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對被拆除房屋面積如何去認定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對被拆除房屋面積如何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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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對被拆除房屋面積如何去認定
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對被拆除房屋面積的認定: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建房批準文件上記載的面積為準。發布征用土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