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怎么申請法律執行(離婚協議怎么取消申請)
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辦理離婚手續之后,有一方不履行雙方的離婚協議。原告方可以向被告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強制執行,讓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規定的內容。若對方還是不履行義務,可以按照拒不執行罪處理,追究其法律責任。關于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離婚后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怎么辦
1、協議離婚后,如果是對方未能按約按時履行的,即可向被告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案由是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主張對方按約履行給付義務。判決生效后,對方依然不履行義務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如果離婚是通過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的形式離婚的,那么民事調解書生效后對方不履行義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離婚是通過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的形式離婚的,那么民事判決書生效后對方不履行義務,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拒不履行的,可以自訴刑事案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罪;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判決離婚后一方不執行怎么辦
1、一方當事人不按離婚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3、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法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必須嚴格依法進行;
4、雙方當事人接收到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后,一方不按照判決書的內容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判決書中的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若對方還是不執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書內的義務。
離婚強制執行怎么處理
離婚強制執行的處理方法如下:
1、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
2、如果是訴訟離婚,判決書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離婚強制執行處理的注意事項如下:
1、當事人要向被執行人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并且還要準備強制執行的申請書;
2、申請書要寫明申請的事項,也就是要強制執行;
3、還要把強制執行的財產情況寫明,以及要提供出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
4、在經過了法院的審核之后,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進行強制執行了。
離婚強制執行的條件如下:
1、雙方已經正式離婚;
2、取得生效的離婚協議;
3、申請執行的時間在兩年內;
4、對方有財產,可以執行;
5、對方有履行能力。
申請執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應當配合強制執行。具體的離婚強制執行的流程如下:
1、申請;
2、法院受理;
3、申請復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
5、采取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于離婚強制執行的流程及相關信息,希望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法律起訴的程序怎么走
起訴離婚的法律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3、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4、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5、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的流程: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離婚的原因、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雙方簽署離婚協議書,并由律師審核確認后,可以向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當夫妻雙方無法達成離婚協議,或者協議內容無法得到履行時,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申請離婚。申請人需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并提交相關證據和材料。法院會對訴訟請求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
3、調解離婚:夫妻雙方可以向當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離婚調解。調解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并盡力協調雙方的關系。如果調解成功,雙方可以簽署離婚協議,并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綜上所述,離婚涉及到的問題比較復雜,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不履行離婚協議起訴流程
不履行離婚協議起訴需要以下流程:
1、原告提起民事訴訟,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
2、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3、原告就其訴訟請求需要提交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據,比如財產的證據,孩子撫養的證據;
4、法院立案后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并作出判決。
離婚協議書在登記備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備強制執行力,因此,當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起訴訟的程序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離婚協議不履行的起訴狀書寫內容包括:
1、首部。夫妻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等能證明身份的信息。
2、訴訟請求。訴訟請求就是請求法院判決報告履行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以及訴訟費的承擔等等事項。
3、事實理由。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就是訴訟的事實理由,已經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結尾。結尾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寫明致送機關,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狀人簽名或蓋章,注明具體的年月日。如是律師或他人代書,應寫明代寫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如果雙方調解協議具備下列條件,應認為有效,并作出判決: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行政性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不按離婚協議書執行怎么辦
雙方離婚后不按照協議執行的話,那么對于受害的一方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起訴時就需要提交起訴狀,以及還有證明雙方有過錯的證據,以及還有繳納訴訟費用,這樣才能得到法院的認可。
一、雙方離婚后不按照協議執行怎么辦
1、雙方離婚后不按照協議執行的辦法: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的效力,待判決生效后,申請被執行人依照判決履行相關義務。若另一方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執行。
(一)、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訴材料,材料包括:起訴書、原被告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書復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被告不履行義務的證據材料。
(二)、法院對材料進行審查,予以立案后向被告送達訴訟狀副本,確定開庭日期、向原被告寄送傳票。
(三)、開庭審理,法官根據審理情況做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實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義務,法院會判決被告履行。判決生效后,被告應當按照判決結果履行義務。若被告在判決書上限定的時間內仍不履行的話,原告可以憑借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屆時,法官會按照申請的數額對被告的財產采取強制執行。
二、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不違背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離婚登記機關備案的,應為有效的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離婚協議男方支付女方30萬,分期付款,假如他后期不付了,問怎么辦怎么執行
可以根據離婚協議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義務。
《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離婚協議書不執行怎么辦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 是雙方當事人 自愿離婚 的意思表示以及對 子女撫養 、財產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離婚協議書 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 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離婚 后,對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并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 協議離婚后能否申請重新分割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 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但是,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也就是說,只有在 離婚 時存在欺詐脅迫或轉移財產等情形時,才可以進行再次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怎么執行離婚協議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并不是生效法律文書,不符合執行案件的受理條件??梢韵蚍ㄔ禾崞鹪V訟,待取得有明確給付內容的生效判決書或調解書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判決書能不能強制執行
法律主觀:
不履行離婚協議 不可以到法院 申請強制執行 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后, 離婚協議中 關于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 法律約束力 。如果一方不根據協議履行相關義務的,另一方可以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