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過渡費補償標準(拆遷超過三年過渡費怎么算)
拆遷超過三年過渡費怎樣算
法律分析:拆遷超過三年可以獲得最低2萬元的拆遷過渡期安置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包括宅基地、配套設施、租賃費、每戶2萬元)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過渡費的法律規定
拆遷工作進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僅僅需要提前通知被拆遷區域的人員,還需要對該區域人員進行補償統計。盡管是,補償統計工作已經完成,也是需要有一個過渡期讓拆遷區域的人員做緩沖。那么,接下來由為大家帶有關于國家規定的過渡費標準的知識吧,以供大家參考!一、國家規定的過渡費標準
住宅房屋從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個月含6個月的,按月增加0.5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的標準在原簽訂協議中的標準上增加。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二、房屋拆遷管理費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房屋拆遷管理費,以城市拆遷規模大小,按照不超過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的0.5-1%收取。具體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財政部門制定。屋拆遷管理部門除收取房屋拆遷管理費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遷許可證等其它費用。由財政金額撥給事業費的拆遷管理部門,不得收取拆遷管理費。各級財政撥付給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事業費,不得因本《通知》而減少或停止撥付。
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必須到物價部門申領事業性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對收費收入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實行財政專戶存儲,??顚S谩?各級物價部門和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收費單位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開支者,依照有關法規予以查處。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征地拆遷補償標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拆遷過渡費補償標準
拆遷過渡安置費一般來看,被拆的房屋重新安置的單價結合以及同區域新建的多層商品房的價格相加綜合來計算對于自建房受拆遷后應當得到的補償,那么拆遷過渡安置費補償標準具體怎么算?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拆遷過渡安置費補償標準
(一)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獎勵。
(二)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方式,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3000元/人獎勵;2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1000元/人獎勵;超過20日的不予獎勵。
(三)選擇現(建)房安置需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被安置人員在農房拆遷單位的安置通知時限內未入住的,停發過渡費。
(四)一個安置戶中部分人員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員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證載住房戶的人均面積為基數,對其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原《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記載人均面積不足35m2的,仍按78號令及本意見的有關標準結算。在征地單位規定時限內一次性結清房屋補差款的,征地單位可按50%優惠結算該補差款。
農轉非人員配偶的住房安置及婚嫁生育人口住房安置的確認 凡具有五城區及高新區非農業正住戶口,持有《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經所在單位證明未參加房改或在他處無住房的“農轉非”人員的配偶,納入住房安置人數計算,其補償安置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實行貨幣化安置的,以其持有的《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所載正房面積為依據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人均面積不足35 m2的,按人均35 m2給予補償,不足部分以相鄰區位經濟適用房標準價格扣減300元/ m2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面積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單位按300元/ m2給予補償。
(二)實行現(建)房安置的,以其持有的《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所載正房面積為依據進行結算: 原有住房面積超過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征地單位按最高不超過300元/ m2的建設成本價給予補償; 原有住房面積達到人均35 m2,但所安置的房屋不足人均35 m2的,不足部分由征地單位按600元/ m2予以補助; 原有住房面積不足人均35 m2而按人均35 m2安置的,超出部分按900元/ m2購買; 安置住房超出人均35 m2的,超出部分由被人員按當時當地的商品房指導價格購買。
(三)征地公告后,依法婚嫁、生育人口必須具有征地范圍內正住戶口,方可作為安置對象。其轉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
二、臨時安置費與過渡安置費區別
臨時安置補助費是指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過渡期可能發生費用的補助,通常又稱為過渡費。補助對象是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遷人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房屋拆遷過渡費是指拆遷過渡安置費,是臨時安置補助費是指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過渡期可能發生費用的補助,通常又稱為過渡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拆遷過渡安置費的發放標準
關于拆遷過渡安置費的發放標準在國務院頒發的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里沒有具體的規定,而只是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但地方根據該條例制作的地方性法規里對此有所規定。
例如浙江省規定:
(一)搬家費應當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一次性發給。使用臨時周轉房的,遷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時,應當再次發給。
(二)被拆遷人或承租人自行解決周轉用房的,拆遷人應當支付拆遷過渡安置費,拆遷過渡安置費按與被拆遷房屋相同面積、地段的住房租金平均價格確定,計算期限從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離被拆遷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個月止。拆遷人超過協議規定的過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標準的2倍支付拆遷過渡安置費。拆遷人提供周轉用房,超期未作安置的,除繼續提供周轉用房外,還應支付規定標準的拆遷過渡安置費。
(三)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有權選擇具體過渡方式。
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可以采取違約金和賠償損失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來進行。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拆遷過渡安置費補償標準的相關知識,
長沙雨花區撤遷征收過渡費怎樣規定?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各地區不同,以上海為例,過渡補助費主要有三項,具體標準如下:
(一)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1、拆遷房屋以期房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應當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中約定臨時安置過渡期。
在約定的臨時安置過渡期內,拆遷人應按規定發放給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臨時安置補助費,發放標準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每月10元計算,每戶每月低于600元的,按600 元發放。
2、超過約定臨時安置過渡期的,拆遷人應在原有基礎上增發臨時安置補助費,凡超過期限3個月以內(含)的,增發50%;超過期限3個月以上的,增發100%。
(二)搬家補助費的標準:拆遷人應當向房屋的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發放搬家補助費,按被拆除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2元計算,每戶低于500元的,按500 元發放。以期房調換的,應增加一倍計費,并一次付清。
(三)家用設施移裝費的標準:電話移裝費、煤氣拆裝費、有線電視移裝費以現行有關規定為標準;空調拆裝費每臺400元;熱水器拆裝費每臺300元;
由供電部門批準安裝并由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出資的10安培以上電表移裝費,按現行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擴展資料:
拆遷補償費是指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
拆遷補償費主要包括房屋補償費、周轉補償費和獎勵性補償費三方面。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房屋拆遷過渡費補償有多少
房屋拆遷后,被拆遷人再回遷或者那道補償款之間有一個過渡期,該過渡期內政府需要支付被拆遷人房屋拆遷過渡費補償費用,以解決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問題。
每個地方的房屋拆遷過渡費補償標準有所不同。
以成都為例,成都房屋拆遷過渡費補償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員在拆遷單位安置通知期限內沒有入住的,會停止發放過渡費。
法律依據: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成都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實施中有關具體問題意見的通知》
(一)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獎勵。
(二)選擇貨幣化安置或現(建)房安置方式,自拆遷通知之日起1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3000元/人獎勵;20日內簽訂安置協議并交出舊房的,按1000元/人獎勵;超過20日的不予獎勵。
(三)選擇現(建)房安置需過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發給過渡費。被安置人員在農房拆遷單位的安置通知時限內未入住的,停發過渡費。
(四)一個安置戶中部分人員選擇貨幣化安置、部分人員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證載住房戶的人均面積為基數,對其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獎勵。
(五)選擇現(建)房安置方式的,原《農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證》記載人均面積不足35m2的,仍按78號令及本意見的有關標準結算。在征地單位規定時限內一次性結清房屋補差款的,征地單位可按50%優惠結算該補差款。
安置過渡費補償標準
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如何計算拆遷戶超期過渡費
在房屋拆遷中,由于各種原因,有部分開發小區房屋拆遷不能按期還房,導致被拆遷戶在外租房過渡,根據國家規定,開發商應支付超期過渡費。
其計算方式為:
一、住宅房屋:從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個月(含第6個月)的,按月增加0.5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的標準在原簽訂協議中的標準上增加。
二、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其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拆遷協議確定的標準或評估機構確定的標準照發。
三、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發一次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也可按月發放。
擴展資料:
城市房屋拆遷,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的房屋拆遷,當符合以上條件,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05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進行。
城市房屋拆遷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拆遷人,拆除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并對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進行補償或安置的行為。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ㄈ┮蛘魇辗课菰斐傻耐.a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拆遷
拆遷超過三年過渡費怎么算
住宅房,從逾期不足6個月含6個月的,按月增加0.5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臨時安置補助費。增加的標準在原簽訂協議中的標準上增加。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其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拆遷協議確定的標準或評估機構確定的標準照發。生產、經營用房超過過渡期限的,一年及以上的,每年加發一次停產停業經濟損失補助費,也可按月發放。
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為了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十一條 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
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拆遷過渡費補償標準
該標準因地區而異,具體標準由政府制定。
在拆遷過渡費補償方面,通常會考慮以下因素,
房屋搬遷補助費:通常包括搬家費、裝修費等。臨時安置補助費:用于補償拆遷居民因房屋搬遷而產生的費用。過渡期補助費:用于補償拆遷居民因房屋搬遷而產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