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傷了怎么做傷情鑒定(被人打傷了怎么做傷情鑒定什么時候做)
我被他人打傷去醫院怎么驗傷
當事人被他人打傷去醫院驗傷解決如下:
1、應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委會托法醫鑒定中心進行法醫鑒定;
2、根據法醫的鑒定報告協商或者是起訴處理,要求損害賠償。
打架斗毆和故意傷害罪的量刑標準:
1、打架斗毆造成輕傷以上構成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輕微傷就進行治安處罰;
2、故意傷害受害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毆打當事人的,或者故意傷害當事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4、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5、結伙毆打、傷害當事人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被打傷后,應及時報警,可經警方安排,在有關傷殘鑒定單位進行傷情鑒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被打了怎么做傷情鑒定
【法律分析】:傷情鑒定程序:
1. 發生傷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在受理案件后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公安機關會出具鑒定委托書給受傷人員。
2.傷者在得到委托書后,要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憑委托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法醫受理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檢查。對僅有體表損傷的鑒定,法醫一般會當即出具鑒定結果于有內傷的傷者,法醫會要求傷者進行針對性的檢查以確定內傷情況,進行鑒定。在傷情檢查清楚后法醫會出具或告知傷者,傷情以調查清楚,會發出鑒定。
3.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后,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一般損傷三天以內出具,特殊或者復雜損傷七天以內出具,及特別損傷因需觀察愈后情況相應時間會有所延長。
4.一般公安局法醫出具的傷情鑒定書,公安機關自行到法醫處領取,領取后公安機關會告知傷者鑒定結果。社會機夠出具的由傷者自行鑒定的傷情鑒定書,可由傷者自行領取,但一般公安機關不會采信公檢法機關法醫以外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 另外關于傷情鑒定復議,一般是在接到傷情告知以后,傷者就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對傷情鑒定復議。
6.傷情鑒定的復議是上一級公安機關的法醫進行,一般情況下傷情鑒定只能復議一次。及特別情況,復議后傷者仍不認同,公安機關可以組織有關專家會商,會商結果為最終結果。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被打了怎么去驗傷
法律分析:
一、向公安機關報案,在警察的陪同下,去正規的醫院進行驗傷治療。二、如果傷情較輕,可以去醫院開具診斷證明確認傷情。 如果傷情較重,構成輕傷的,直接由公安機關做傷情鑒定。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如果故意傷害人至輕傷則涉嫌刑事犯罪,具體量刑范圍則根據最終驗傷結果界定,而故意傷害人至輕微傷,則違反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將處于故意傷人者7~15天的行政拘留。第一時間去醫院,并保留下驗傷報告、醫生診斷證明等,這些以后都可以作為存在暴力的有利證據。每個醫院驗傷的步驟可能不同,但只要是正規醫院出具的驗傷報告,都會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在以后的起訴中,都可以作為有力中的證據進行舉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衍生問題:
司法驗傷流程是什么?
對于事故的驗傷來說去三甲醫院或公安機關認可的醫院就醫認證即可。首先是需要派出所給醫院出證明,要求醫院開具診斷證明,然后在就醫時注意讓主治醫生在病歷本上填寫診斷病歷,最后派出所持聘書和相關法律文書帶傷者去司法鑒定部門對傷情進行鑒定。 傷情鑒定結論有民警領取,告知雙方后入卷存檔。
我被他人打傷去醫院怎么驗傷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發生傷害案件應當及時報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經鑒定,如果屬于輕微傷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處理,派出所可以對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罰款500元;如果構成輕傷,加害人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了,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被打了怎么驗傷
被打了應當到醫院做傷情鑒定。
可以進行協商或者是起訴處理,要求損害賠償。
第一時間要及時報警。把暴力經過告訴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陪同做傷情鑒定。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發現有傷或被害人要求做鑒定的,會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做為被害人,就是配合公安機關完成鑒定過程。
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一般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公安機關收到鑒定文書后,會將鑒定結論告知被害人。公安機關會根據鑒定結論,決定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還是刑事打擊。
被打鑒定傷情流程如下:
1、發生傷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公安機關提出鑒定需求的,會出具鑒定委托書給受傷人員;
2、傷者親自前往當地的法醫門診,憑委托書向法醫提出鑒定要求;
3、法醫受理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檢查。對僅有體表損傷的鑒定;
4、法醫一般會當即出具鑒定結果。
綜上所述,被故意傷害的傷害,由派出所委托進行法醫鑒定,一般由派出所指定的公安局內部法醫鑒定機構設在醫院。輕傷是指物理、化學、生物等各種外部因素作用于人體,對組織、器官結構或部分功能障礙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尚未構成重傷,不是輕傷。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
《公安機關鑒定規則》 第五條
公安機關的鑒定工作,是國家司法鑒定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及其鑒定人依法出具的鑒定意見,可以在刑事執法和行政執法活動,以及其他案件、事件、事故、自然災害等調查處置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