增加撫養費。(3) 財產分割協議 原則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實踐中,有的人為了達到迅速離婚的目的,將大部分或者全部 夫妻共同財產 均答應給予對方,而一旦達到離婚目的,反過來又以顯失公平等為由起訴。法律顯然不能支持這種不誠信的行為。①離婚協議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都應當認真履行;②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如有變更或撤銷的意見,雙方不能重新達成合意時,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訴訟必須在協議簽訂后的一年內提起,超過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③提起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一方必須舉證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會遭到法院的駁回。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 自愿離婚 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女方家征地款算夫妻共同財產,錢花在男方家里,凈身出戶離婚還能要回嗎
離婚凈身出戶后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若是雙方協議離婚時,一方存在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欺詐、脅迫等情況的,另一方可以在離婚后的一年內變更或者撤銷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若是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即便是凈身出戶的,另一方也不能變更或撤銷原來的財產分割協議。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案件對方提財產分割原則規定是: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
4、平等均分原則;
5、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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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協議離婚房子歸男方屬于,女方還在還房貸,女方還在還房貸反悔了可以要回來嗎?
協議離婚房子歸男方屬于,女方還在還房貸,反悔了可以要回來嗎?這個問題涉及到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和房產權屬的劃分。根據一些法律知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況和解答:如果離婚協議中明確約定了房子歸男方所有,房貸由女方償還,并且雙方已經辦理了離婚證,那么這個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女方反悔也無法要回房子。
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女方無法償還房貸的相關違約責任或者代為償還的責任,那么女方如果因為經濟困難而不能繼續還貸,可能會影響男方的征信,并且銀行有權向男方追討債務。
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明確約定房產權屬或者債務分擔,那么需要根據夫妻雙方在買房時的出資情況來判斷。一般來說,如果是婚前共同買房、婚后共同出資買房或者婚后一方出資買房,那么房產權屬都歸雙方共有,并且債務也由雙方共同承擔。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或者轉讓房產,并且要求男方承擔相應的債務。
無論如何,在處理這種復雜的問題時,我建議你尋求專業的法律幫助,并且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和文件。我希望你能盡快解決困難,并且過上幸福的生活。
女方離婚放棄夫妻共同房產財產三年后還能要回來嗎?你好
根據我國的法律,夫妻離婚時,應當協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對家庭的貢獻程度,按照合理的標準分割。
如果女方在離婚時主動放棄了夫妻共同房產財產,并且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表示了這一意愿,并且完成了房屋過戶行為,那么在離婚后就不能再要回來了。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而且是女方自愿的選擇。
當然,如果女方能夠證明在放棄房產財產時存在欺詐、脅迫、暴力等非正常情況,或者男方存在重大過錯或者隱瞞、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情形,那么女方可以在離婚后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或者變更離婚協議書中關于房產財產分割的部分。
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男方還能要回去嗎
離婚協議上房產寫給女方后已發生效力,男方無權要回房產。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
一、協議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協議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的三十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
(五)、冷靜期屆滿后三十天,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六)、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七)、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八)、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九)、頒發離婚證。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后男方出錢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如今,男方反悔能要回房子嗎?
答:不能,因為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子,男方已經放棄了對房子的所有權,只有女方有權利擁有房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共同財產,也可以由一方承擔全部財產?!币虼耍蟹椒椿谝胤孔邮遣豢赡艿?。步驟與方法:1.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女方返還房子;2.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調解,要求女方返還房子;3.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賠償,要求女方返還房子;4.男方可以向女方提出質押,要求女方返還房子。個人小貼士: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盡量協商,盡量避免訴訟,以免影響雙方的感情。
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可以重新分配嗎
協議離婚后反悔財產可以重新分配。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申請法院再次分割財產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離婚后,發現對方轉移、變賣、隱匿財產的行為,有新的證據的,也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在離婚后未滿一年的,因反悔原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協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據。離婚后超過一年的,不能再就財產分割協議進行反悔。
協議離婚流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橐龅怯浌芾頇C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后,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等待婚姻冷靜期?;橐隼潇o期為30日(登記當天不算在內,此后的第一個自然日為第一日)。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待30日后,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并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橐鲫P系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
綜上所述,離婚辦理冷靜期是必須的。夫妻雙方選擇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就是起訴離婚。而離婚冷靜期是協議離婚中必須要經歷的一個環節,一般冷靜期的時間是一個月左右。冷靜期期間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協議離婚房子給孩子了還能夠要回來嗎
協議離婚房子給孩子不能要回來,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1、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屬于贈與行為。這個贈與行為不是單獨的一個贈與行為,是結合了受贈人父母就解除婚姻關系、撫養權歸屬等一系列問題作出的一個利益情感平衡的行為,帶有濃厚的特屬身份關系行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關系解除的特殊贈與行為,既然是有身份關系的贈與,就不適用法律關于任意撤銷贈與之規定。2、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行使撤銷權。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據此規定,如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房子歸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違法情形,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離婚協議中的一方在離婚后,又對將房產過戶給孩子的約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護。協議離婚房子給孩子不能要回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