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知情權勝訴以后怎么做(股東起訴法人賬目不清)
隱名股東是否可以履行股東知情權
隱名股東是不能行使知情權的,對于知情權一般都是公司的股東才可以實施這個權利,而對于隱名股東并不在股東的名冊還有工商部門的登記上,對于此股東是不能對公司的任何事情進行參與的。
一、隱名股東能否行使知情權?
隱名股東不能提起知情權訴訟。知情權是我國為了保護股東的權益不受侵害,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的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等權利,這里的知情權的主體限定為公司股東,隱名股東并未記錄在公司股東名冊和工商登記,并不能認定為公司股東,因此不能提起股東知情權的訴訟。
《公司法司法解釋四》第7條第2款規定:“公司有證據證明前款規定的原告在起訴時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原告有初步證據證明在持股期間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請求依法查閱或者復制其持股期間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备鶕笆鲆幎芍?行使股東知情權的主體為公司股東,即起訴時具有股東資格。但該條并未明確隱名股東能否行使股東知情權。結合《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24條第3款的規定可知,隱名股東要顯名化,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因此,在未經其他股東過半數的情況下,隱名股東并不具有公司的股東資格。這個角度而言,隱名股東不符合前述規定,即隱名股東不能夠行使股東知情權。實踐中,大多數法院也是持該觀點。
二、隱名股東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隱名股東可通過與顯名股東簽訂的協議要求顯名股東向公司作出查閱某公司文件的書面申請,查閱的目的不能損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公司拒絕顯名股東查閱的,顯名股東可提起知情權訴訟。
三、隱名股東的責任
(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況下
1.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其他股東及公司之間
當事人對股東資格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公司內部股東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事實,隱名股東在事實上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資產收益,已實際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應確認其股東資格,保護其應有的股東權益,對內承擔法定股東責任。若雙方未約定實際出資人為股東或者承擔投資風險,且實際出資人也未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未實際享受股東權利的,顯名股東實際行使和操縱因隱名股東出資帶來的股東受益,公司其他股東對隱名股東的股東受益存在事實不知情。這時,雙方之間關系名為隱名股東實為投資借款,不應認定為隱名投資關系,可按債權債務關系處理。
2.隱名股東與第三人之間
隱名股東作為公司實際股東,應在顯名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與顯名股東一起對公司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
(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況下
因未達到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這種情況下,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實際出資人更談不上股東資格認定,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系,則如同合伙關系,企業開辦者(包括實際出資人和掛名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掛名股東(顯名股東)若承擔了連帶責任,有權向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追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隱名股東就是屬于公司的實際出資人,雖說是投資者但一切的權利都必須要由顯名股東來進行處理,只有是屬于公司的股東才可以參與公司內部任何的事情,因此,對于此情節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就要協商好,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利益。
股東知情權糾紛怎處理?
股東知情權糾紛是指在一家公司中,涉及股東對于公司重要信息獲取和知情權利的爭議和糾紛。作為公司的投資者和所有者,股東有權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重要決策和事項等,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資和決策。然而,在實際情況中,有時公司管理層可能未能充分向股東披露重要信息,或者采取不透明的經營方式,導致股東知情權利受到侵害。這類案件涉及法律問題及爭點多,也對律師的專業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像我們北京的王孟于律師,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在這方面做的很專業,是國內比較專業的處理這類糾紛的律師。
股東知情權糾紛的解決方法
股東知情權糾紛解決方式
1、股東因知情權受到侵犯而起訴的,如股東的主張成立,可判決公司向股東提供有關報告或表格供股東查閱。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查閱的范圍包括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出具的審驗報告及監事會的檢查報告。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除有權查閱前款規定所列材料外,還可以查閱董事會決議、公司帳簿及相關原始憑證。但股東處于損害公司利益的不正當目的的除外。
3、遇有重大、緊急事由,股東向法院申請對公司的帳簿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法院應予準許。
4、公司章程或股東之間關于股東不得查閱公司文件的約定無效。
5、公司無上述第2條所列文件或嚴重短缺致使查閱已無意義的,裁定駁回起訴的,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6、未出資的股東行使知情權的,不予支持。
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p>
《公司法》第98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p>
《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p>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九部分“與公司、證券、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中規定有“股東知情權糾紛”。
股東知情權的內容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獲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況的諸多權利的概括和總結,理當包括股東實現該種目的的所有的公司法上的權利。具體來說,股東知情權包括以下內容:
1、查閱權
查閱權,即股東查閱公司文件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第34條、98條的規定,股東查閱權的對象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在股東知情權的`內容中,查閱權處于股東知情權的核心地位。
2、復制權
根據《公司法》第34條的規定,股東復制權的對象包括: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3、質詢權
質詢權,即公司股東就公司特定事項請求公司予以解釋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第98條的規定,股東有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4、公司信息接收權
公司信息接收權,從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強制信息披露義務。根據《公司法》第166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在以上股東知情權的權利內容中,尚有幾個問題需要明確。
第一、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根據《會計法》第20條的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
第二,會計賬簿的內容。根據《會計法》第15條的規定,會計帳簿包括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和其他輔助性帳簿。
法律規定股東享有哪些知情權
一、股東享有哪些知情權 股東知情權 ,是股東了解公司狀況的重要手段,是 股東權利 中的基礎性權利。根據我國 公司法 的規定,股東享有以下“法定知情權”: 1、股東有權查閱、復制 公司章程 、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 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15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訴請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3、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二、新公司法對股東的知情權有哪些規定 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一方面,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東依法享有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知情權。新《公司法》第九十八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查閱財務會計報告的知情權,被公司無合理根據拒絕時,股東是否可以提起知情權 訴訟 ,新《公司法》沒有作出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那樣的救濟方式。 依照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钡囊幎ǎ邢挢熑喂镜墓蓶|有權對財務會計報告進行無條件的查閱、復制;對會計賬簿進行有條件的查閱;而對于會計憑證,法律沒有明確賦予股東查閱的權利。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該項知情權受到侵犯時,股東可以提起知情權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有的人主張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這項知情權被侵犯時,也可以參照此條規定提起知情權訴訟。這一觀點是否可行,在此不討論。 另一方面,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完畢后必須依法接受法定的外部審計。換言之,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審計是其法定義務。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蓖瑫r,新《公司法》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對外提供、公示、備置。新《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并制作認股書。”第一百六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边@些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東對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行使知情權提供了制度保障。 就股東的知情權,主要體現在了解公司的相關信息上面,但由于一部分股東實際并沒有參與對公司的管理、經營,若允許他們了解公司過多的機密,就有可能給公司日后的發展經營造成一定的阻礙,甚至可能出現侵犯公司商業秘密的情況,所以法律上對股東知情權的規定也是有限。
法院應如何執行股東知情權案件,法院已判決被告拿出帳薄,但被告拒不交出,請問法院應如何執行
1、原告要拿判決書去被執行人住所地法院申請執行,就是公司住所地法院。當然法院也可以直接移送執行庭執行。
2、這里原告享有的權利是要求被告拿出賬簿行為的請求權。針對執行標的為行為的執行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民訴意見》第283條第六項,“行為只能由被執行人完成而又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情節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所以根據法律規定,針對他的這種拒不交出的行為,法院可以委托其他單位來查看賬簿(比如稅務機關),或者是無法委托其他單位來查看賬簿,可以對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予以罰款、拘留。 嚴重的話可以通知公安機關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立案。 以達到執行完成的目的