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法律規定)
什么樣規定違反離婚協議
離婚協議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離婚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書中得內容非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2、協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違背公序良俗的;
4、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常見的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條款如下:
1,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關于子女姓氏的強制性約定;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5,約定財產歸屬的財產屬于無權處分的他人的財產。
婚內債務協議無效的情形:
1、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無效的情形有:離婚協議中約定的限制再婚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一般情形下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財產調解協議書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
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
1 、處分他人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只能處分自己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這些財產的歸屬,但不能處分其他人的財產。
如果夫妻雙方因缺乏法律常識,將他人財產約定歸夫妻一方所有,這種約定通常會認定為無效。
2、約定夫妻共有房產歸子女所有根據《民法典》第209條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約定離婚后一段期限內不得再婚婚姻自由是指當事人可以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意愿,依法締結婚姻或解除婚姻關系,這是法律規定的內容,任何人不能強制或干涉。
因此,離婚協議中限制再婚的條款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4、離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權是一項基本的人身權利,在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公民有權選擇生育或者不生育子女,不能通過協議的方式進行限制。
因此,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禁止生育”條款,因違反生育權相關的法律規定而無效。
5、限制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繼承權根據法律規定,兩種情況可以取消繼承權:
(1)被繼承人遺囑指定了繼承人,遺囑之外其他繼承人的繼承權自然取消;
(2)遺囑附有義務,繼承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經相關單位或個人請求,法院可以取消繼承人接受遺產的資格。
據此,夫妻雙方不能通過離婚協議限制一方再婚后所生子女的繼承權,這種約定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離婚協議中的無效條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離婚協議中無效條款的情形有:
1、約束當事人雙方婚姻自由的條款;
2、限制當事人雙方子女的撫養權和探視權;
3、其它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離婚協議書中的約定無效的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書 約定的內容無效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1、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不得再婚; 2、再婚不得生育小孩;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 4、 夫妻共有房產 約定歸子女所有; 5、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6、其他 違反法律規定 的情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 夫妻的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邨l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無效的法律規定
協議離婚在法律上也被稱為登記離婚,如果是完全行為人做出的自愿離婚的民事行為,是有效的。
一、離婚協議無效的條件
離婚協議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離婚協議無效:
1、離婚協議書中得內容非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2、協議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違背公序良俗的;
4、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的、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的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婚內債務協議無效條件有哪些
婚內債務協議無效的情形:
1、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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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
離婚協議無效的五種情形:離婚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繼承權;房產約定歸子女所有又不及時過戶;約定的子女撫育費至子女18周歲以后。
我國法律對公民的婚姻自由權具有保護作用,是不允許他人強行限制另一方的婚姻自由。因此,限制另一方在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不能再婚屬于違法并無效的。只要不違法規,再次生育同婚姻自由權一樣受法律保護,享有自由生育與否的權利,不受離婚協議約定的限制。因此,限制另一方在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不能再育屬于違法并無效的。我國【法律法規】明確指出,法定繼承人由被繼承人指定其繼承資格,是不許他人以任何方式限制。因此,限制另一方在離婚后再婚所生子女的繼承權屬于違法并無效的。在法律上,子女在十八歲以前父母對其具有法律撫養義務,十八歲后屬于自愿行為,是不能受約定所限制。因此,離婚后約定另一方在子女18歲后仍然負擔其撫養費屬于違法并無效的。不動產屬于實名制,沒經過房產轉讓的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約定將婚姻存續期間的共有房產給子女屬于違法并無效的。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離婚訴訟,
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
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 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婚后相愛老婆離婚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女性越發的獨立自主,面對婚姻關系的不幸福,很多女生都會主動選擇結束愛情關系,只是老婆要離婚,卻有婚后相愛老婆離婚無效的情形存在,這是怎么回事兒呢?
一、婚后相愛老婆離婚無效的情形
夫妻一方鬧離婚,并不是所有都能離成功的,比如就有婚后相愛老婆離婚無效的情形存在。
一般情況下,夫妻離婚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是:
1、人身方面的,即婚姻關系的解除。只要沒有進行離婚登記,都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如果已經進行了離婚登記,即便是違背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比如存在強迫等情形,都是生效的。
2、財產和子女撫養方面。如果違背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協議是可以撤銷的或者是無效的。
在我國,協議離婚的效力發生于婚姻登記機關向當事人頒發《離婚證》之日。離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關系的消滅,夫妻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原則上皆不復存在。如果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不離家的內容,則從本質上否認了協議離婚的效力, 因此,這種約定的內容具有違法性,其離婚協議無效,如雙方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不高家,仍然同居生活的,從其行為的法律性質上來界定應為非法同居,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離婚行為屬身份行為,如果在離婚協議中附加一定的期限,將婚姻終止的效力,取決于該期限的到來,這樣勢必使本應確定的身份關系變得無法確定,背離了離婚這種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身份上的法律行為即不允許附條件,也不允許附期限。
離婚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依其性質屬于必須即時地發生確定的效力的法律行為。離婚不容許處于一種效力極其不確定的狀態,婚姻要么確定地存續,要么確定地解除,很難設想離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附加某種條件,使得雙方婚姻效力的終止,取決于某種不確定的條件的發生,如果所附條件發生,婚姻關系終止,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解除,如果所附條件不發生,則原已存在的婚姻關系繼續有效。這不僅違背了離婚的法律性質,而且使得配偶雙方當事人的地位無法安定。
二、老婆要離婚怎么辦?
首先要弄清楚老婆堅決要離婚的原因?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分析完原因之后,無論通過哪種方式,先真誠地表達自己的悔意,讓你老婆知道你的確知道自己錯了而且知道自己錯在哪里了。
如果是紅杏出墻,且對方是認真的,就無法挽回,婚姻無法維持,除非你選擇原諒,老婆也愿意回心轉意;和你老婆回憶并重新經歷一遍,比如故地重游,重拾戀愛時的習慣,去很遠的地方買她愛吃的東西,等她多久都不會不耐煩等等,相信這些小細節總會有讓她感動的地方。
如果是丈夫出軌或賭博,則必須真誠向老婆賠罪、保證下不為例,老婆原諒則婚姻可以維持,但婚姻已經有裂痕,需要百倍呵護;老婆之所以離開,就是不想未來再面對同樣的情況。只有讓她真心覺得這種事情不會再發生,她才有可能回心轉意。
如果是丈夫無擔當,缺乏責任心,不能養家,正常女人無法忍受,除非兩人是半斤八兩,否則婚姻無法維持;不妨先給對方一點冷靜的時間思考,在這段時間里面好好地提升自己的魅力。
總之,一定要先找出原因,再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彼此都非常理智的認真溝通交流過,老婆還是堅決要離婚,則無法挽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