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骨折賠償流程(一般工傷骨折賠償流程)
農民工工傷賠償的處理步驟
農民工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將工傷職工送往醫療機構治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資料申請工傷賠償。
第一步,工傷認定程序,從工傷發生之日起,一般骨折大約為3個月。
1、發生工傷后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的,職工必須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假設職工是在受傷5個月后提出工傷申請)。
2、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后,勞動部門可以根據情況依法決定是否受理。
如果勞動部門受理了申請并在60日內作出了工傷認定結論。
第二步,工傷受理的行政訴訟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如果出現發回重新審理的情形,可能增加耗時6個月)。
1、勞動者勞動部門不受理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或者在3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勞動部門受理其工傷認定的申請。
2、我們假設職工在1個月后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一審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
3、任何一方不服一審判決,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行政訴訟二審的審判期限為2個月。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是支持職工的訴訟請求(即判決由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也可能判決駁回職工的訴訟請求,此時勞動者的工傷維權程序結束。另外,二審的結果,還有可能是發回一審法院重審。而對一審法院重審的判決不服,還可以提起上訴。這樣就出現了程序上的循環,耗時將有可能增加6個月。我們假設二審的判決結果是責令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那么案件進入到由勞動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程序。
第三步,工傷認定程序(可能耗時1個月)。
勞動部門受理工傷認定后,如果單位提出異議,認為與勞動者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勞動者又無法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實踐中勞動部門往往要求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由仲裁機構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后再恢復工傷認定程序。確認勞動關系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應該先進行勞動仲裁。于是,案件將進入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程序。
第四步,確認勞動關系的仲裁程序(可能耗時3個月)。
勞動者申請仲裁后,仲裁機構應當在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書,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作出裁決。但是不服該裁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于是,案件又進入到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訟程序。
第五步,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訟程序(可能耗時10個月,如果二審發回重審的,則耗時可能再增加10個月以上)。
1、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一審的審判期限為6個月。
2、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二審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是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也可能是認定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而且二審還可能出現發回重審的情形,對重審結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訴,這時出現了程序上的小循環,那么耗時就可能增加10個月以上。假如法院認定不構成勞動關系,勞動者的工傷維權程序就結束(除非提起申訴)。我們假設是勞動者勝訴,即判決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憑該判決要求勞動部門恢復工傷認定程序。案件再次進入恢復工傷認定程序。
第六步,恢復工傷認定程序(可能耗時個2月)。
勞動部門恢復工傷認定后,可以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以及核實到的情況,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認定的結論可能是認定為工傷,也可能是認定不構成工傷。
收到工傷認定結論后,任何一方對認定結論不服,可以在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注意:行政復議是提起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因此,案件可能進入到行政復議程序。
第七步,工傷認定行政復議程序(可能耗時3個月)。
工傷認定復議機關在收到申請書后,應當在兩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案件可能又進入到行政訴訟程序。
第八步,工傷認定行政訴訟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如果責令勞動部門重新認定,則出現程序循環,則可能增加10個月以上)、
1、申請人對行政復議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后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撤銷復議結論或者工傷認定結論,或者判決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一審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注意,按照法律規定法院不能直接判決構成工傷或者不構成工傷,而只能維持復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或者撤銷復議決定及工傷認定結論,并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2、任何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二審的審判期限為2個月。
二審的判決結果,可能有三種情況:
第一,維持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
第二、維持不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
第三、撤銷屬于工傷或者不屬于工傷的認定結論,并責令勞動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假如是上述第一種情形,下一步進入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程序;假如是上述第二種情形,職工的工傷維權程序結束;假如是第三種情形,案子將再次進入由勞動行政部門重新作出工傷認定的程序,當事人對該結論還可以繼續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包括一審、二審)等,這時將出現一個程序上的大循環。這樣可能再耗時10個月以上。
我們假設法院最終維持了勞動部門認為構成工傷的認定結論,下一步進入到工傷賠償的勞動爭議程序。
第九步,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耗時可能在3個月以上)。
1、勞動部門認定職工的受傷屬于工傷后,如果勞動者認為其傷害有可能構成殘疾的,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職工可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60日內(情況復雜的,最多可延長30日)作出鑒定結論。
3、單位或者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結論后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該再次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注意,再次鑒定的期限未作規定)。
第十步,工傷賠償勞動仲裁程序(可能耗時3個月)。
雖然最終認定為工傷了,但是如果單位不主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那么職工必須在收到工傷認定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后60日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后,應當在組成仲裁庭后60日內作出仲裁裁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起訴到法院。于是案件又進入到工傷賠償的訴訟程序。
第十一步,工傷賠償訴訟程序(可能耗時10個月,如果出現程序循環,耗時可能增加10個月)。
1、當事人不服勞動仲裁裁決,向一審法院起訴,一審法院的審判期限為6個月。
2、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二審法院上訴,二審法院的審判期限為3個月。
二審法院的結果可能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者直接改判,也可能是發回一審法院重審,而對重審后的判決不服,還可以再次提起上訴(這時在一二審法院之間又將出現一個程序上的小循環)。
二審判決的結果可能是支持或者部分支持職工的訴訟請求,也可能是駁回了職工的訴訟請求。如果二審法院的判決駁回了職工的訴訟請求,那么職工的工傷賠償程序結束。
我們假設二審法院的最終結果是判決職工勝訴,支持了職工要求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請求,那么案件則進入執行程序。
第十二步,工傷賠償執行程序(可能耗時6個月以上)。
如果單位不主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職工必須在1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執行的期限和能否得到執行則由法院決定。一般來說,法院執行順利的話,至少3個月,不順利的話,半年、一年甚至更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公司怎么賠償骨折
工傷保險公司賠償骨折的具體金額是根據骨折的嚴重程度、治療費用和工傷保險條款等因素綜合確定的。通常情況下,工傷保險會對因工作原因導致發生的骨折進行賠償,包括醫療費、住院費、傷殘津貼等。
如果您發生了工傷骨折,首先要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然后前往醫院進行治療,并保留好相關醫療證明和發票等信息。之后,您需要向所在單位申請工傷認定,并將相關證明提交給工傷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如果您對具體的理賠流程和標準有疑問,建議您咨詢所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直接向工傷保險公司咨詢,以獲得更詳細的解答
工傷輕微骨裂怎么賠償
勞動者因工負傷,造成輕微骨裂,我們建議勞動者被確認工傷后,在傷情穩定時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去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等相關鑒定,在具體的鑒定結論確定后,方可明確相關賠償事實依據。
如工傷職工輕微骨折,經鑒定無傷殘等級的,那么工傷保險基金或用人單位應依支付以下實際產生的賠償項目:
1、工傷醫療費和康復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生活護理費;
5、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
建議按流程先申請工傷認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
傷情鑒定程序:
1、發生傷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公安機關會出具鑒定委托書給受傷人員;
2、傷者在得到委托書后,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憑委托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法醫受理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檢查。對僅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一般會當即出具鑒定結果;對于有內傷的傷者,法醫會要求傷者進行針對性的檢查以確定內傷情況,進行鑒定。在傷情檢查清楚后法醫會出具或告知傷者,傷情以調查清楚,會發出鑒定;
3、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后,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一般損傷三天以內出具,特殊或者復雜損傷七天以內出具,及特別損傷因需觀察愈后情況相應時間會有所延長;
4、一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公安機關自行到法醫處領取,領取后公安機關會告知傷者鑒定結果。社會機夠出具的由傷者自行鑒定的傷情鑒定書,可由傷者自行領取,但一般公安機關不會采信公檢法機關法醫以外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另外關于傷情鑒定復議,一般是在接到傷情告知以后,傷者就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對傷情鑒定復議;
6、傷情鑒定的復議是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一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一次。及特別情況,復議后傷者仍不認同,公安機關可以組織有關專家會商,會商結果為最終結果;
7、注意事項:一定要在損傷消失以前進行鑒定。
綜上所述,我國是一個講法制的國家,任何事情都可以靠法律來維權,武力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對于打人賠償標準要根據傷殘鑒定的結果作為依據來判斷,傷殘等級鑒定要根據具體的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康復情況、功能障礙以及事后恢復可能性等因素來綜合判斷,且鑒定是由專業的鑒定機構來鑒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夠直觀評測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工傷處理流程(農民工在工地上骨折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發生工傷后,需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本人購買了工傷保險。待社保局認定為工傷,且醫療期滿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不同。勞動能力鑒定后,若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等。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骨折賠償流程
工傷骨折賠償流程:
1、首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賠;
2、和單位進行協商,在協商一致后單位支付工傷賠償金額即可;
3、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部門進行協調,單位支付員工工傷賠償費用;
4、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安排勞動仲裁裁決,要求單位賠償;
5、在仲裁后任然不支付的,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6、工傷賠償包括:
(1)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系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2)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索賠的基本流程
法律主觀:
工傷索賠依據 工傷流程圖:工傷——單位30日,個人1年——申請工傷(工傷申請表+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受理工傷申請(15日內,補齊材料)——工傷認定結論(60日做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流程圖:工傷認定完成——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受理勞動能力鑒定——專家組60日或9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不服的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再次申請鑒定——鑒定生效(勞動能力結論作出一年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對沒有勞動關系證明的要求勞動仲裁確認,對不予受理工傷的提出復議或行政訴訟,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60日提出復議或訴訟。 職工持以下材料到當地社保部門申請傷殘鑒定:1,出院證明,義檢報告2,身份證件3R傷情彩照2張 職工或親屬攜以下材料到社保部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一)因工受傷:1,身份證復印件1份2,1寸證件相2張3,3R傷情彩照1張4,《職工傷殘評定書》原件1份5,定點醫院的醫療費用單據6,義檢報告7,出院證明(出院小結)和門診病歷原件8《工傷事故報告簽收單》原件(二)因工死亡:1,死者1寸證件相1張2,死亡職工搶救的醫療費用單據原件3,義檢報告原件4,《工亡事故報告簽收單》原件5,死亡證明原件6,死亡職工和近親屬身份原件及3R彩照8,死亡職工的結婚照及子女的出生證 7到10級傷殘向區社保部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1到6級向市級社保部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不被認定工傷的三種情形:1,因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死亡的2,醉酒導致死亡的3,自殘或自殺的單位注銷受傷職工么辦?5到10級的職工,未核定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社保核定機構為其核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達到1到4級的傷殘職工,應辦理退休手續,停發傷殘津貼,按規定計發養老保險待遇 停止享受工傷保險的情形:1,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2,拒絕治療的3,正在服刑的 1到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5到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到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對復議不滿的15日內向法院訴訟;行政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自逾期60日滿之日15日內向法院訴訟;直接向法院訴訟的,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3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行政訴訟一審3個月,二審2個月 賠償計算 1, 醫療費計算公式 醫療費賠償金=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費金額+后續醫療費 2, 交通食宿費計算公式 交通食宿費金額=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單位職工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人數+單位職工出差食宿費標準*天數*人數+單位職工因工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人數 3, 住院伙食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公式 住院伙食補助費賠償金額=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人、日)*70%*人數*天數 4, 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 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5, 停工留薪期間的計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月工資福利待遇*醫療期 6, 生活護理費的計算 護理費=護理人收入(護理人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參照當地同級護工勞務報酬計算)*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如需多人照顧,醫院或鑒定機構應明確指出須多人照顧)*護理期限(計算到評殘時為止) 評殘后:護理費賠償金額有三種情況: 1,進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動滿以上5項為完全不能自理,滿以上三項為大部分不能自理,滿其中一項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計算公式: 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護理期限(月)*30% 評殘后的護理期限計算到職工恢復生活治理能力為止,最長不超過20年 7, 各級傷殘待遇的計算公式 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月數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 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2個月 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0個月 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 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4個月 七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4個月 八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0個月 九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 十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6個月 傷殘金貼(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本人工資*百分數 一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每月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
法律客觀:
工傷認定后的索賠流程是怎樣的工傷理賠的流程一般有:申請工傷認--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提交工傷待遇申請資料--領取工傷待遇。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鑒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5.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復印一份保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6.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相關法律規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我的腳在工地上骨折了該怎么賠償
員工在工地工作過程中,發生事故受傷導致腳骨折,是根據工傷流程進行執行,根據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額。傷殘等級是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確定傷殘等級。工傷流程如下:
1、申請工傷認定。單位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申請,如果單位未按時申請,員工可以在事故發生后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2、治療及休息期。員工在醫院治療和休息期間,單位按月支付員工工資,工資保持原待遇不變。
3、勞動能力鑒定。員工在達到一定醫療期后,可申請傷殘鑒定。
4、工傷待遇審核。員工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束之后可申請工傷待遇,報銷醫療費用以及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
5、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該支付有傷殘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以十級傷殘為例:
(一)、工傷十級傷殘可以領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工資按平均工資計算。
(二)、在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還可以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由企業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進行計算。以為例,10級傷殘可領取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為2個月的全省職工平均工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為2個月的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